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泾川镇党委及所属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专项巡察情况反馈会召开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8-04-28    点击量:1840 次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8年3月14日至3月28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泾川镇党委及所属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了专项巡察。4月27日上午,县委第二巡察组向泾川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情况。县委第二巡察组组长张先俊反馈了专项巡察情况。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吴震雷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泾川镇镇党委书记陈柏林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张先俊指出,本次巡察共发现泾川镇党委及所属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5个方面12个37条问题,泾川镇党委要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整改主体责任;要完善信息台账,夯实工作基础;要加强扶贫宣传,推动政策落实;要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效益;要加强监督执纪,严格责任追究。

吴震雷强调: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落实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二是高度重视反馈意见,从严从实进行整改;三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改取得扎实成效。

陈柏林代表泾川镇党委作表态发言。他表示:一是对巡察反馈意见,诚恳接受,全面认账、坚决领账、迅速销账、绝不赖账。二是以最坚强的责任全面完成巡察整改任务,实行“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方案”,确保整改任务落实到具体人、落实到具体事。三是以最严肃的纪律全力抓好监督执纪问责。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层层压紧压实责任。四是举一反三,以县委“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确保圆满完成巡察整改任务。

县委第二巡察组副组长程雪芹,泾川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各村(社区)党(总)支部第一书记、书记、各村(居)委会主任、镇直单位、部门负责人、全体镇机关干部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