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构建“四个三”工作格局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科学化水平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2-07-13    点击量:1642 次  

湖北省纪委、监察厅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的管理使用是当前基层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和容易滋生腐败行为的重点领域。近年来,湖北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按照“扎实清理、依法代理、规范运作、优质服务、长效管理”的总体要求,着力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三措并举”,确保“三资”管理推进有力
  
  近年来,湖北省始终把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作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精心部署、精心组织、精心实施。一是强力推动。把“努力实现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和监管代理工作全覆盖”作为全省反腐倡廉建设“十个全覆盖”总体工作目标的重要内容,并要求在全覆盖的基础上实现规范化运行。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印发的《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连续5年对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二是整体联动。建立由省纪委牵头,省财经办、财政厅、农业厅、林业厅等10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指导全省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制定下发《湖北省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和监管代理工作方案》,明确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三是示范带动。在宜都市、黄梅县等地开展示范点建设,着力打造样板工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在今年召开的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上,对全省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和监管代理工作先进单位进行表彰,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严把“三个关口”,摸清“三资”底数
  
  清产核资是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在清产核资过程中,湖北省坚持做到清理对象不漏一个、清理内容不漏一项、清理过程不漏一环,严格把好“三个关口”,确保数据全面准确。一是严把清查登记关。村组以会计账目为依据,采取先账内、后账外,先资金、再资产、后资源的办法,对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及村级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进行全面彻底清查,填写统一印制的“三资”情况登记表。各乡镇财政所(经管站)对自查登记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切实保证账实相符。二是严把公示整改关。各村在清理工作结束后,通过村民代表会议、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向群众公开清理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有异议的事项进行复核,确保信息全面真实。三是严把建档移交关。各村在清产核资、公示整改后,分类设置资金、资产和资源台账。台账一式两份,一份由各村自己保存,一份移交乡镇财政所(经管站)集中代管。各村建立账、图、表“三位一体”的电子台账,积极推行电算化管理,目前全省村级电算化管理覆盖率达85%以上。截至目前,全省共进行资产资源重新处置发包16139宗,完善合同8.2万份;新增资源开发、重新发包收入6.48亿元;新增集体资产31.8亿元。
  
  着力“三项建设”,推进“三资”委托代理服务
  
  湖北省立足实现规范化操作、制度化运行,加强“三项建设”,不断提高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一是加强平台建设。各乡镇依托财政所(经管站),按照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备、有办公经费、有制度规范、有技术保障的“五有”要求,建立统一的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机构和资源交易平台,对村级开支、资产运营、资源开发及交易等实施代理服务和有效监管。截至目前,全省乡镇平台建设覆盖率已达90%以上。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在不增加人员编制和财政负担的前提下,从财政所(经管站)抽调财务会计,配备充实到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确保专人专职。以乡镇为单位定期开展培训,提高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和村报账员的业务水平。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在加强集体资金管理方面,全面推行村级财务预决算制度、备用金制度、财务审批制度和财务公开制度。襄阳市樊城区推行取款、转账使用服务中心和村财务专用章“双印鉴”制度,2008年以来,全区7个“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共减少不合理开支113万余元。在加强资产资源管理方面,重点建立了资产资源处置公开协商和招标投标制度。对集体资产资源的处置,一律按照村级申报、资产评估、发布公告、公开竞标、签订合同“五步法”办理。2009年以来,宜都市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共组织招投标活动325起,实现交易额8966.87万元,增加集体收入492.9万元。
  
  注重“三个结合”,构建“三资”监管体系
  
  湖北省充分发挥各类监督主体的作用,积极构建立体式的监督体系。一是把推进公开和民主管理结合起来。坚持把“三资”作为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及时公开每笔资金的收支、资产资源变动及处置、村级工程项目建设等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对“三资”管理重要事项,一律按“五议五公开”(村民建议、党支部提议、村“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提议事项公开、审议程序公开、决策结果公开、实施方案公开、办理结果公开)程序实行民主决策。二是把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结合起来。在乡镇财政所(经管站)统一使用“三资”管理软件,实现对“三资”的网上监控和动态管理。省联席会议办公室定期对“三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省纪委、监察厅制定《检查考核评分细则》,把“三资”管理工作纳入检查内容,由委厅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三是把有效预防和严肃惩处结合起来。制定《农村党支部书记岗位风险预警防控暂行办法(试行)》和《关于违反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行为的纪律责任追究办法》,规范和约束村干部在“三资”管理方面的行为。同时,严肃查处涉及“三资”管理的违纪违法案件,2011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2238件,处分227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