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石有印 抓铁留痕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7-08-09    点击量:32569 次  


---- 浅析新四军重建军部后的廉政制度建设


内容摘要 :1941年皖南事变发生后,新四军新军部在盐城重建,面临着军威重振和华中根据地建设的历史重任。新四军在坚持华中敌后抗战的同时,深入开展了扎实有效地廉政制度建设,做到“踏石有印、抓铁留痕”,从而使得新四军廉政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加强了党的领导,纯洁了队伍,创建了廉洁的抗日政府,赢得了最广大的人民的支持,成为夺取胜利可靠地保证。

关键词:新四军  重建军部  廉政

 

1941年1月25日,根据中共中央命令,新四军新军部在苏北盐城重建,在新军部和华中局的领导下,这支部队迅速走出了皖南事变以后的困境,驰骋江淮,保家卫国,被誉为“华中人民的长城”;巩固和发展壮大了华中抗日根据地,根据地各项建设欣欣向荣、蓬勃发展,尤其是新四军重建军部后的卓有成效的廉政制度建设不仅保证了队伍的纯洁性和战斗力,保证了根据地政府的励精图治、廉洁奉公,对于今天的我们做好当前工作仍有着积极的指导意义。

一、重建军部后新四军廉政制度建设的历史背景

皖南事变后,新四军新成立的军部设在苏北盐城,陇海路以南、大江南北所有华中敌后地区均充满着新四军的部队,除新四军正规部队7个师9万多人外,还有各地方武装之独立旅、独立团及营等,共有数万人,不脱离生产和半脱离生产的广大抗日人民自卫军。新四军所牵制日伪军约占敌侵华总兵力六分之一强;在华中各敌后地区,新四军都建立了抗日民主根据地。在各种形式上组织更为完备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团结一切抗日人民共同抗日。除八路军外,新四军享受着空前的国际荣誉和人民的同情与支持,成为中国抗战的支柱之一和坚持抗战的保证。可以说,经历皖南事变的磨砺,新四军力量更为巩固和加强,根据地建设更为发展,但在这些过程中,部分同志党性不强,思想意识渐渐发生蜕变,对此陈毅在1941年7月的《论建军工作中》指出:长期脱离阶级、脱离生产、脱离群众后、使个人架空游离,接受外来的影响,冲淡了自己的革命意识。变成了资本主义思想的追随者,于是形成生活上的腐化堕落…… 这说明干部的党性不够坚强,个别的业已找出路,有的正在腐化中,有的正在动摇中,这是最严重的现象;部队纪律性不强,仅仅重视群众纪律,对军事纪律、经济纪律忽视的倾向。我们建军正是以高度的政治警觉性,来反对一切不良现象,来保持和发扬本军的革命特质。刘少奇在1942年《目前形势,我党我军在华中三年工作基本总结及今后任务》的报告中也指出:此时华中根据一般的都还不巩固,地方资产阶级及中间势力,除小部分外,极大多数对我领导政权,尚存观望和悲观态度。群众间亦有若干持观望态度者,各根据地政权民主化还不够,在政府中工作的共产党员的民主精神、民主作风还不够,一小部分干部对长期艰苦斗争发生了厌倦,表现出动摇,个人享乐要求很高…这些都要求重建军部后的新四军必须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制度建设,才能建设出一支铁的军队,才能巩固抗日民主根据地。

二、军部重建后新四军廉政制度建设的具体举措

1、廉政法制建设:廉政制度是廉政工作的执行标准,是预防腐败有效途径。新四军积极出台各项条例和奖惩规定,有效构建防范体系。新四军很多高级领导都有过延安工作的经历,他们对延安的法律制度比较熟悉。新四军重建军部后,华中地区各级政府以陕甘宁边区法律为蓝本,制定了一系列合适华中地区的廉政法律法规。1941年淮南津浦路东各县抗敌联防办事处颁布了华中第一部宪法性文件《抗战时期施政纲领》,第十条:厉行廉洁政治,肃清贪污;并调整各级行政机构,使其合乎抗日民主的要求。淮北行署颁布的施政纲领提出:实行合理负担,统一收支,厉行节约,铲除贪污腐化,建立廉洁政治。其它各根据地在施政纲领上也纷纷制定相应的规定,华中各根据地廉政制度走上了法制化的道路。

