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泾县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规范村级财务管理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5-04-20    点击量:16547 次  

  为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着力预防涉农职务犯罪,近日,安徽省宣城市泾县检察院就泾县榔桥镇某村两委干部吴某某等四人贪污、职务侵占一案向该镇发出预防检察建议, 提出了完善财务制度、加强监管制约、加强法纪教育的检察建议,促使该镇堵塞管理漏洞,完善监管机制。

  该院发出的检察建议引起乡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针对该院提出的建议,榔桥镇及时改进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要求各村严格执行《榔桥镇村级财务管理办法》,从收入、支出、报账、备用金提取等六个方面细化村级财务管理,做到农村基层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并定期开展农村基层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加大村级财务监管力度。强化法纪教育,增强农村基层干部遵纪守法意识,杜绝虚假列支、帐外列支。

  该院在发出检察建议促使乡镇堵漏建制、完善管理的同时,推动制度完善和机制创新,建立健全了防治腐败长效机制,从源头上减少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发生,收到了较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