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创新“三零”工作机制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2-12-25    点击量:2025 次  

    今年是湖南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机关效能建设提升年”,也是郴州市 “大干新三年,再创新辉煌”的第一年。一年来,我们围绕深化“机关效能提升年”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年”两大主题实践活动,着力优化项目建设环境,创新施工环境“三零”(即零投诉、零阻工、零违纪)工作机制,不断创优经济发展环境,为全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一、工作背景
    为有效落实市纪委监察局建设廉政工作指标体系和《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的有关要求,加强乡镇、街道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优劣量化评价工作,进一步强化乡镇、街道履行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促进基层和谐稳定的职能。近年来,我区先后探索并推广了“一三三”、“三级联动”优化经济环境新模式,创新开展优化环境“十佳行政村”评选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并被市纪委评为优秀纪检工作项目。但是,“投诉、阻工、违纪”问题还是时有发生,为了解决“三个问题”,提升经济发展环境的质量,今年,我们从解决乡镇、街道责任主体不明、主动性不足、服务意识不强等方面下功夫,创新开展优化施工环境“零投诉、零阻工、零违纪”示范创建活动,出台了《北湖区开展优化施工环境“零投诉、零阻工、零违纪”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零投诉,是指项目业主(或施工单位)无因施工环境问题向市级领导或市优化办投诉现象(一类指标),或向区级领导或区优化办投诉现象(二类指标)。零阻工,是指项目建设中,无人到工地阻工闹事、影响施工现象(一类指标),或未出现附近村民(居民)三人以上到工地现场阻工闹事,影响施工3小时以上的现象(二类指标)。零违纪,是指因项目建设施工环境问题未被区级以上纪检监察机关问责的现象(一类指标),或未被乡镇街道纪委问责的现象(二类指标)。这是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优化重点项目建设施工环境的一套量化指标考核模式,通过推行该模式,促进乡镇街道对重点建设项目施工环境主动调研,掌握情况,摸排问题,解决矛盾,切实优化建设项目施工环境,为全区项目建设提供了可靠的机制制度保障。

    二、工作做法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成立了由区委书记任顾问,区长任组长,区委副书记、常务副区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的“三零”示范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区优化办具体负责优化施工环境“零投诉、零阻工、零违纪”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开展。各乡镇、街道都成立了专门领导机构和具体办事机构,负责本单位优化施工环境“零投诉、零阻工、零违纪”示范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和日常工作,各乡镇、街道的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推进优化施工环境“零投诉、零阻工、零违纪”示范创建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履行职责。

  (二)出台制度,完善机制。为了解决施工环境工作中“投诉、阻工、违纪”问题,提升经济发展环境的质量,今年,我区出台了《北湖区开展优化施工环境“零投诉、零阻工、零违纪”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和《北湖区优化重点建设项目施工环境工作暂行办法》、《北湖区乡镇街道“3+2+x”考评排位办法》等文件。各乡镇(街道)都按要求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重点建设项目联系责任人制度、巡查月报表制度、与项目业主沟通制度、优化重点建设项目施工环境工作流程、重点建设项目施工环境风险排查制度、乡镇街道与重点建设项目业主共建和谐施工环境公约等七项制度。9月份,组织全区所有乡镇街道召开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暨“三零”示范创建推进会议。共制作“三零”示范创建活动工作版牌120余块,签订《乡镇街道共建和谐施工环境公约》110余份。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加大“三零”工作宣传力度,在新闻媒体和乡镇街道显眼处进行了宣传,在《今日北湖》新闻栏目中开辟了效能与优化专栏进行宣传报道,各单位还利用黑板报、标语、横幅等简易实际的传统手段进行广泛动员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参与、支持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浓厚氛围。此外,我们建立了重点项目“三官三员”服务队和公示牌(即一个项目一名警官、一名法官、一名检察官、一名司法员、一名民政员、一名村组或社区联络员,一块重点项目建设优化环境公示牌),全区共投入40余万元,制作和悬挂重点项目公示牌70余块,让项目业主和当地群众能在遇到纠纷矛盾、有利益诉求时能第一时间找到人解决。5月3日,郴州市林邑长青生态渔业有限公司根据公示牌上的联系方式,向区优化办投诉华塘镇毫里村村民非法电鱼、网鱼。区优化办接到投诉后,立即向华塘镇下发了交办函,并及时督促“三官三员”认真履行职责。5月5日,华塘镇就对非法电鱼、网鱼的毫里村村民罗某等人进行了治安处罚和口头教育,并及时组织召开了村组大会,宣读相关法律法规,优化了当地经济发展环境,保护了投资者利益。

