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团县委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7-09-27    点击量:24951 次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7年9月26日下午,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团县委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县委第三巡察组组长张先俊反馈了巡察情况,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巡察办负责人石磊传达了县委书记耿鹏在县委“五人小组”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并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团县委党组书记陈飞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7年7月10日至7月17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团县委党组开展了巡察。巡察组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巡视巡察工作方针及县委巡察工作要求,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镜子、以“四个意识”为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紧盯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深入查找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紧抓“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等方式开展工作,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县委“五人小组”会议报告了有关情况。

张先俊同志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团县委党组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提出的从严管党治党要求,不断推进“两个责任”落实,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贫困大学生资助、引领青年、文明创建等各项工作上都取得了明显成效。巡察中,巡察组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一是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三重一大”事项研究不规范。二是党的建设需进一步加强。三是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强,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严,上下班制度执行不到位。四是财务管理不够规范。

张先俊同志提出四点意见建议。一是要切实加强党的领导,不断强化“四个意识”。二是要认真落实党建责任,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三是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真正压实主体责任。四是要加强财务管理,有效防范廉政风险。

石磊同志对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强调巡察工作既是强化党内监督向基层延伸的制度性安排,也是加强党的建设、促进正确行使权力的重要方式,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尖兵”和“利剑”。团县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全面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确保整改任务逐项逐条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结合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要求,将具体问题细化为具体任务,实行台账管理,与县委巡察办、巡察组同步对账,及时对号销账;要着力健全长效机制,持续推进“两学一做”、“讲、重、作”等专题学习教育,建立完善各项机制,不断健全拒腐防腐制度体系,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氛围。

团县委党组书记陈飞代表团县委党组班子作表态发言,他表示,一是要高度重视,全面认领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二是要细化措施,切实抓好问题整改落实;三是要凝心聚力,不断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


县委第三巡察组有关成员,团县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团县委全体机关干部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