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泾县国土资源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8-06-20    点击量:6610 次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7年10月19日至11月7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国土资源局党组进行了巡察。3月1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国土资源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以“讲认真”的态度抓好整改工作

(一)强化组织保障。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和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为整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力保障。

(二)强化责任落实。局党组按照巡察反馈意见,制定了《中共泾县国土资源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就19项整改任务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股室,限定整改时限。

(三)强化督促推进。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抓好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针对反馈问题,对照整改措施,多次召开会议进行调度、督促,一项一项紧盯不放,确保整改工作按照时序要求推进。

二、聚焦问题,注重实效,以“钉钉子”的精神落实整改任务

(一)党的领导不凸显,统揽全局工作不够

1、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

整改情况:切实压实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1至4月份,专题研究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7次。切实强化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制定印发《中共泾县国土资源局党组工作规则》和《泾县国土资源局行政工作规则》,规范党组会议和行政会议议事内容、决策程序,对全局重大事项、重大项目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均提交局党组会研究讨论,1至4月份共研究5次。修订完善《泾县国土资源局内部审计工作暂行规定》,规范重大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2、制度“废、改、立”十分滞后。

整改情况:针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薄弱环节,全面梳理包括反腐倡廉在内的各项制度,已陆续制定印发。围绕巡察反馈整改,进一步加快国土资源精细化管理相关工作制度、工作流程的梳理规范,截止4月底,累计废止工作制度5项、修改工作制度35项、设立工作制度48项;废止工作流程2项、修改工作流程2项、设立工作流程18项。此外,尚有5项制度待报县政府研究后印发实施。

3、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切实将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制定印发泾县国土资源局党组2018年意识形态工作安排和责任分解,调整充实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1名局班子成员具体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确定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意识形态工作,做到意识形态工作有人抓、有人管。1-4月份,局党组会议累计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同时,切实强化理论武装,修订完善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局机关党支部集中学习制度,精心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抓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践行,1-4月份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共组织集中学习5次、局机关支部组织集中学习4次,举办国土大讲堂1期;切实加强阵地建设,加大正面宣传力度,牢牢把握意识形态主动权,今年以来在县政府网站主动回复网民关切4条、在县广播电视台制作播发“国土零距离”电视专栏2期、在绿色泾县制作宣传专版1期、在“4.22”世界地球日开展主题宣传1次。

(二)党建工作落实不力,选人用人不规范,机关管理不严

4、党建工作落实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修订完善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印发2018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意见和学习计划,明确由局政教室负责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资料收集,安排专门记录本用于记录学习情况。今年以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按照学习计划共开展集中学习5次,均记录在案。严格落实党员“三会一课”制度,1至4月份召开支委会4次、召开党员干部大会1次、上党课1堂,每月召开党小组会议1次。切实强化制度保障,健全《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党小组制度》,做到局班子成员每人联系一个党小组,加强督促指导,规范党小组生活,确保“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各项制度落实到位。切实加强党员管理,认真开展2017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扎实开展党员活动日及戴党徽、亮身份和践行党员一句话承诺活动,促进全系统党员干部始终牢记党员身份,不断增强党员意识、提升党性修养。

5、选人用人不规范。

整改情况:通过深入梳理分析,发生上述问题的根源主要是对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县直单位股级干部任免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2009〕43号)学习不够、研究不深、重视不足,导致一些程序不规范,一些资料不完整。为此,局党组召开专门会议认真组织学习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县直单位股级干部任免管理工作的通知》,安排分管领导、具体工作人员到县委组织部学习请教,明确专门人员具体负责组织人事相关资料收集。今年以来,局党组共提拔股级干部9名,均严格按照县委组织部要求的选拔任用程序开展,选人用人工作进一步规范。

6、机关管理较为混乱。

(1)发文管理不严谨。

整改情况:经研究分析,占号未见文件情况主要是未严格落实公文办理制度。针对这一问题,切实按照公文管理规定,进一步修订完善局现行公文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文号管理,严格发文登记。今年以来,共发文102件,其中局党组发文33件、局发文69件,均严格按照公文办理制度审核把关,有效杜绝了占号未见文件现象发生。

