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林镇立足“四要”践行《廉政准则》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5-12-30    点击量:8998 次  

  自觉践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按规矩办事,是共产党员把纪律挺在前面,用准则严格约束自己,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火墙”。茂林镇党委践行,对全体党员干部提出了“四要”工作标准。

  一是为人要勤奋。践行廉政准则、优化政治生态,根本目的是促进发展。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既需要熟“知”,更需要力“行”。要“勤”字当头,把《廉政准则》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加速发展的各项工作中去,特别是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重点部位要以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实效推动政治生态环境和发展环境的进一步优化。

  二是为民要服务。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发挥表率作用,带头执行、带头承诺、带头服务,要把服务为民,作为开展好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对照《廉政准则》,认真查找分析廉洁从政、服务为民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形成为民服务上下联动、相互推动的格局,使贯彻落实更具活力,更有实效。

  三是为党要贡献。要求党员把自律与他律统一起来、把自我约束与监督制约结合起来。以“自律”作为基础,在工作中锤炼作风;以“他律”为标准,始终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和人民群众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在自律与他律中勇挑重担,甘做“革命的傻子”,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在攻坚克难中敢挑担子、勇挑重担,要坚持做到讲政治,守规矩,不断学习,丰富实践,用自己的最大力量为党的事业做出新的贡献!

  四是为官要廉政。要从严自律,管住自己,不为谋求个人利益而为所欲为,不为谋求明哲保身而“为官不为”, 对名利始终保持一颗“素心”、“平淡心”,对工作始终保持一股激情与冲劲;要敞开胸怀,接受监督,充分发挥民主生活会、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诫勉谈话、函询质询、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以及干部考察考核等党内监督制度的作用,注重发挥纪检监察机关、人大、社会舆论包括网络监督、干部群众信访举报等的监督作用,形成监督合力,让党员领导干部不得不遵守《廉政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