  (四)督促检查,严厉问责。对各乡镇、街道开展优化施工环境“三零”活动,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11月,区优化办组织对全区所有乡镇、街道“零投诉、零阻工、零违纪”示范创建活动进行了全面督查,确保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同时,对影响机关效能,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进行严厉问责。坚持贯彻执行《湖南省影响机关效能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处理办法》和《郴州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作风问责暂行办法》等文件,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创新出台了“五个一律效能问责”措施,即网上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出现黄、红牌的一律效能问责;服务管理对象投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属实的一律效能问责;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巡查工作不到位、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置阻工事件不妥当、工作程序不规范的一律效能问责;规范权力运行工作质量不合格的一律效能问责;全区重要工作、重点建设项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不力的一律效能问责。通过“五个一律效能问责”措施,全区问责了一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典型案例,全面提升了工作效率,优化了经济发展环境。今年来,共查办问责案件8件22人,其中立案查处3件8人,党纪处分5人,政纪处分3人。北湖区原万华岩镇司法所所长陈某借调解纠纷的名义,向当事人的家属索要两条价值700余元的香烟,接到投诉后,区效能室、优化办与作风办联合调查核实,根据“五个一律免职”和《郴州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作风问责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免除陈某司法所所长职务,调离司法工作岗位,并在《天天播报》等新闻媒体上公开报道。

    三、工作成效
    通过“三零”示范创建活动,充分发挥乡镇街道优化施工环境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了他们的工作使命感、责任感、危机感、成就感,确保工程施工环境正常,推动全区重点建设项目施工环境由优化阶段向和谐阶段转变。

    (一)各类投诉大幅减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今年,全区共有重点项目123个(区级111个,市级以上12个),区优化办组织各相关单位召开专题会议20余次,组织召开项目业主沟通联谊会33次,共走访重点项目123个,发现问题96个,协调处理问题93个,调处率100%,调处成功率96%。今年,市优化办仅收到4起项目业主的投诉,投诉率4%,发生阻工现象5起,阻工率4%,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40%和30%,切实提高了项目业主或施工单位对施工环境的满意度。全区重点建设项目累计完成投资73.67亿元,有力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发展。

   (二)跟踪服务问效,实现企地共赢。通过创新机制,加大对项目的跟踪服务力度,全区优化重点建设项目施工环境服务管理实现了精细化。做到了事前主动调研、巡查、走访项目业主,摸排存在问题;事中积极与项目业主和相关单位人员协调、调度、沟通,寻找解决途径;事后依法依纪查处、教育涉事违纪违法人员。从而确保了重点建设项目不因施工环境问题受阻停工,项目业主不因施工环境问题越级(重复)投诉,项目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村支两委联系人不因施工环境问题被效能问责,项目周边群众不因施工环境问题发生群体性事件。重点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往往涉及征地拆迁、杆线搬迁、五通一平、文明施工、施工环境等环节,涉及到重点建设项目周边群众生产生活诸多方面,通过对优化重点建设项目施工环境效能问责,促使各乡镇街道和园区主动摸排纠纷、主动化解矛盾、主动解决问题,主动做好服务。全年共协调征地面积31961亩,涉及42个行政村、268个村民小组,涉及重点项目42个、拆迁房屋845户,调处土地山林纠纷24起、调处面积2154亩。通过制定、落实优化施工环境“三级联动”机制,践行“企地双方共建和谐施工环境公约”,企地双方彼此沟通,共建和谐施工环境,实现了企地共赢。(作者系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纪委常委、副局长、区优化办常务副主任,区优化办副主任、行政效能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