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溪镇开展“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出实招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6-07-08    点击量:1619 次  

为确保市委、县委《关于“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件精神落实到位,根据市、县纪委统一部署,遵照县纪委《关于开展“酒桌办公”专项整治督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琴溪镇出实招,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明确专项整治范围和对象。规定本镇范围内村党(总)支部、村委会、驻琴县直单位,以及镇机关和镇直各单位均为此次整治范围;上述单位的所有工作人员均为此次整治对象。


明确时间安排及方法。专项整治工作从2016年6月底开始,7月10日前阶段性整治工作结束,转入常态化整治。整治方式方法: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成立琴溪镇“酒桌办公”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6月底在镇机关干部职工中开展杜绝“酒桌办公”现象公开承诺,将公开承诺书进行张榜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定期公示“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等;采取明查暗访相结合,即查阅相关票据、相关场所实地抽查,当前集中一段时间检查,常态化不定期随时检查等。


明确督查和结果运用。为使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位,整治工作由镇“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总责,镇纪委牵头负责督查,日常督查工作由镇“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一是督查各村是否落实“零招待”接待制度;二是镇机关食堂和驻琴县直单位及镇直单位接待是否严格执行“四单合一”报销财经纪律;三是整治单位和对象是否存在工作日饮酒现象等。四是强化督查结果运用。镇纪委对检查发现的“酒桌办公”问题的,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同时依照《琴溪镇约谈党员干部工作规程》进行约谈,对发生两次以上工作日饮酒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并作为所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扣分依据之一。五是严守工作纪律。参加督查的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泄密督查工作安排,以及包庇袒护“酒桌办公”的人和事。对督查执纪不严、甚至违规的,一经发现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程晓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