(2)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成立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局房产清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局房产清查整改工作方案,切实开展排查整改工作。一是深入核查,规范处置。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根据县政府党组扩大会议研究意见,会同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财政局、县国投公司等有关单位,在深入核查的基础上形成具体房产处置意见,经县政府批准同意后,已于3月25日将17处房产按照评估价格转让给县城镇化建设有限公司,并签订房产转让协议。二是全面排查,规范管理。制定局固定资产排查清理工作方案,全面清查局固定资产,建立健全管理台账,修订完善《泾县国土资源局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着力推进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3)国有、集体土地证书保管不当,堆放混乱,领用没有登记台账,仓库钥匙由局门卫保管。

整改落实情况:切实加强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的管理,制定《泾县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购置使用台账,规范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的采购、领取、使用、作废工作。

(三)全面从严治党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

7、党组主体责任履行不力,管党治党宽松软。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压实党组主体责任。召开全系统党风廉政工作会议,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进一步明确局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断强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进一步加强廉政警示教育。邀请县纪委监委领导来局举办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集中学习《安徽省国土资源系统违纪违法警示教育案例选编》2次,分类别开展集中廉政谈话3次,组织新提拔9名股级干部签订廉洁承诺书;召开中层干部述责述廉会,4个股所负责人作口头述责述廉,其余人员作书面述责述廉。三是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管控。印发《泾县国土资源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要求每位工作人员围绕承担的岗位职责和权力事项查找廉政风险,有针对性地制定并推进防控措施,有效化解廉政风险。四是进一步加强干部监督管理。深入推进“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印发《关于落实县委“六条规定”加强全县国土资源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制定完善《考勤制度》、《督查督办制度》、《基层国土资源所管理制度》等制度,切实加大明查暗访和督查督办力度。

8、纪检组监督责任履行不力。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纪检组监督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健全《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制度》、《作风建设明查暗访制度》等制度,加大明查暗访和督查督办力度,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今年以来,共开展作风建设督查10次,发现问题1个,印发通报2期;共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2人,其中诫勉谈话1人、批评教育1人。

(四)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

9、在下属单位列支费用。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财经纪律,规范财务支出。二是健全财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修订完善《泾县国土资源局财务管理制度》,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10、违规发放加班费、值班费。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清查,切实清退。对不符合值班费和加班费发放条件的人员已于4月20日前清退至“泾县财政局往来资金专户”。二是健全制度,严格管理。根据县政府相关文件研究出台《泾县国土资源局值班费发放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值班费发放,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同时,举一反三,切实加强财务制度建设,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津补贴发放相关规定,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11、应收款项未应收尽收。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清缴。上述款项已于4月28日清缴到位。二是全面清查。制定内部审计方案,对2013年以来的往来款项进行内部审计,确保相关款项应收尽收。

12、违规划拨工程项目款。

整改情况:针对反馈问题,局党组举一反三,已督促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建立印发《泾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对中心财务资金的监管,严格项目资金支出,坚决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

13、擅自处置国有资产。

整改情况:针对反馈问题,局党组举一反三,已督促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制定印发《泾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对中心资产的监管,规范资产处置程序,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14、违规采购部分办公用品。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教育管理。要求局办公室人员认真学习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政府采购各项规定,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对局财务管理制度中的采购部分进行细化规定,健全局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制度。

)权力运行不尽责,有懒政、怠政现象

15、部分项目资金“趴窝”现象严重。

整改情况:针对部分项目资金“趴窝”问题,我局与县财政局多次会商形成整改意见,及时印发《关于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函》至项目所在乡镇,督促乡镇政府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准备项目验收。4月25日,在泾县“三类”土地清理专项推进会上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专门调度推进此项整改工作。截止4月底,因2012年灾毁耕地复垦中央补助资金项目、2012年水毁复垦资金项目时间间隔较长,除我局会同县财政局已对桃花潭镇2014年灾毁耕地复垦中央补助资金项目进行现场核查验收外,其它乡镇在整改方案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收集完善项目资料申请验收。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县政府安排,会同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对剩余难以验收项目进行审计清算,督促指导项目所在乡镇政府按照清算结果拿出项目资金限时上缴方案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针对2013至2016年度省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问题,我局已根据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存量资金清理收回管理的通知》(泾政办[2017]36号)相关规定,行文《关于将2012-2016省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结余资划缴国库的报告》(泾国土字[2018]72号)送县财政局要求划缴结余资金;同时,拟定《泾县土地整治投资项目结余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讨论稿),待县政府研究同意后实施,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县泾县高标准项目(土地整治项目)结余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16、对矿山企业监管不力。