各根据地实行民主政治,高度重视人权立法,通过制定宪法性文献施政纲领来保障人民的人权、政权和财权,先后颁布被各边区视为第二施政纲领的保障人权的条例和法规。如1941年颁布的《新四军无为县保障人权条例》、《淮北苏皖边区保障人权、财产权及保护工商业条例》、《淮海区修正人权保障条例》,1942年颁布的《盐阜区保障人权暂行条例》等,尽管地区不同,名称有异,但内容大致一致,都明确了人权的内涵和范围,规定了保障人权的措施。除了施政纲领外,各地参议会都制定并由行政公署公布实施了各级政府的组织法规,如1941年颁布的《鄂豫皖边区行政公署组织条例》、1942年颁布的《盐阜区行政公署市乡政府暂行组织法》、《盐阜区行政公署组织条例》等,都将廉政思想贯彻其中,界定了公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以及选举、制约和监督机制,体现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为铲除贪污腐败,建立廉政政府,华中各根据地根据自身实际,各参议会通过了惩治贪污腐败行为的特别法案,主要有1942年颁布的《淮北苏皖边区惩治贪污暂行条例》、《盐阜区各县惩治公务人员暂行条例》、1944年颁布的《苏中区惩治贪污暂行条例》、1945年颁布的《浙东行政区惩治贪污暂行条例》等,这为惩治贪污腐败提供了法律依据,惩治了一批违法犯罪人员,有效的遏制了贪污腐败现象的滋长。

对于专业性很强的经济部门,特别是财经人员,1942年2月,华中局财经委员会在总结各根据地财经制度执行情况的基础上,颁布了一项统一的《华中抗日根据地财政经济草案》。对华中抗日根据地的财经制度作了明确规定,有效的保障了新四军的军需供应,使得华中地区各项支出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大大杜绝了贪污浪费。

我们现在常说:有法可依。正是因为各项制度与法律法规的出台和完善,新四军的廉政工作有了可靠地法律执行依据,同时它也表明了新四军从事廉政建设的信心与决心,为新四军廉政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和保障。

3、廉政执法建设。有了完善的廉政法律法规,有法可依,在执行上,华中各地在廉政执法上做到了:有法必依,执法必严。1941年盐城第二次参议会上,刘少奇做了《我们在敌后干些什么》的演讲,针对廉政问题,他郑重承诺:“个别贪污分子,我们已经查办!以后还要查办的,这是我可向各位保证的,请各位信任我们!”1942年,刘少奇在给华中局和新四军军部领导的信中写到:“为了整个革命的利益,我们不应姑息那些官僚主义及贪污浪费者。”新四军代军长陈毅多次表明新四军与地方抗日政权肃清贪污、廉政吏治的决心。少数侵吞公物,贪污腐败的干部,作为新四军惩治的典型,成为历史的一面镜子。 1942年曾任新四军苏中军区交通站长的陈新,因私卖公家棉裤一条得300元。新四军军直党委决定,开除其党籍。1942年苏中三分区有4个干部因贪污被处死刑:苏中税务局第4分局主任邢爱身贪污4000元被枪决 、新四军一师特务营长李桂成贪污1000元被枪决 、大丰恳北区委书记、抗日英雄马坚私卖公盐被枪决、新四军一支队一名老红军炊事员,在江南宝埝村奸污一个妇女被枪决。

4、廉政民主监督。1941年12月25日,《淮海报》发表了题为《反对贪污腐化》的社论,指出克服贪污腐化应“首先从政治上加强理论修养和工作锻炼,多多吸取别人的经验教训,提高反贪污的警觉性;其次是民众的检举;再次为预防这种现象的发生,要随时督促检查,严整行政纪律,检查法令执行程度,密切上下级的关系,建立严密的督导制度。”为了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效力,华中地区先后颁布了施政纲领中都涉及到这项内容,如1941年2月颁布的淮南津浦路东抗敌联防办事处《抗战施政纲领》,第十一条规定:建立便利人民之司法制度,并保障人民检举并告发任何工作人员罪行自由。1944年颁布的《苏中区施政纲要》第四章规定:人民有任何方式控告任何公务人员非法行为之权利。1942年颁布的《鄂豫边施政纲要》、1943年通过的《中共苏皖区委苏南施政纲领》、1944年颁布的《浙东临时行政委员会施政纲领》等都有相关规定,法律还规定在审讯中重证据,废刑讯逼供。在审判时建立了陪审制度、辩护制度、群众公审制度、回避制度、合议制度,这些对于发挥人民监督作用,监督我党廉洁从政,清除政权中贪污分子有着很好的作用。

