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8-06-25    点击量:4504 次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7年12月18日至2018年1月5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泾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县执法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并于2018年3月1日向县执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领导,全面推动整改

(一)迅速动员部署,研究落实意见。巡察组意见反馈会召开后,局党组2次(2018年3月1日、3月16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明确整改目标,分解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整改工作内容、时间、要求,确保思想到位、行动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改责任。建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股室、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巡察整改工作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局办公室),具体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局领导班子积极承担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把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任务按照“归口负责”的原则,以“一对一”交办单形式交办到责任领导和单位,形成上下联动、协调有序、责任全覆盖的整改工作体系。

(三)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制定了《关于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行政执法局党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明确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方法步骤。同时,对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逐项梳理,列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牵头领导、责任股室,做到了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

(四)层层带动示范,级级传导压力。局党组书记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加强对分管股室、二级机构整改工作的指导把关。各股室、二级机构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对整改问题逐个落实责任,逐条逐项对账销号,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二、突出问题导向,逐项逐条整改落实到位

(一)党的领导弱化。局党组谋大局、抓大事的主动性、前瞻性还有差距,转变适应还不够快

1、党组对城市管理工作主动思考、超前谋划不多。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主动思考、总结2017年工作,超前谋划2018年城市管理各项工作,制定了城市提品工作《县行政执法局2018年工作思路》。二是积极谋大局,制定出台了《关于确定2018年项目与项目化工作的通知》(泾城行执[2018]164号),共梳理出26项项目化工作,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前瞻性。

2、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行动迟缓、措施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三定方案”(草案),争取早日通过;起草《关于成立泾县城市管理委员会的通知》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审阅;加强与县编办的联系,调整优化权责清单,加快推进城管体制改革步伐,加快职能划转工作;二是数字城管平台项目建设已顺利通过现场验收。

3、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不到位。一是“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规定很原则笼统,操作性不强。二是“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过程中,民主不足,集中有余。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学习次数1次,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确保党组活力和团结统一;二是制定《“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泾城行执党组[2018]12号),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提高可操作性;三是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三重一大”事项,进行集体研究,做到会前有方案,并会议有记录。

4、党组会议记录不严谨。

整改情况: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及会议记录的相关要求,规范党组会议记录。

5、城市管理工作存在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市容管理精细化程度不高。二是管理职能空化。三是违法建设管控方面,呈现单打独斗局面,巡查力量不足,属地管理不落实,社区发现违法建设的作用没有发挥。四是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不够强,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谋划,制定《执法大队市容市貌环境秩序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泾城行执大字[2018]5号)、《执法大队开展小餐饮油烟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泾城行执大字[2018]6号)、《2018年“三线四边”环境卫生治理工作方案》(泾环卫字[2018]2号)、《泾县城区环境卫生保洁工作方案》(泾环卫字[2018]1号)、《泾县城区环卫作业提升方案》等,推行环卫管理精细化,出台《环卫作业考核办法及细则》、《环卫专项巡查制度》(泾环卫字[2018]4号),加强监督考核力度,召开2次(2018年1月19日、3月7日)查违拆违专项工作会议,制定《泾县城市规划区内违法建设“即查即拆”工作实施办法》,强势推进违建查处工作;二是制定《2018年城市管理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泾政办秘[2018]64号),实施市容秩序“提标”行动、推进环境卫生“提升”行动、推进违建拆除“清零”行动、便民服务“提质”行动、城市治理能力“提效”行动等;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通过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学习、“作风建设”教育及“强转树”专项行动,健全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等,增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推进队伍建设“提升”行动。

(二)党的建设缺失。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6、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重业务,轻党建。

整改情况:一是始终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观念,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党组会上研究党建及意识形态工作,制定《2018年党建工作要点》(泾城行执党组[2018]27号),强化党建工作层层负责制,并签订《党建目标管理责任书》,局党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得到落实。;二是党的建设工作逐步规范,每季度至少研究1次党建工作。

7、思想政治建设薄弱。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2018年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泾城行执党组[2018]29号),并严格落实;二是出台《创建学习型城管实施方案》(泾城行执[2018]141号),加强学习,提升城管队伍自身素质及业务水平。

8、“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党内组织生活,拟于2018年6月通过培训会开展基层支部党务工作者党建培训工作,注重制度落实;二是每半年对党建工作进行督查,将党建工作制度作为督查重点,并通报,促进支部组织生活制度化规范化;三是加强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现已有三个支部通过标准化建设验收,市容支部正在准备验收工作。

