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阳光村务工程”建设“三创”总结会议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3-01-15    点击量:1428 次  

 

    2013年 1月11日上午,我市召开“阳光村务工程”建设“三创”总结会议,回顾近年来我市“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命名2011-2012年度市级“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示范点、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示范点、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示范点,研究部署当前及下一阶段工作任务。市纪委副书记刘家和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市纪委常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组长周玲同志主持了会议。
    刘家和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各地“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取得的成效,指出了不足,同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继续高度重视“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常态化工作,深刻认识“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在全面促进农村基层整体工作中的重要作用,长期坚持、常抓不懈。二是要认真解决存在问题,不断完善各项工作,进一步提高“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水平。三是要切实落实责任,县市区要落实主体责任,乡镇要落实实施责任,村(居)要落实执行责任,各有关部门也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职责范围内事项的落实。四是要加大制度执行力度,要通过加强调研指导、加强检查考核等方式促进“阳光村务工程”各项制度的执行,同时也要在工作实践中创新完善制度,更好推动工作开展。五是要在统筹协调中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统筹推进好“三资”委托代理服务、流程化管理、村务监督委员会“三项”工作,统筹推进好“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廉政风险防控“三项”工作,统筹推进好“阳光村务工程”建设与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