新四军在华中政权的组织形式是以三三制为原则的参议会制度,它既是民意机关,又是权力机关,真正的体现了社情民意,各根据地相继颁布了参议会组织条例,赋予了参议会的监督职能,鼓励人民监督政府。1942年5月6日,盐阜区行政公署召集盐阜区8县著名士绅召开座谈会。陈毅在会上发表了答复性演说:这次座谈会各位士绅对党政军工作方面的批评,我代表党政军三方面诚恳接受。这次座谈会如果还感觉不够的话,那就是讲好的方面太多,讲坏的方面太少。以后大家多讲缺点、少讲好的。新四军四师师长彭雪枫一贯认为新四军是政府的卫队、人民的护兵。他要求参议会对四师不客气不间断的批评和教导,使得四师更正规更坚强。刘少奇在《我们在敌后干些什么》的演讲中说:我们共产党人,是永远服从真理的,永远不怕真理的,永远告诉人民真理的,绝不为被掩盖真理,如果我们犯了错误,或者你们认为我们犯了错误,那就请你们,请人民不客气的批评……提倡人民对政府的批评,对政府中任何一个职员、一个机关进行批评,着也叫民主;批评才能暴露出政府中个别的坏分子和贪污分子以及各种错误,而给以清洗和纠正;对于一切批评遵循“不以人废言,不以言废人”的古训。

在华中,新闻报刊是新四军加强廉政监督的有效途径之一。华中在发展过程中,创办过250多种报刊杂志,以它们为媒体,让全国人民特别是根据地人民了解新四军的建立廉洁政府的决心与相关法规,了解华中根据地的反腐倡廉工作,监督政府和军队的廉洁自律,揭发腐败现象,对廉洁典型及时表扬,其经验总结推广。正是因为新四军强化了廉政监督机制,是自己处于“众目睽睽”下,不仅督促了自身的廉政行为,同时使得民众与新四军心连心,把抗日政府视为真正为人民的政府,赢得了广大民心。

5、廉政为民建设:在华中根据地建设的过程中,新四军始终践行廉政思想,关注民生,把老百姓的冷暖安危放在心头。新四军政委刘少奇指出:“我们革命,不是为老婆、为吃饭、为出风头,而是为人民群众的解放。一切为了群众,否则,革命则毫无意义。”1943年12月,新四军政治部制定了关于拥政爱民的指示,并公布十条拥政爱民公约,要求全体指战员充分认识到拥政爱民的意义,要“懂得民主政府是革命的政府,根据地人民是革命军队的唯一靠山。革命军队应当坚决执行民主政府的法令,应当与根据地人民建立血肉相连的关系”。这年春节,四师师长彭雪枫亲笔撰写对联要求张贴“政府卫队保卫政府乃是义务  人民护兵爱护人民原为本分  横批:拥政爱民”。

拥政爱民不仅仅是制度,各部队积极贯彻于实际行动中去,各单位派出纪律检查团,访问团到基层检查对待政府人员、群众的作风问题、在行军驻军中、生产运动中的群众纪律问题,发现的问题通过座谈、联欢、拜年、慰问等形式公开道歉和赔偿。新四军还重新公布了三大纪律十项注意,要求指战员严格遵守。华中军民关系更加融洽,华中人民的真心的拥护新四军,彭雪枫部更被赞誉为“天下文明第一军”。

皖南事变后,特别是42年和43年,华中各抗日根据地面临着军事和天灾双重压力,为了缓解根据地人民的经济负担,克服困难,新四军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实行了一系列度过困难的政策,其中精兵简政和大生产运动就是两项重要内容。1942年9月,华中局、新四军军分会发出《关于精兵简政的通知》,通知强调,爱护培养和节省民力是精兵简政的中心问题。精兵方面主要是缩减主力武装,充实地方部队;简政方面主要是缩编行政机构,减少政府冗员。爱惜民力,取消变相排款。以此同时,大生产运动的在华中各根据地轰轰烈烈的展开,华中局在1943年两次下达关于大生产运动的指示。华中地区,水网密布,人民享受着水的润泽,同时又饱受水患之灾,兴修水利,成为大生产运动中发展农业的一项重要举措。苏北沿海,新四军三师领导军民兴建的宋公堤绵延90华里,民谣赞道:由南到北一条龙,不让咸潮过阜东;从此不闻冲家祸,每闻潮声思宋公。皖中,七师领导兴建了13华里长的黄丝滩退建工程,保障了皖中200万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300万亩良田免受水患之灾。延安《解放日报》于5月30日以《华中各地大兴水利,皖中黄丝滩大堤竣工》一文中的评价说:通过这项工程,抗日民主政府在皖中人民心目中树立了更崇高的威望。这也可以说是对华中各处水利工程总结和肯定。在大生产运动中,新四军还努力开展部队的农副业产品,不仅解决部队所需,还带动了地方经济的发展,有些产品至今还在生产,比如二师的“飞马”牌香烟等。新四军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与华中人民共患难,他们亲民爱民,艰苦奋斗的廉政实践,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赖和支持。

