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经信委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7-09-30    点击量:21206 次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7年9月29日上午,县委第一巡察组向经信委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王鸣志反馈了巡察情况,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陈发贵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县经信委党组书记柯正宏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7年7月3日至7月14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经信委党组开展了巡察。巡察组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巡视巡察工作方针及县委巡察工作要求,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镜子、以“四个意识”为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紧盯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深入查找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紧抓“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等方式开展工作,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并向县委“五人小组”会议报告了有关情况。

王鸣志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县经信委党组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提出的从严治党要求,不断推进“两个责任”落实,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取得一定工作成效。巡察中,巡察组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党的意识淡漠,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会议记录不规范,“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二是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不强,组织生活形式单一;三是“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专项资金监管和财务审核不严;四是廉洁建设风险大,隐患多,公务接待不规范,违规发放津补贴,机关上下班制度执行不严等。

王鸣志提出四点意见建议:一是要切实加强党的领导,不断强化“四个意识”。二是加强党的建设,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三是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上下班考勤制度。四是着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

陈发贵强调,党中央高度重视巡视巡察工作,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明确了市县党委巡察工作,中央办公厅又出台了《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巡察工作既是强化党内监督向基层延伸的制度性安排,也是加强党的建设、促进正确行使权力的重要方式,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尖兵”和“利器”。县经信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确保整改任务逐项逐条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结合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要求,将具体问题细化为具体任务,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做好整改方案、意见的上报和落实。着力健全长效机制,持续推进“两学一做”、“讲重作”等专题学习教育,建立完善各项机制,不断健全拒腐防变制度体系,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氛围。

柯正宏代表县经信委党组班子作表态发言,一是对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全盘接收,虚心整改;二是凝心聚力,切实抓好问题整改落实,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三是感谢巡察组对经信委领导班子的全面“体检”,下一步将带领班子共同维护好经信委良好工作秩序,不断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

县委巡察办负责人,县委第一巡察组有关成员,县经信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县经信委全体机关干部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