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川镇“三举措”严格执行干部住镇制度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4-08-07    点击量:1839 次  

  为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按照市县有关要求,泾川镇严格执行干部住镇制度。

  一是实行领导带头。镇党政班子成员作为带班领导对住镇期间行为负主要责任,每周7天均安排不少于2名带班领导,其中镇党政主要领导每周工作日期间住镇不少于3天。通过领导的率先垂范作用,打破了以往城关镇执行住镇制度流于形式的惯例,全镇值班人员均能做到自觉到岗、按时签退。   二是合理安排人员。在严格执行住镇制度的同时,我镇在住镇人员安排时,将防汛值班与住镇制度相结合,并且合理配备住镇人员,将综治、司法、水利、组织、计生等各个部门的人员交叉安排,确保能有足够的人员及时应对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同时实现人性化考虑,将个人提出申请且家庭确有困难的机关干部不安排24小时值班。   三是严肃纪律要求。镇纪委不时开展督查,对检查情况在全镇予以通报,并要求住镇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手机通畅;同时将住镇值班表张贴于醒目位置并上报至县纪委备案,接受广大群众和上级有关部门监督。   在住镇过程中,镇主要领导通过住镇的机会,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化解、谈心谈话活动,并组织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学习,切实发挥了住镇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