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高陵县纪委提出“五字”标准 推进“村官”管理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3-01-09    点击量:1753 次  

    今年以来,陕西省高陵县纪委提出“严、实、快、和、新”五字标准,全方位开展村干部执行力提升行动,促进农村党员干部廉洁履职,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着眼于“严”,增强责任意识。通过思想政治教育、党性教育等方式,增强村干部的责任意识和进取精神,坚决克服不思进取、得过且过的心态,把工作标准调整到最高,精神状态调整到最佳,自我要求调整到最严,认认真真、尽心尽力、不折不扣地履行好职责。 
    二是着眼于“实”,树立实干作风。细化内部管理,建立主体明确、职责清楚、具体量化的村干部岗位职责,把职责细化到岗,责任落实到人,时限明确到日,使村干部人人有任务、人人有有责任、人人有压力,从而改变不执行、不作为的不良作风。 
    三是着眼于“快”,提高办事效率。弘扬“立即行动、马上就办”的工作理念,坚决纠正部分村干部工作懒散、办事拖拉的问题。实行有效的时间管理,督促村干部养成雷厉风行、干净利落的良好作风。 
    四是着眼于“和”,提升整体合力。加强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村三委”班子内部既分工明确,又统一协作。凡是涉及到村里的重要部署、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必须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办事,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决定,不能搞个人说了算,也不能搞少数人说了算。 
    五是着眼于“新”,改进工作方法。指导村干部敢于突破思维定势和传统经验的束缚,在制度上、方法上多创新,不断寻求新的思路和方法,使执行的力度更大、速度更快、效果更好。(陕西省高陵县纪委 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