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林镇紧绷防汛纪律“弦”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3-07-04    点击量:1762 次  

    入汛以来,为确保安全度汛,茂林镇重申并严明了防汛纪律,进一步夯实强化防汛工作责任。
    该镇认真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和部署,积极行动起来,立足于防大汛,全力以赴做好防汛抗灾工作,加强组织全镇干部学习上级会议、文件精神,提高防汛意识,并吸取去年“海葵”的经验教训,杜绝麻痹大意思想。切实加强领导,细化工作措施,落实责任分工,保证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
    一是要求各村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辖区防汛工作负总责,要求汛期前全面落实各危房户、地质灾害点的监测和帮包责任,确保人员职责落实到位。在主汛期各村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未经镇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原则上不准外出,对因失职渎职或组织指挥不力造成严重影响或出现过错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二是各村各单位要坚决服从镇防汛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支持防汛、服务防汛,各级领导干部要靠前指挥,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确保汛情信息畅通,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类险情,遇有紧急情况要立即上报。对擅离职守、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出现重大险情及事件苗头瞒报、漏报、迟报的,对不服从指挥调度的,坚决依纪依法从重处理。
    三是要求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镇村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团结带领群众做好防汛工作,在最困难的地方、最危险的时候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防汛工作中经受住考验,体现出良好作风,要关心群众疾苦,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四是要求镇纪委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镇纪委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和抽查,重点检查防汛责任制是否落到实处,广大党员干部是否严格执行防汛纪律,是否自觉坚守防汛岗位,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要从重从快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