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潭镇纪委“六个必须”、“十个严禁”严明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纪律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4-06-26    点击量:2755 次  

    今年7-8月份,是全镇村两委新一轮换届选举之际。为确保换届选举健康有序地进行,努力形成风清气正的和谐环境,镇纪委监察室及时下发通知,提出“六个必须”和“十个严禁”,严明换届选举工作纪律。

    坚持“六个必须”:一是必须做到依法依章参选,二是必须做到有序竞选,三是必须做到公平竞争,四是必须遵守村务民主管理规定,五是必须遵守党员管理有关规定,六是必须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做到“十个严禁”:一是严禁以威胁、恐吓、欺骗等手段,妨碍党员或选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是严禁通过吃喝、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各种礼品,以及采取口头承诺选举后给予某种利益等形式搞拉票、“贿选”活动;三是严禁参与操纵选举、避会抵制、跟踪监视、虚假委托、张贴大字报、分发传单等不正当活动;四是严禁利用宗族、宗派、宗教和黑恶势力干扰、破坏换届工作;五是严禁以毁损、抢夺票箱、伪造选票、虚报票数、冲击选举会场等手段破坏和妨碍选举正常进行;六是严禁诬告陷害、诽谤中伤他人,或制造和传播小道消息扰乱换届工作;七是严禁党员干部封官许愿、隐瞒、包庇、袒护换届选举中搞非法组织活动的行为;八是严禁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和处理,或对检举、举证、控告换届选举中违纪违法行为人员进行打击、报复;九是严禁村干部擅离职守、中断工作,借换届之机突击花钱、私分公物(款) 、滥发补贴和奖金,擅自处置集体财产;十是严禁换届结束后不交工作、不交印章、不交账本、不交档案等行为。 

    同时,要严肃查处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坚持“有报必查”、“露头就打”的原则,对换届选举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特别是贿选行为,做到发现一起、严查一起,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决不手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