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法院荣获全市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5-05-27    点击量:1467 次  

  5月18日,在2015年度全市法院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泾县人民法院被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全市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该院监察室副主任余辉及诉讼中心副主任汪小传分别被授予“全市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先进个人”及“全市法院优秀廉政监察员”称号。近年来,泾县法院立足法院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政策,狠抓队伍建设,为泾县法院廉洁司法、公正司法、提高审判质效提供坚实的纪律保障。

  一是营造廉政氛围。提出“公正、清廉、为民、创新、和谐”的法院院训,同时,把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廉政格言、廉政警句等制成警示牌,分别悬挂在办公室、走廊过道上,营造廉政的办公氛围。

  二是完善廉政制度。院党组组织成立法院廉政文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具体要求。同时坚持实行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在院内聘请廉政监察员,建立干警廉政档案,设立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等。定期开展廉政谈话和实行带案下访等制度,建立干警履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干警工作业绩考评机制。

  三是注重警示教育。组织干警观看反腐倡廉的警示教育记录片,剖析典型违法违纪案例,从中汲取教训,警钟长鸣;在节假日期间向干警和家属发送“家属助廉信”、“节日倡廉信息”等,把廉政意识自然融入到干警的行为习惯之中。

  四是深化廉政预警。加强财务管理和公车管理,实施审务督察,将重心放在最敏感、最关键、最容易出问题的部门和岗位上,做到督察全覆盖、不留死角。同时,在建成科技法庭的基础上,对全院庭审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同步记录显示、同步录入电子档案,让办案过程公开透明、有痕有迹, 实现“每庭必录”、“定期直播”,确保庭审监督全方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