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溪镇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质量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7-06-30    点击量:6957 次  

今年以来,琴溪镇纪委聚焦主责主业,不断创新监督执纪新方式,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宽严相济,立足于抓早抓小、抓长抓细。今年1-6月份,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违纪党员3人,批评教育2人,诫勉谈话1人。立案审查8件8人,办结5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4人,党内警告1人;3件3人已审理终结,即将作出处分决定。全镇监督执纪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严格问责。早在年初,该镇结合信访核实,打破过去收到信访后,不“惊动”相关部门,纪委关门办案,围绕信访反映的情况了解多少是多少,不把线索移送相关部门进行深挖细究。而今年,该镇坚持不放过一个疑点、一个线索,深挖细刨认真研判案源。今年初,收到新元村党员胡某违法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信访件,鉴于纪委没有专业取证知识,当即委派琴溪公安派出所进行调查核实,根据公安派出所的调查核实,遂对胡某进行立案审查,并对胡某作出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再如:某村党总支书记李某, 2014年操办儿子婚礼期间,收受村集体1000元礼金。数额虽然不大,但李某不仅存在收受村集体礼金的违纪事实,并且村经办人在村集体报销该笔1000元礼金时,李某作为党总支书记不仅没有进行制止报销,而且在报销单据上签署“审核”意见。考量上述因素,在量纪时对李某加重作出处理,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这一做法,改变了过去对村干部处理的“厚爱”。

精准量纪。该镇结合巡察整改,宽严相济、精准量纪,实事求是地分析研判问题。对一些问题发生时间较早、为了村集体公共事业而发生的违规行为,启动容错机制,尽可能的采用“第一种形态”,如某村2014年执行危房改造政策走样,存在提高或调低补助标准现象,虽然违规,但不是个人行为,都是经过会议研究,一些工程发包也都经过相关会议讨论。经过深入了解,该村没有截留挪用危改资金,工程发包没有个人上腰包问题。为此,对该村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采取“第一种形态”处理。由于该镇宽严相济、精准量纪,受处理人既受到了警示教育,又保护了村级组织的干事积极性。据了解,该镇从重或从轻处理的党员干部,都能心悦诚服地接受组织处理。既要干事,又要干净的良好氛围已经形成。

惩防并重。防范百次,不如问责一人。该镇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努力在抓早、抓小上下功夫,在抓长抓细上做文章。镇纪委始终处在第一方阵,发挥主力军、排头兵作用。重点在工程发包、扶贫领域,以及民生工程实施过程中寻求案件线索。同时,驰而不息的抓好效能作风建设,对在关键时段、急难险重工作中党员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的,问责零容忍,坚决予以纪律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