9、组织发展工作不规范。

整改情况:拟于2018年6月通过培训会,加强对组织发展、相关流程等党务知识的培训,规范及加强党员组织发展工作,严格按程序进行发展,并做好记录及相关资料的资料归档工作。

10、党建工作娱乐化。

整改情况:严格规范党建活动形式,以红色教育为载体,加强党性教育,杜绝党建活动娱乐化。2017年组织党员赴云岭纪念馆、王稼祥故居和双花园支部旧址等地,开展以“缅怀先烈,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为主题的七一党建活动。

11、选人用人不规范。一是混编混岗问题突出。二是干部任用不规范。三是干部交流轮岗制度执行不到位。四是聘用人员多,少数人员的聘用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规范选人用人制度及相关程序;二是制定了《城市管理协管员考核办法》(泾城行执大字[2018]5号);三是逐步解决人员混编混岗问题。四是严格规范聘用人员聘用程序,按照聘用人员相关程序规范聘用人员,完善相关资料。

12、党员干部队伍管理宽软松。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例会学习、谈心谈话活动,加强对党员干部队伍教育管理;二是结合“作风建设年”“强转树”活动及我局实际情况,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严格队伍建设管理,提升执法队伍形象。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

13、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干部作风建设年实施方案》《作风效能建设督查工作制度》《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泾城行执党组[2018]25号),加强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二是进一步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强化落实制度建设。

14、纪检组监督责任落实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协助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党内监督,定期开展对党内监督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二是开展了2次作风建设专项督查,通过督查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警示;三是召开局党组会议明确纪检组长不再参与分工,解决“明转暗不转”问题。

(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不力

15、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一是违规滥发津补贴。二是公款购买土特产。三是作风建设不扎实。四是公务接待不规范。五是工作餐管理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学习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二是严格执行县机关规范公务津补贴相关文件,规范各类津补贴发放,深入清查并按要求对津补贴进行清退;三是杜绝公款购买土特产行为,并按要求对公款购买土特产进行清查清退;四是制定了信访工作投诉制度;五是公务接待做到了三(四)单齐全”,严格执行接待标准,对超标准接待部分进行了清退。

16、存在懒政怠政现象。一是不作为。二是执法不严,行政处罚决定执行不到位。三是执法不公。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作风建设年”及“强转树”活动,提升干部队伍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进取意识和担当精神;二是对稼祥北路、泉水路等处开展“清零行动”,与泾川镇及社区共同开展即查即拆工作,按照“严格控制新增,逐步消灭存量,清除项目障碍,落实长效机制”的思路,强力推进查违拆违工作;2018年1-4月份共拆除违法建设61处,面积共4900余平方米。三是加大行政处罚案件处罚执行力度,严格执法,做到执法公平、公正。

17、违反工作纪律。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强化宗旨意识,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县相关规定;二是积极主动、开拓进取,严守各项纪律及规定精神,提升工作水平。

(五)其他方面存在问题

18、违反政府采购管理规定。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泾县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管理办法》(试行);二是严格按政府采购审批程序及招投标相关管理规定执行采购。

19、财务报销审核把关不严。一是招商引资报销不规范。二是公务考察报销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修改完善《泾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财务制度》,严把财务报销审核审批关,报销单据及相关证明材料需规范、齐全;二是规范外出学习考察、招商引资等行为,活动结束需附相应材料。

20、工会经费支出管理不规范问题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安徽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相关知识的学习,进一步规范管理工会经费支出行为,严把财务报销审核审批关;二是工会开展慰问及相关比赛活动等支出费用,需有发放及购买依据、方案,附齐活动相关材料及参加活动人员名单等。

21、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项目招投标程序和工程建设各个阶段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行相关手续;二是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报监、竣工验收等各项管理规定。

三、健全制度,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我们将存在的问题分为个性和共性问题,按照上级要求并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持之以恒地长期抓下去,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使整改成为促进工作思路完善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努力促使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视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着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注重治本和制度建设,不断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加快完善我局惩防体系建设。

(三)强化督促检查,严明党的纪律。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为实现全县和谐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63-5035580;邮政信箱:泾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邮编:242500;电子邮箱:13966175668@163.com。




泾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