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九有模式” 实行“五项创新”  江门着力规范“三资”管理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2-06-25    点击量:8762 次  

      

   作为广东省“农业大市”的江门市,近年来不断探索,在农村“三资”管理中推行“九有模式”,实行“五项创新”,走出了一条行之有效的“三资”管理新路。2011年,全市农业总产值223.6亿元,农村经济总收入2637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9553.8元,实现了连续五年快速发展。
  
  “九有模式”,一是有牌子,成立镇(街道)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办公室,赋予农村经济管理职能,核定行政或事业编制;二是有班子,各市(区)和各镇(街道)成立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三是有印章,统一制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服务中心印章;四是有办公地点,各镇(街道)选定办公场所统一办公并配备相应办公设备;五是有队伍,通过调配或统一招考形式配备专业管理人才;六是有制度,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相关制度;七是有平台,各镇(街道)建立农村集体“三资”服务中心;八是有对接,将“三资”管理平台与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公开平台对接;九是有统一监管模式,全面实行“村账镇管”、“组账镇管”,并在各行政村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
  
  为有效推广“九有模式”,江门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全面推进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规范管理的意见》,建立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联席会议制度,三名市委常委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该市各级各部门坚持齐抓共管,把工作重心下移到基层,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网络,促进了“九有模式”在全市农村的推广。
  
  在推广“九有模式”过程中,江门市实行“五项创新”,不断打造“三资”管理工作的亮点和特色。
  
  该市首先打造“三资”监管综合平台。各镇(街道)建立“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将财务结算、资产交易、小型工程招投标、土地流转、审计、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等六项工作纳入其中,严格把好“四关”:一是依托农村财务结算中心,把好资金管理关;二是依托资产交易中心和土地流转中心,把好资产资源管理关;三是依托小型工程招投标中心,把好工程管理关;四是依托审计小组、纠纷调解仲裁中心和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公开平台,把好监督管理关。
  
  该市全面推行“组账镇管”,在实现“村账镇管”的基础上,将村民小组账务交由镇会计中心统一管理。目前全市已有98%的村民小组实行“组账镇管”。
  
  该市还建立村级财务审计制度,各镇(街道)抽调纪检、审计、财政、农业部门的人员,组成内部审计小组,每年对“三资”经营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审计,对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进行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并开展其他涉及农村集体“三资”的专项审计。
  
  成立土地纠纷仲裁机构是该市另一项创新。新会区、台山市、恩平市先后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由农业、林业、国土、司法等部门按职责开展调解和仲裁工作,加大对合同纠纷调处力度。
  
  此外,该市探索实施绩效管理,各镇(街道)把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纳入干部岗位目标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赵焕明 曾永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