(1)矿山企业底数不清,档案杂乱。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清理。经核查,发现泾政办秘〔2017〕28号文件中的矿山企业名单与我局地质矿产股统计在册矿山企业名单因统计口径不一致导致数据不相吻合。其中,泾政办秘〔2017〕28号文件中矿山企业名单包括已关闭矿山,对不欠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的生产、在建、停产矿山企业未做统计;我局地矿股统计在册矿山共41家,包括生产、在建、停产矿山,不包括已整合关闭或采矿权到期不再延续矿山。二是加强管理。至4月底,已对采矿权、探矿权信息公开系统管理进行了更新完善,对全县41家在册矿山建立了电子档案,并与开发利用系统、矿业权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矿山底数核实一致;对41家在册矿山档案资料进行收集,逐矿整理、分类归档、一矿一档,共整理档案卷宗126个。

(2)矿山企业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档案杂乱。

整改情况:制定泾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档案清理工作方案,确定专人进行清理。截止4月底,已完成保证金缴存档案核对更新与归档工作,共清理无效保证金缴存单复印件22张、修改卡片填写错误25处。

(3)对负责的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缴存工作极不负责,全县缴存金额存疑。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清查。制定《泾县矿山已缴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清查方案》,会同县农行、相关矿山企业对保证金缴存情况进行核对,所有保证金仍在中国农业银行泾县支行帐户中。二是认真整改。至2018年4月底,已完成保证金缴存档案核对更新与归档工作,更新保证金存单复印件22张。对转存时提取了保证金利息的矿山,根据关闭矿山和生产在建矿山等不同情况因矿施策进行整改。三是分类管理。提请县政府印发《泾县取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工作方案》,目前矿山企业正在与泾县农行进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确认工作。

(4)对2012年12月已关闭的凤凰山大理石矿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监督检查不力。

整改情况:3月28日,我局向桃花潭镇政府送达《关于立即启动泾县包合凤凰山大理石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后续整改工作的函》,并多次督促桃花潭镇政府开展整改工作。目前,桃花潭镇政府已启动整改工作,施工单位正在进行补种草子、葛苗和树苗。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督促力度,确保在2018年10月底前完成整改工作,否则提请县政府研究处置措施。

17、执法监察保护国土作用发挥不力。

(1)执法监察大队档案管理混乱,整理卷宗不及时。

整改情况:认真开展执法档案专项清理工作,截止4月底,共清理2014年至2017年的执法卷宗74件,全部装订完毕,并按年度归类存放。切实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制定执法档案管理制度,明确专人对执法档案进行管理,确保类似问题不在发生;全面梳理信访与违法举报受理记录台账,制定执法台账管理制度,明确填写内容,进一步规范信访与违法举报受理台账的办理程序。

(2)土地监察执法巡查不到位。

整改情况:局党组对土地监察执法巡查不到位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究其原因主要为:一是执法巡查人员力量薄弱。全县8个国土资源中心所中1人所有4个、2人所3个、3人所1个。二是共同责任机制落实不够。属地政府主体责任和相关单位共同责任均没有履行到位。三是存量违法用地日常难以发现。对此,我局重点从以下几方面抓好整改:一是整合执法力量。整合现有执法人员,成立两支联合巡查分队,围绕重点区域开展巡查。今年以来,共开展巡查 36次,发现国土资源违法行为7起,制止7起,其中有效制止1起立案查处6起。二是压实共同责任。对现有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共同责任机制进行修订,进一步压实属地政府主体责任和相关单位共同责任,待县政府研究同意后印发。三是加强专项整治。扎实推进违法用地整治三年专项行动,力争通过三年左右的时间逐步消除历史存量违法用地,建立违法用地长效管控机制,形成良好的土地管理秩序。

