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4-12-01    点击量:2138 次  

-----所驻单位贯彻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推进党务政务办事公开工作综述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关键是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今年以来,所驻各单位认真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扎实推进党务政务办事公开工作,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落到实处,促进了反腐倡廉建设

  一、认真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各单位通过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建立规范的领导干部权力运行机制,确保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手中权力,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从根本上保证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县政府办(县宗教局与其合署办公)坚持重大决策问题集体讨论,民主决策。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了招商引资等五项重点工作保证金制度落实工作。坚持重要干部任免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对推荐申报县级以上综合类先进个人或先进集体、科级后备干部推荐和其他重要干部任免事项均经过办公室党组会议的研究、讨论和民主决策。今年办公室4名科室负责人的任命,1名机关干部下派到村任职,都按照县委组织部关于股级干部管理办法和选派干部工作要求、程序进行。县接待办(机关事务管理局)一是加强学习,提高集体决策意识。通过每周例会、组织专题学习等形式,在单位中进行广泛宣传,学习掌握上级单位各种重要文件和精神,结合实际,及时贯彻落实。二是规范程序,执行集体决策制度。按照“三重一大”的要求,十分重视决策过程,重点做好过程管理,提升决策的科学性和合规性,降低决策风险。重大方案的决策,均在主任办公会议上进行集体讨论确定,并在工作例会上表决通过。今年以来先后集体讨论决定了履行公车管理职能、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行政中心大楼维修、资金使用审批等“三重一大”事项。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凡涉及中心较大决策事项、干部人事情况、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时,坚持通过党组会议或主任办公会议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并邀请县纪委监察局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列席。今年以来,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共15件(其中:属重大决策执行方面的有8件,属干部人事任免执行情况的有3件,属大额度资金使用方面的有支部结对共建帮扶、联点共建社区资金扶助等3件)。所有事项均都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的,无例外情况。二是注重会前沟通。相关重要事项上会讨论前,事先进行沟通,让全体参会领导了解有关情况,方便会上讨论,有利于形成统一意见。三是坚持讨论协商原则。会议讨论时,提请事项的分管领导作情况介绍,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发表各自意见,进行讨论,主要负责人通常在最后发表意见,意见较为统一的,形成决定。四是妥善对待不同意见。存在较大分歧的,调整后留下次会议重新讨论或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会议集体讨论事项,具体议题、参与人员及其意见,结论情况等内容全部详细记入会议记录。县招商局领导班子一是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决策。招商引资合作年任务分解落实、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三个不直接分管”制度、编写项目手册、组织召开广东招商推介会等重大决策、大额资金使用均通过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今年以来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15件。二是将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与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将“三重一大”列为班子建设和领导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三是加强监督。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和职责及时向领导班子报告“三重一大”事项的执行情况。办公室或其他部门,跟踪督察决策的执行情况,并及时向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报告。认真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有力地促进了全局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

  二、党务公开工作开展顺利。各单位不断丰富党务公开内容,创新党务公开工作方式方法,不断加强党内监督。县政府办(县宗教局与其合署办公)一是加强领导。建立起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各有关科室配合的工作机制。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党务公开工作制度,使党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三是坚持干部早学、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等议事制度。对县委、县政府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进行传达学习。四是及时通报党组的决定、决议和工作计划,对人事调整、发展党员、荣誉奖励、经费开支等涉及干部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进行公开,充分征询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强化党务信息的对外公开力度,及时将党建工作及教育实践活动等相关信息通过中心网站党务公开栏进行公开。同时,按照党务公开的具体要求,在中心内部及时公开党员干部服务承诺、党费收缴等内容。县招商局按照党务公开指导目录,以文件、公开栏、网络等形式公开党务信息19条。