三、军部重建后廉政制度建设的成效

1、部队战斗力凝聚力明显增强。皖南事变后,新四军更加坚决的服从党的领导,更加注重纪律制度的建设,构建了行之有效的廉政建设框架,产生了无比强大的战斗力,在抗日和抗击顽军战场上取得一个又一个胜利。八年全面抗战中,新四军共对敌作战2.46万多次,歼日伪军47万余人。最多时,牵制了16万日军和23万伪军,从而有力地配合了正面战场的国民党军作战行动。另对顽作战3200余次,歼灭顽军14.3万余人。创建了横垮江苏、浙江、安徽、湖北、河南、湖南等8省、包括苏中、淮南、淮北、苏北、鄂豫边(亦称鄂豫皖边)、苏南、皖江、浙东地区的广阔的华中敌后战场,收复国土面积达25.3万平方公里,解放人口为3400余万。

2、根据地面貌焕然一新。与国民党腐败无能的政府相比较,廉政自律的华中抗日政权深受人民的支持和拥护,在华中根据地,廉洁的政府属于人民,政府工作人员不论党派,不论出身,团结合作,亲密无间。军民关系也更为紧密,著名爱国人士邹韬奋在1942年底到苏中、苏北根据地考察,他被我抗日根据的情景感染,他激动地对采访他的记者说:我有两个最深刻的印象。第一是共产党人对于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忠实,充分而周到的照顾各阶层的利益,使全根据地人民紧密地团结起来,坚持敌后抗战。第二是民主政治的实现,三三制的彻底执行,使民主政治真正成为人民大众自己的政治。真使人兴奋极了!我看到老百姓热烈拥护政府,是我对于十余年来为民主政治而奔走的信心更坚定了。

3、出现一大批廉政典型。在新四军的廉政建设中,涌现出了许多优秀的廉政典型,尤其是新四军的领导人们,他们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成为新四军中的廉政典范。一师师长粟裕将军严于律己,严格要求后勤部门按供给标准办事,决不允许为他准备超标准伙食。他一再申明:“不得搞什么实报实销之类。”他留客吃饭的费用,都从他当月津贴费中扣除。新四军三师师长黄克诚克勤克俭,大生产期间,三师对于每人都规定了拾肥任务,师长黄克诚同样每天一大清早,戴着高度近视眼镜,弯着腰,背起小篓,带头完成每天的任务。他带领下的三师大生产运动有声有色,部队物资得以改善,全师减少开支10万元,缓解了物资供应的困难,做到自给自足,还帮助老百姓改善了生活。四师师长彭雪枫经常教育部队,对待敌人要像猛虎,对待人民要像绵羊,要称呼群众“大伯”、“大娘”、“大哥”、“小弟”,要亲如家人。像这样的廉政典型在新四军领导人中数不胜数,他们的廉洁自律,严格执行新四军各项纪律制度,与广大指战员同甘共苦,与人民群众同舟共济,以自身过硬的素质和行为,带动和促进了新四军廉洁风气的生成和发展,在全军上下形成了强大合力,保证了部队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维护和增强了部队的战斗力。

四、结语

皖南事变后,新四军在盐城重建军部,这是新四军发展史上的又一重大里程碑,新四军在华中局和新军部的领导下,迅速走出了皖南事变以后的困境,建设了“正规化党军”,提高了部队的纯洁性和战斗力;巩固和扩大了华中抗日根据地,创建华中廉洁政府,涌现了一大批廉洁典型人物,赢得了最广大人民的支持。尤其是廉政建设中,以踏石有印、抓铁流痕的精神完善、制定了并严格执行各项廉政制度,积累了大量的经验,对于新中国成立后乃至今天的的党风廉政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极好的借鉴;对提高我党的执政能力,实现民族的伟大复兴有着积极的指导意义!周振华 盐城新四军纪念馆


 

参考书目:

1、《新四军-文献1》、《新四军-文献2》、《新四军-文献3》,解放军出版社,1988年12月出版。

2、《新四军和华中抗日根据地反腐倡廉建设》中央党史出版社  2012年8月出版

3、岳思平《论新四军军部重建的重大历史地位与作用—纪念新四军军部重建七十周年,缅怀皖南事变牺牲的抗战烈士》中华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