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金融办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8-06-28    点击量:5571 次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7年11月6日至11月10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金融办进行了巡察。2018年2月28日向金融办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有关工作要求,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认真组织,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一)领导班子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1、统一思想认识。2月28日,反馈会之后金融办立即专题召开领导班子(扩大)会议,对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进行了研究,成立以汤景平同志任组长、陶俊同志任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负起责任,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与不足,认真反思、举一反三,采取有力措施,立即整改落实并长期坚持。

2、精心组织部署。为切实落实整改工作,办领导班子二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方案。领导班子对照巡察组反馈意见,认真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了具体整改措施,初步制定了泾县金融办关于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并报县委第二巡察组审定。根据巡察组和巡察办审阅意见,对整改方案进行了多次修改,进一步细化了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责任,于2018年3月27日上报巡察办《泾县金融办关于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

3、抓好整改落实。办领导班子逐项、逐条研究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建立问题清单、问题台账,对账销号、逐项落实,逐一明确整改任务、整改责任、整改要求、完成时限、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对于能够快速整改的做到迅速行动、立即着手、马上整改到位;对于需要时间才能解决的问题,做到设置时间节点、跟踪督办,直到问题彻底解决为止。

4、建立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经验,建立健全符合要求、切合实际、可操作性强、能够解决实际问题的相关制度,持之以恒地长期抓下去,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出现反复、反弹,坚决杜绝同类问题的再次发生,努力促使办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班子成员严格落实监督责任

1、健全督查工作机制。金融办巡察整改工作由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为确保巡察整改责任落到实处,结合整改具体问题,明确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负具体责任。对整改方案确定的股室承担的整改工作任务,由分管领导负责抓好监督实施,并定期向主要领导报告进展情况。

2、建立清单管理制度。建立巡察整改工作任务台账,对梳理出的24个问题,提出了36条整改措施,要求在整改规定时限内逐条进行整改落实,实行“清单管理、对账销号”,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

3、落实定期报告要求。根据县委巡察工作要求,主动接受巡察组的监督指导,严格执行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及时梳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安排下一步整改工作,经办主要领导同意后报送至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委部署的巡察发现问题专项整治等工作任务,纳入巡察整改工作统一推进落实,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及时报告结果。

二、标本兼治,切实落实整改任务

(一)党的领导方面的问题

1、学习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不够及时深入。

整改成效:2017年开展集中学习33次,个人自学12次以上,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县委十三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耿鹏书记在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等进行了深入学习,同时将学习内容与具体工作相结合,不断在工作中贯彻落实。2018年已开展集中学习8次,个人自学4次以上,对《党章》、《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干部作风建设年”动员会会议精神等开展了学习,研究制定《泾县金融办2018年意识形态和理论中心(扩大)组工作计划》,规范学习活动,坚决做到上级文件精神及时学习、准确领会、深入贯彻,切实将上级文件精神和决策部署与工作相结合,精准的落到实处。

2017年11月27日,我办开展“解放思想,转变作风”大讨论活动,参会党员围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细化落实县委十三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到部门工作,发表意见,在并将本次活动作为参与实施“五大会战”、建设“四个泾县”的重要举措。作为金融部门,我办将狠抓信贷投放,推动金融扶贫,防范非法集资,鼓励企业上市,以十分的热情投入到实施“五大会战”、建设“四个泾县”中去,充分发挥金融作用。

2、领导班子会议记录不规范。

整改成效:规范各类会议记录,目前有主任办公会、学习、业务、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整改、扶贫、工会8类,并将根据接下来的工作,适时增加会议记录本,确保办会议记录规范、准确、完整,便于查找。

3、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成效:2016年12月前金融办一度只有2名人员(1名领导、1名办事员),“三个不直接分管”制度执行存在缺陷。2017年9月份已认真执行此项制度。针对县委巡察组发现的问题,重新研究制定了《泾县金融办主要负责同志“三个不直接分管”工作制度》和《关于县金融办(企业上市办)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明确财务审批由分管领导执行,严格执行县委相关规定。

4、制度建设不健全。

整改成效:研究制定了《泾县金融办财务、接待及办公用品管理制度》和《关于印发泾县金融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公务接待和办公用品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坚持“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大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集体研究,切实加强财务管理,严格公务接待标准,规范财务和公务接待行为。

