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县财政局纪检组:三强化确保“五一”作风建设“不停歇”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8-05-03    点击量:1686 次  

“五一”劳动节期间,为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持不懈改作风、树新风,防止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县纪委监委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三个强化”加强节日作风建设。

强化廉政教育。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督促各综合监督单位认真传达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近期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案例,组织学习了濉溪县刘桥镇财政所长张少华等人的案例。聚焦节日期间易发、多发问题,要求广大干部引以为戒。重申严禁公车私用、公款旅游、违规公务接待、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等纪律要求,并以短信、微信等方式,提醒党员干部严守纪律、廉洁过节。

强化作风督查。“五一”期间,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采取不打招呼、实地走访和查阅值班记录等方式,对4个综合监督单位“五一”期间值班人员到岗情况、公车管理使用情况、履职情况进行了针对性督查。严格执纪问责。对节日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顶风违纪行为,将第一时间核查处理,并及时上报。

强化社会监督。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畅通信访渠道,公开节日期间举报电话,及时受理信访举报,接受社会监督,增强监督的震慑效果,预防违规问题发生。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将加强对监督单位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格落实各项规定和要求,坚决狠刹各类“节日腐败”行为,不断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