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县公安局纪检组: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治警不断取得新成效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8-03-23    点击量:1959 次  

3月20日上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胜利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驻局纪检监察组第一时间组织纪检监察民警学习,大家一致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出台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我国反腐败工作法治化、构建集中统一和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具有重大的里程碑意义。并表示,要切实履职,推动公安机关全面从严治党治警不断取得新成效。

驻局纪检组组长、局党组成员杨德虎要求:一是要加强学习,提升履职能力,提高执纪水平,履行好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双重职责;二要结合工作实际,主动适应监察办案新模式,切实担负起法律赋予的职责;三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充分认识监察法颁布实施对公安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出的新要求,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公安纪检监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