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干部房地产信息基础数据库的通知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4-12-12    点击量:2771 次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2013年3月以来,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全县各乡镇和县直单位认真开展党政干部违规建房和多占住房问题专项清理工作,顺利完成各阶段任务,取得了预期效果。为了做好清房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工作,现就建立干部房地产信息基础数据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定专人录入

  全县各乡镇和县直单位要明确专门人员,依据清房工作开始时干部填报的原始《干部房地产信息登记报告表》(各单位均有留存),将有关信息录入市清房办统一设计的《宣城市清房中党政干部申报房地产等基本信息登记简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登记简表》,可在泾县纪检监察网下载电子版本)。干部本人为事业单位工人身份的须在备注栏注明,干部本人为工人身份同时其配偶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也须在备注栏注明。

  二、组织实施

  在信息录入过程中,要确保所有纳入清房范围的干部房地产等基本信息都录入《登记简表》,做到不漏一人。清房过程中,调出的干部或提拔的干部仍由原所在单位依据干部清房当初填报的原始《干部房地产信息登记报告表》负责录入。

  三、采取统一格式

  为便于统一汇总,录入时一律采用EXCEL格式,不得更改《登记简表》。如有内容超出《登记简表》设计范围,请录入备注栏目。干部房地产问题已经纠正处理的要在备注栏目中注明,以满足将来检索需要。

  四、按时完成任务

  各单位《登记简表》录入完成后,要于2014年12月31日前直接发送县清房办电子邮箱:xcjxqfb@163.com。联系人:范骏;联系电话:15956303663。

  建立干部房地产信息基础数据库是进一步开展清房长效工作的必要前提,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按时完成任务。各地各单位如有什么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县纪委党风室联系。

                            党政干部违规建房和多占住房问题

                              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2月11日

附件:宣城市清房中党政干部申报房地产等基本信息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