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桃花潭镇首例受灾农房获保险理赔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4-05-16    点击量:1648 次  

    4月14日晚上9点左右,桃花镇龙潭村大元组翟小牛家因做饭柴火未能燃尽起火引发火灾,邻居发现后,立即报告了当地政府和县消防队,因房屋属徽派古民居,砖木结构,起火后很难扑灭,火灾同时殃及同住一屋的孔根元家(房屋5间,每户住2间半),庆幸的是没有人员伤亡。
   
    灾情发生后,桃花镇民政所立即将此次火灾事故上报县民政局和国元保险泾县办事处,并对翟小牛、孔根元户进行了安置。核灾小组也第一时间赶往受灾现场,对现场进行了勘查,拍照记录。
通过现场勘查,县住建委对房屋进行评估,核灾理赔小组认定,烧毁房屋符合农房保险的保障范围,理赔款每户4.4万元,理赔手续正在办理中。 
 
    据悉,农村住房保险是我省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今年新增的一项民生工程,保险费由政府全额承担,自今年4月1日起实施,这是该镇农房保险政策启动之后的第一起因灾理赔受惠案例。(陈传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