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十二)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6-11-17    点击量:2244 次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二巡察组于2016年 11月18日起对泾县统计局进行巡察,时间约10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泾县统计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巡察内容

巡察组对巡察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着力发现以下问题:

1. 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等问题,尤其是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

2. 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

3. 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

4. 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

5.巡察组还将党员干部庸政、懒政、怠政作为重点,着力发现不作为、慢作为、不敢担当等失职失责行为以及其他县委要求了解的问题。

三、受理信访范围、方式和时间

(一)受理范围:受理泾县统计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

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单位和部门处理。

(二)受理方式:巡察期间,设置举报电话、来访接待地点、意见箱和电子邮箱接受来信来电来访。

举报电话:0563-5101991,13805628189

来访接待地点:泾县泾川镇谢家园路县政府大楼二楼县统计局215会议室

意见箱设置位置:泾县泾川镇谢家园路县政府大楼二楼县统计局215会议室门口

电子邮箱:jxxwxcz002@126.com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针对上述巡察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县委第二巡察组

2016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