  三、统筹推进政务公开。各单位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全面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全面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为推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提供良好的政务环境。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积极推进政务公开。一是印发《2014年全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泾县2014年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考核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为民服务工作的通知》,对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二是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调整县政务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内部处理流程,及时落实人员,更新相关内容,主要内容包括领导分工、本单位职责、内设股室及下属事业单位职责,人事信息、业务文件、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情况,共计更新发布各类信息49条。另外,做好全县公共资源信息公开工作,发布全县政府采购、建设工程、产权交易的公告和公示信息120余条。三是认真抓好网络问政工作,进一步推动网上公开。健全工作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长热线和市、县网络政民互动办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办理流程,明确工作责任,更新各单位分管领导、信息员名单,构建覆盖全县范围的政民互动办理网络。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提升办理效果。将县政民互动(咨询投诉)、县政民互动(县长信箱)办理最长时限由10个工作日调整为5个工作日,明确回复内容等方面的规范,切实提升办理效果。实行月通报制度。实行市长热线、市县政民互动办理情况月通报制度,每月通报各责任单位政民互动办理情况,公布逾期办结和逾期未办的详细清单,对不能及时办理或推诿塞责的单位由县政府督办室适时进行督办。切实做到在规定时限内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来电人和相关部门,充分发挥了政务公开在知民情、汇民智、解民忧方面的重要作用。1-10月份,累计受理市长热线办件195件;市政民互动(县长信箱)办件72件;县政民互动(咨询投诉)累计受理864件;县政民互动(县长信箱)累计受理41件。县招商局一是坚持会议制度。由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参加。领导班子在会上及时传达上级党委、政府部门的文件精神和要求,重大项目进展情况,听取工作的进展、规划,对工作的意见、建议,妥善安排各项工作。二是坚持群众评议。对与职工密切相关的岗位考核﹑荣誉奖励﹑干部奖惩等事项,坚持进行民主评议,并在一定范围进行公示,扩大群众的参与度,保证结果公正、程序透明。三是抓好对外公开。对涉及到需要向社会公开的各类政策、信息,如招商项目、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奖惩办法等通过门户网站及时进行公开。

  四、积极推进办事公开。按照方便群众办事、有利群众监督的要求,全面推行办事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及时公开审批服务调整信息。今年在省、市公布取消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基础上,政务服务中心会同县编办等部门继续开展项目清理工作,公布《泾县人民政府关于精简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承接省、市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9项,精简调整县级行政审批项目18项(其中:转变管理方式11项,合并4项,冻结1项,取消2项)。全面公开审批服务项目情况。通过窗口摆放服务指南以及触摸屏、网站等全面公开审批项目的名称、设立依据、申报条件、办理程序、时限、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及联系电话、监督电话等各类信息,方便群众办事。通过审批系统进一步规范项目办理过程,及时掌握每一个审批项目的办理情况。通过电子监察系统、简报、红旗窗口评选及政务服务政务公开目标管理考核等激励机制,确保项目按期办结。利用电子大屏及网站及时公开各个项目办理的状态,方便办事群众知晓。1-10月份,各窗口累计受理各类项目468988件,办结各类项目469009件,实现项目受理金额97471.21万元。进一步加大招投标领域信息的公开力度。积极推进招投标过程公开。为确保招标采购活动公开、公正、公平、透明,实行流程和表单式运作,坚持信息公开。及时在中心网站上公布每一个招标采购信息和中标信息,提升了相关信息的时效性和知晓面。在抽取评委、代理机构、开标、评标、标后管理等环节都邀请纪检监察机关人员现场监督。最大程度的公开奖惩情况,积极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在中心网站诚信专栏公开招投标过程中的有关违规情况及获得表彰情况,奖优罚劣。1-10月份,累计实行集中采购149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为6486.41万元,成交合同金额为5532.35万元,节约采购资金954.06万元,资金综合节约率为14.71%;累计完成工程类招标256宗,预算金额94081.51万元,中标价83454.32万元,节约项目资金10627.19万元,资金综合节约率为11.30%;累计完成产权交易7宗,成交总额1017.26万元,超过起拍总价798.75万元的2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