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水务局:明确责任 传导责任 落实责任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6-01-05    点击量:1482 次  

  --泾县水务局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2016年元月4日,上班第一天,泾县水务局召开全体工作人员大会,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会上,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首先就2016年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及签订的有关事项作了说明。接着,党组书记局长与局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各自分管的股室负责人履行签字手续,传导、落实责任。最后,党组书记、局长强调了新年伊始签订责任书的目的意义,并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提出了新要求。

  水务局领导班子的责任、党组书记(局长)的责任、班子成员的责任、股室负责人的责任在责任书上都有明确的规定。

  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让大家在致力于水利工作的同时,勿忘承担廉政责任,牢记一岗双责。签订是一种形式,重点在于落实。在全面从严治党的今天,通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使水务局上下真正做到:“心中有责任、干事应尽责任、出了事要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