(3)部分违法用地执法处罚不力。

整改情况:针对该问题,局党组责成局监察大队于2018年3月15日约谈了马某某,督促其立即缴纳罚款。后马某某提交了镇村出具的家庭困难情况说明,并在缴纳1000元罚款的情况下,书面承诺分期缴纳罚款。截止4月底,由于马某某未按承诺兑现,局监察大队已依法撤销马某某户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重新启动案件查处程序,并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下一步,我局将依法按程序处理。同时,局监察大队举一反三开展了执法案件“回头看”检查活动,对2013年以来的执法案件开展了检查,共检查案件120余件,发现材料缺漏5件,均已补正。今后,我局将定期开展案件检查活动,严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4)云岭镇坝埂村部一带在耕地上盗采砂石较为严重,群众反映强烈,至巡察时仍未有效管控。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集中宣传活动。4月份,我局监察大队与云岭镇政府共同开展了保护耕地、打击违法采砂专项宣传活动,入户散发《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和耕地保护宣传材料300多份,悬挂保护耕横幅8条,在重点区域竖立保护耕地禁止采砂警示牌5块,形成了浓厚的宣传氛围。二是加大联合执法力度。4月份,我局与云岭镇政府启动了保护耕地联合执法行动,共开展专项巡查4次,制止违法采砂行为1起;局监察大队与云岭镇公安派出所建立了联动执法机制,切实加强对破坏耕地违法采砂行为的管控。三是强化科技管控手段。4月份采用无人机对坝埂区域开展重点巡查2次。目前,通过采取上述系列措施,云岭坝埂村部一带的盗采活动已明显收敛。下一步,我局将会同云岭镇政府继续加大管控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保护该区域的耕地和生态环境。

18、土地供需矛盾突出,土地出让金征收力度尚需加大。

(1)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任重道远,低效利用土地现象突出,土地供地率、利用率不高。

整改情况:在全县开展批而未供、闲置土地、低效用地盘活利用专项行动,印发专项行动方案,召开专项行动推进会议,建立领导联系、通报调度、奖惩考核机制,通过“一地一策”、分类处理,切实加强划拨、招拍挂供地工作。截至4月30日,我县已批土地为793.1479公顷,已供土地586.8386 公顷,供地率为73.99%,在巡察反馈的基础上提高了近10%;土地督查南京局认定的5宗闲置土地全部整改到位,自查出来的14宗闲置土地中已整改12宗,整改率为85.7%。下一步,我局将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按照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督促指导各责任单位持续推进该项工作,全力完成全年整改任务。

(2)违法用地类29个问题,整改率不高。

整改情况:截止2018年1月,29个违法用地类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通过了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验收,整改完成率居全市前列。同时,结合省、市“两治三改”三年专项行动,针对上述29个问题进行认真分析,草拟了全县违法用地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明确了新增违法用地的管控主体和历史遗留违法用地的处置方式,现已提交县政府待批准后实施,力争通过三年左右的时间逐步消除历史存量违法用地,建立违法用地长效管控机制,形成良好的土地管理秩序。

(3)2015年6月底审计报告指出我县共有6个用地企业拖欠土地出让金问题。

整改情况:截止2018年3月份,2015年审计报告所述土地出让金欠缴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三、立足长远,常抓不懈,以“拧螺丝”的韧劲建立长效机制

(一)扎实推进从严治党。始终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持续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驰而不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尤其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二)持续抓好巩固提升。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已初见成效的整改工作,要长期坚持,紧盯不放;对正在整改的工作,要按照县委巡察组要求,积极抓紧整改。

(三)着力健全长效机制。坚持立足长远、举一反三,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进一步强化权力制约和制度的规范,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固化整改工作成果,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纪违法现象发生,努力营造全系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进一步促进国土资源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63-5120908;通讯地址:中共泾县国土资源局党组;电子邮箱:28242919@qq.com。



中共泾县国土资源局党组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