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纪委监察局落实“四零”要求为发展“亮剑”护航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2-07-09    点击量:2009 次  

近年来,宁国市纪委监察局紧紧围绕建设“勤政、务实、高效、廉洁”政府的目标要求,坚持做到围绕中心“零距离”、执行纪律“零折扣”、服务发展“零障碍”、履职范围“零空白”,为经济社会发展“亮剑”护航。

    一、抓监督求保障,围绕中心“零距离”。坚持把国务院、省、宣城市和宁国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和中心任务的贯彻落实情况作为我们监督检查的重点,努力实现围绕中心“零距离”,对接部署“无缝化”。近年来,我们重点加强了对扩内需、促增长、规范节约用地以及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社保基金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开展了市政工程、村村通、人畜饮安全等民生工程建设项目的执法监察,发出监察意见书22份。加强了对政府招投标和土地招拍挂活动的监管,监督招标采购371批次、国有土地招拍挂12宗;核查32起招投标投诉案件;安排督办重点项目16个。尤其是今年以来,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重点加强了对房地产市场价格调控和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的专项检查,对34家违规房地产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同时,主动跟进“项目建设强化年”的监察服务工作,重点加强了对全市40个重大项目和60个重点项目的全程监督,通过建立联合执法检查、联合跟踪督查等协作机制,强化协作,联手出击,有效发挥了整体监督作用。

    二、抓惩处敢碰硬,执行纪律“零折扣”。坚持做到纪律面前没有特权,做到执行纪律“零折扣”。认真分析研判,突出行政监察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切实加大了办案工作力度。严肃查办发生在行政机关和公务员队伍中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的案件,发生在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等重点领域的案件,发生在司法领域的贪赃枉法、徇私舞弊案件和商业贿赂案件。同时,加强典型案件的剖析,实现了案件查办的政治、社会和法纪综合效果的最大化。去年以来,全市共受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312件(次),立案查处违纪案件65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9.4万余元;为9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了澄清,对40名受处分人员进行了回访教育。加强基层办案力度,乡镇办案面达100%。及时严肃查处了社会反响强烈的学校违规收费、超市产品质量与服务质量投诉、网络“裸聊”事件等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了信访办理、案件查办、案件审理长效机制。

    三、抓效能优环境,服务发展“零障碍”。坚持以民主考评为抓手、以平台建设为依托、以制度建设为根本,强力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多措并举解决“中下梗阻”和“动力不足”的问题,破除了发展中客观存在的“庸、懒、散、软、乱”等多重障碍。一是深化民主考评活动,让干部释放新活力。注重总结提升,不断调整考评内容,完善考评方法,突出“五个”合理,即合理确定考评对象、合理确定比分权重、合理交叉轮换考评、合理分层分类、合理激励约束,引导广大考评对象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平时,用在夯实基础上。推进政民互动,扩大企业和群众的话语权,通过评估手段多样性、参评对象广泛性、不同部门差异性和数据采集真实性,确保了效能建设整体联动,持续推进。同时,在民主考评过程中,探索建立了正确的“创新”利益导向机制和开放的认定机制,鼓励被考评对象勇于创先、全力争优。市公安局坚持中心下移夯基础、警力前移保平安,探索建立了“流动派出所”、“三进企”、“警营开放”和“叶九子工作法”等一系列创新举措,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认同。二是严格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和责任追究“三项”制度,坚持问人问事问责,推进全面提速增效。同时,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实行建设项目和企业登记并联审批,推行重大项目代办服务,营造了特事特办、急事快办、难事巧办的审批环境,加强审批事项办理结果公示公开。目前,全市已经基本建立重大项目在2个工作日启动“绿色通道”,办理时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一般性项目总时限不超过30日的良性机制。三是加强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联合审批、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三大平台”建设。以市行政服务中心为依托,开展招投标中心达标创建活动,让行政服务中心真正成为为民服务的优秀“窗口”。

    四、抓创新拓渠道,履职范围“零空白”。坚持责权统一的原则,牵头制定了《宁国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突出强化对主要行政领导的监督管理和问责。注重抓住关键,针对热点、难点问题,提出监察意见和建议,促进政府部门改变工作作风,依法行政。2011年底,就重点对征地拆迁和涉农资金发放等方面的利益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执法监察,妥善解决了广大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注重在工程招投标领域求突破。在总结既往招投标监督工作的基础上,确立了从项目的决策、立项、审批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督的指导思想,探索对重大工程、重点项目招投标活动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立体式监督的方法,通过聘请廉政建设监督员,参与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共同参与对工程方案的制定、招标文书的制作、合同的签订、重大物资的采购等工作的全过程监督,将纪律、法律、群众监督有机结合。同时,注重在扩大群众参与上探寻新路子。主动敞开政门、扩大群众参与,按照年初“公开承诺”、年中“问政直播”、年末“现场述职”评议的环节和步骤,让群众来监督机关、评议机关。并依托政务公开的有效平台,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公开,鼓励群众参与,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