汀溪乡:严明国庆中秋期间纪律要求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7-09-26    点击量:1933 次  

中秋、国庆节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县三十条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治陋习,树新风、扬正气,汀溪乡出台“十个严禁”,进一步严明中秋国庆纪律要求,确保节俭文明廉洁过节。

严禁使用公款搞相互走访、宴请等活动,严禁违规收送旅游景区门票、月饼、土特产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等;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活动;严禁使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使用公车、私车公养或者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严禁向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参赌涉赌、吸毒涉毒。

乡纪委将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畅通监督举报渠道,深挖隐形变异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