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通报两起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时间:2018-03-06    点击量:26094 次  

一、泾县黄村镇安吴村党总支书记佘富山、村委会主任章建国违规使用救灾资金问题。2013年1月至2016年2月,佘富山、章建国分别在任安吴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先后多次召开村两委会议,将部分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和自然灾害补助资金共计1.72万元用于发放村民组长工资补助。2017年10月23日,黄村镇党委给予佘富山、章建国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1.72万元已退缴。

二、泾县榔桥镇双河村党总支书记臧玉林违规为他人办理低保等问题。2016年7月,臧玉林在任双河村党总支书记期间,明知韩某某不具备申报低保条件的情况下,仍主持召开村民代表低保听证会讨论韩某某低保申报事宜,并将其列为建档立卡贫困户,致使韩某某违规领取低保金共计3420元。2017年12月18日,榔桥镇党委给予臧玉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韩某某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资格已被取消。(宣城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