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二)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6-05-17    点击量:4588 次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一巡察组于2016年5月18日至5月29日对县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办、公管办)进行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县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办、公管办)党组领导班子和成员


二、巡察内容


巡察组对巡察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着力发现以下问题: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等问题;


2.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


3.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


4.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


5.县委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设置举报电话、来访接待地点、意见箱和电子邮箱接受来信来电来访。


举报电话:5124210、18256312628


来访接待地点:泾川镇桃花潭东路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意见箱设置位置:泾川镇桃花潭东路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北侧大门口


电子邮箱:jxxwxcz001@126.com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针对上述巡察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县委第一巡察组


2016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