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法院反映交通肇事、危险驾驶以及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折射的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管理问题应引起重视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5-05-26    点击量:1528 次  

  近年来,泾县涉及交通肇事、危险驾驶、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呈多发趋势,2011年、2012年、2013年、2014年、2015年1-5月,分别受理此类案件113件、358件、363件、384件、138件,其中交通肇事、危险驾驶案件总数占刑事案件的19.1%、20.9%、13.5%、29.3%、31.9%,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占民事案件的5.2%、16.2%、20.2%、20.5%、21.4%。为此,泾县法院进行了认真调研,发现涉及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管理的三个问题应引起重视,并提出加强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可以建立健全三大体系的设想。

  一是运输市场不规范。由于相关规章制度的缺失和执法上存在疏漏,交通运输企业往往会受经济利益驱使,置国家道路运输安全规章制度不顾,追求利益最大化,相互间会抢客源、压价格,驾驶员超长、疲劳驾驶,企业间、车与车间频繁出现争执,致使驾驶员带着情绪上路,从而导致重大交通安全事故,抽样案件中,此类情况占5.4%。

  二是道路养护不到位。普遍存在国、省道养护管理较好,而村村通道路养护问题较多。往往村村通公路无固定养护人员,由于资金不足,造成只能进行季节性或临时性养护。该院今年1-5月受理的这三类案件中,在村村通公路上因道路养护问题致事故的占9.7%。路政执法人员不足,造成执法力度不大,超载超限问题突出,抽样案件中货车、大型客车发生事故占38.7%。由于客运管理执法人员的短缺,致使农村公路“非法营运”现象严重,在农村“赶集”、“操办婚丧嫁娶”时,货运农用车,甚至已报废车辆应运而生,且严重超员超载,抽样案件中此类情况占8.5%。

  三是发展战略不全面。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汽车数量越来越多,忽视了对中长期交通需求以及供应平衡问题,出现道路建设速度无法和车辆增加成正比,道路建设滞后,车容量明显不足,道路拥堵现象突出。在城市化建设过程中,忽视道路建设,新建道路主要集中在城市外围,抽案案件中,在中心区内的十字路口、交叉路口等发生事故的占52.2%。现实中,房屋建设主要还是集中在中心区内,致使原本拥挤道路负荷量增加,增加交通安全隐患。

  四是管理水平待加强。缺乏相对专业的运输安全管理人才,现有的安全管理人才文化素质和专业能力普遍不高,规章制度意识相对薄弱,致使制度仅存在于文件中,没有反映到实际工作中去,挂靠经营、隐患车辆上路等时有发生。司机在法律意识和整体素质上问题繁多,闯红灯、抢道、不遵守交通规则、酒后驾驶致事故发生占抽样案件的13.4 %,而在交通管理方面往往是以罚代法,交通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对此,该院认为完善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必须建立健全三大体系。

  一是强化政府部门管理化宏观体系。政府在管理道路交通运输管理工作时,应主动作为,制定符合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客观情况的安全监管与管理方案并进行有效监督。加快信息化建设,并融入到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管理过程中去,全面提升整个行业管理水平。要不断提高对开展道路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的认识,加快道路交通运输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大力整治交通运输安全秩序,强化交通运输工具、交通运输参与者的各项管理工作。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建立道路交通运输安全联席会议、交通运输安全责任制、交通运输安全告诫与问责等制度;组织专业人才适时对交通运输安全形势进行动态分析,研究制定解决方案,全面做好政府与各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二是健全交通部门专业化预警体系。彻底改变滞后的安全监察管理模式,由部门行政、局部安全、事后管理向公共行政、系统安全、事前预防转变。建立科学有效的交通决策、执行、协调、监控等机制,形成集安全信息采集、传输、处理、决策分析为一体的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和综合监控系统,对未来道路交通运输安全形势进行前瞻性宏观分析,构建统一指挥、反应快速、整体联动、运转高效的综合交通运输安全应急体系,从而最大可能在安全管理决策层面上实现交通意外伤亡事故的超前预防和超前控制,提高交通运输部门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实现多线路间网络应急、多交通方式间协同应急、各应急部门间联动应急,保障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维护正常交通秩序。

  三是构建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体系。解决道路交通运输安全问题的出路是要在推行管理专业化的基础上,实现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要求全社会各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预防为主、整治管理为辅,从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通过完善现有法律法规、加快立法步伐、改革现有道路运输管理体制、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管理来实现道路运输管理的社会化。鼓励自愿成立为道路运输管理服务的民间团体、社会力量创办的交通运输安全宣传组织,倡导志愿服务,将群众力量作为积极参与、支持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管理的重要力量。建立省市县(区)镇村五级社会化组织网络,为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的社会化管理提供组织保障。实行道路交通运输安全责任制,对单位和交通参与者的交通违法行为及交通事故实行目标考核,将交通违章纳入个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