昌桥乡部分村制定勤政廉政“土政策”规范干部行为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2-12-06    点击量:2807 次  

    近年来,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基层干部行为,昌桥乡部分村结合村情,制定出台勤政廉政“土政策”,并认真执行,深受群众好评。如:汪店村出台村干部在上班时间内不得干工作无关的事,第一次发现扣工资100元,第二次发现其要在村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上进行解释,该规定在党员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宣布,接受全体村民的监督。袁店村制定出台村级项目工程(资源转让)招投标制度。凡村级组织实施的项目工程(含资源转让)一律实行招投标,村干部及其亲属一律不得参与。这些“土政策”的出台对村干部的行为约束起到了一个非常好的效果,进一步融洽了干部与村民的关系,干部的威信也普遍提高了,对于推进村级各项工作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