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溪镇再绷扶贫纪律弦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7-07-11    点击量:6068 次  

为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贫困群众,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扶贫攻坚工作的各项部署,以更有力的措施、更有效的帮扶、更务实的作风完成扶贫攻坚这项政治任务。日前,琴溪镇结合贯彻中纪委书记王岐山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讲话和泾县纪委《关于印发<2017年度泾县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泾纪字[2017]61号)》文件精神,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严肃扶贫工作纪律的通知》。此举,标志着该镇严肃扶贫纪律之弦再次绷紧。

《通知》要求:一是严明工作记录。镇村帮扶干部必须以抓铁有痕、踏石有印的劲头,按照扶贫工作的各项要求,及镇扶贫办的工作提示单,深入包保户家中进行走访帮扶。要对帮扶对象的基本信息、生产生活、家庭收入情况了如指掌、烂熟于心,规范填写各类表格和手册,确保信息零差错。要让贫困户应享尽享各项扶贫政策。其次,各村及相关部门要严把扶贫项目申报关,严格执行扶贫资金、项目的使用规定,严禁挤占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扶贫资金,坚决做到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二是严格监督检查。各村、各部门务必将脱贫攻坚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始终做到扶贫面前无条件,落实整改无盲区,严格问责零容忍。各村党组织要立足岗位职责、工作实际,切实担负起基层党组织的主体责任,主动自查、边查边改,举一反三,进一步提高扶贫工作质量。镇纪委配合镇扶贫办每月不少于两次深入各村开展扶贫工作督查,并对督查结果进行评比排名,存在问题的及时通报,把监督检查覆盖到精准扶贫工作的各个环节。三是严肃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和不按规定执行扶贫工作相关政策和要求,群众反映问题突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帮扶干部,镇纪委适时开展约谈提醒和组织处理。对在省、市、县扶贫工作检查中发生工作失责的帮扶干部进行诫勉谈话,两次同类失责的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并纪律处理。全年发生三次以上(含三次)工作失责的,将对责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及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和相关帮扶的镇村干部予以纪律处理,并对责任村扶贫工作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并向镇党委政府书面报告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