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溪镇建立镇党政领导带队督查重点工作机制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5-01-15    点击量:1771 次  

  为确保矿产资源管理等五项重点工作强力推进,有关制度严格执行,根据县委有关文件精神,琴溪镇日前建立镇党政领导带队督查重点工作机制。机制包括督查人员、时间安排、督查内容、督查方式、督查纪律等。

  一是明确督查人员和时间安排。即:2015年1月1日开始,每半个月轮回由一名党政领导带队、镇纪委人员参加, 对矿产资源管理等五项重点工作开展督查。

  二是确定督查内容。即:矿产资源管理和执法情况。主要督查矿山、河沙企业关闭后是否存在“死灰复燃”及辖区内盗采偷挖,以及资源外运超载情况;城乡违法建设管控情况。重点督查国省道公路沿线、琴溪集镇规划区、洗马桥安置点、刘冲安置点、赤滩、马头老街周边的违建管控及“三线四边”整治情况;清洁工程工作开展情况。主要督查全镇范围内卫生保洁水平及垃圾清运情况;殡葬改革实施情况。主要督查全镇范围内死亡人口火化及公墓建设和管理情况。效能作风建设制度执行情况。主要督查镇村干部、驻琴单位工作人员考勤、外出备案、公车管理、工作日中午饮酒、双休节假日值班、住镇值班及领导带班值班情况。

  三是督查方式多样化。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随机抽查、现场查看和结合工作开展穿插检查的方式进行。即:明查采取查看相关登记台账、调阅相关视频和文字资料等;暗访采取不打招呼,随机直接进入现场展开督查。每次督查或检查现场对被督查检查单位给予反馈,存在问题的,下达整改通知书。

  四是严明督查纪律。督查期间,带队领导每轮督查期间必须到实地督查,重点时段是中午、夜晚、双休节假。督查结束后,及时形成“督查通报”报送镇党委政府,并在琴溪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进行公示。同时,要严明工作纪律、严守职责、严格保密,不得接受被督查单位的吃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