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县委第四轮巡察向被巡察单位反馈巡察情况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7-10-09    点击量:14167 次  

日前,泾县县委第一、第二、第三巡察组分赴县经信委和县残联、县人社局和县委老干局、县司法局和团县委召开会议,反馈巡察情况。

2017年6月22日至2017年7月20日,县委各巡察组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巡视巡察工作方针及县委巡察工作要求,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镜子、以“四个意识”为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紧盯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深入查找被巡察党组织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等方式开展工作,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并向县委“五人小组”会议报告了有关情况。

反馈会前,各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反馈了巡察情况,并提出明确、具体的整改要求,强调管党治党根子在主责、关键在书记,督促其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高度重视巡察反馈的意见,特别是领导班子存在的廉洁风险,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领好班子,带好队伍。

巡察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突出问题,集中表现在:党组核心作用弱化,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不强,“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委三十条规定不严,廉政建设风险点多, 违反财经纪律等。对了解发现的问题线索,巡察组已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巡察反馈时,各巡察组还就巡察整改工作向被巡察单位提出了具体的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表示,虚心诚恳接受反馈指出的问题,以最鲜明的政治态度高度重视巡察工作,以最强烈的责任担当意识抓好整改。正确处理好当前工作与整改工作之间的关系,党组主要负责人会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会履行好“一岗双责”,确保整改任务逐项逐条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并在整改过程中不断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