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纪委监察委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8-01-19    点击量:1783 次  

一、部门基本情况

泾县纪委监察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和县委巡察办决算,与预算比较,增加1户。县纪委监察委、县委巡察办是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其中两委机关编制41名,县委巡察办编制9名,目前共在职47人,离休人员3人,退休人员13人,聘用人员3人。

二、泾县纪委监察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具体见附件)

三、泾县纪委监察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538.85万元(含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538.85万元(含年末结转结余)。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74.39万元,减少12%。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38.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8.85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38.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8.85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38.85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538.85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74.39万元,减少12%。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38.85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4.39万元,减少12%。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38.85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74.39万元,减少12%。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34.44万元,支出决算为538.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8%。基本与预算数持平,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基本支出。纪检监察事务中行政运行,年初预算为399.07万元,支出决算为403.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1%,基本与预算数持平。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保障办公运行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110.92万元,支出决算为110.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用于局机关离退休人员退休费支出。

(3)抚恤支出。年初预算为16.58万元,支出决算为16.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用于按规定发放死亡人员抚恤金。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28.85万元,支出决算为28.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用于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8.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日常公用经费93.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泾县纪委监察委2017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附件:泾县纪委监察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