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潭镇:加强资金监管 扎实推进美好乡村建设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3-09-03    点击量:1630 次  

    今年以来,桃花潭镇不断完善管理办法,改进和创新美好乡村建设资金监管措施,扎实推进美好乡村建设 。
    一是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村级工程建设及项目发包必须实行公开招投标,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按照“民主决策、发布公告、公开竞标”的招投标程序进行,及时公告竞标结果,并严格实行“四制”。即:工程招投标制、工程合同制、工程监理制、项目法人制。招投标由镇纪委、镇财政所、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共同监督实施。
    二是进一步完善资金拨付办法。制定和完善了美好乡村资金拨付的内控管理制度,防范和控制资金运行风险,对所有的工程项目支出,严格按照相应的规定执行,提高资金支付的规范性。同时最大限度地减少中间支付环节,对项目资金,经项目单位申请和相关责任人审核以及镇政府主要领导审批签字后,通过转账直接支付给相应单位,提高资金的支付效率。
    三是进一步完善资金监管措施。按照制度规定,资金拨付到哪里,监管就跟到哪里,创新和健全资金监管机制,确保资金安全 。建立起项目实施单位、村务监督委员会、工程监理、驻村干部、分管领导和财政部门、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以及镇政府主要领导上下联动、审核审批、齐抓共管的“大监管”格局,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