5、干部的教育和管理不到位。

整改成效:4月20日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广泛收集党员干部群众意见建议;4月26日、28日开展“五一”期间干部作风暨党风廉政工作会议和作风建设工作例会,并拟定于“七一”、“十一”期间组织单位全体党员干部到烈士陵园和云岭新四军纪念馆开展现场警示教育活动,同时对党组织关系挂靠在其他单位党组织的党员严格要求,要时常与所在党组织保持联系,按时按规定参加党组织活动,对无故缺席党组织活动要做书面检查。通过集中学习、谈心谈话、教育基地警示教育等方式方法,对党员干部进行经常性教育提醒和告诫,确保金融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全面覆盖。

(二)党的建设方面的问题

6、领导班子没有把党建工作摆上重要日程。

整改成效:计划5月底前向县直工委书面申请成立党支部,届时将按照县直工委要求和相关规定积极筹备成立党组织事宜,尽快成立党组织。

7、党员参加所在支部活动不正常。

整改成效:在办党组织成立前,严格要求各位党员按照各自的党支部规定参加组织活动;待金融办党组织成立后,将把所有党员的关系及时转入金融办的党支部,届时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同时不断丰富活动载体,充分发挥“三会一课”积极作用,通过经常性的组织活动,使党员经常受到党性教育、党的优良传统作风教育,从而实现做合格党员、做模范先锋的目标。

8、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流于形式。

整改成效:2018年3月7日,召开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根据县委组织部、县纪委要求,结合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会前一方面向群众、兄弟单位等征求意见,一方面向单位内部征求意见,共发出意见函36份,收回36份,经整理收集班子意见及建议4条,班子成员意见及建议4条,会上班子和班子成员对各自意见和建议进行深刻的自我批评。接下来,金融办将继续向我开刀,向他人红脸,运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使得民主生活会有辣味,有成效,最终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目的。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问题

9、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不强。

整改成效:认真落实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要求,研究制定《关于县金融办(企业上市办)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和《泾县金融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进一步明确办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负分管责任。同时将党风廉政建设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中,纳入整体工作总体布局,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办领导班子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报告,及时研究提出指导意见,做好会议记录。

10、班子成员对党风廉政建设认识不足。

整改成效: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表》和《泾县金融办2018年意识形态和理论中心(扩大)组工作计划》,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班子学习计划,将党风廉政建设内容纳入学习计划,计划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现已经集中学习5次党风廉政建设内容,确保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认识。办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分管股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状和党风廉政承诺书,切实压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并在节假日前夕,不间断开展作风建设相关内容的学习。

11、上下班、外出备案登记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成效:研究制定《县金融办机关效能十项制度》,对出勤考勤制、外出备案登记制度等十项机关效能制度重新研究修改,明确全体职工按时按规定到岗,并重新设计签到表,将签到和外出审批全归为《县金融办签到暨临时外出登记表》,方便保存和统计。确定《县金融办签到暨临时外出登记表》专人负责,按照规定上下班时间拿出和收回,不允许补签,按月公示出勤等情况,对不按规定请销假的一律视为未出勤或旷工,并与年终考核挂钩。

(四)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三十条规定不严格方面

12、“三公经费”控制不严。

整改成效:2017年3月23日组织办全体职工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省市三十条规定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县有关纪律规定、2017年12月11日组织学习《关于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治“小金库”的通知》,严格要求全体职工遵守相关工作财务规定,印制出台《泾县金融办财务、接待及办公用品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办公务接待制度,健全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公务接待时,凡是无接待公函的一律不予批准接待,有公务接待函时,根据接待函,由办公室填写派餐单,派餐单各项目必须真实、全面、正确填写,派餐单填写后交由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后,到公务接待定点酒店就餐,严格执行接待报批程序。金融办自县纪委、财政局下发了通知后,再没有发生公款购土特产和香烟情况发生,并确保今后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省市县有关要求。

13、部分公务接待“四单不全”。

整改成效:印发《泾县金融办财务、接待及办公用品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办公务接待制度,公务接待时,严格执行接待报批程序,财务报销做到“四单”(公务接待函、就餐审批单、原始菜单和餐饮发票)齐全才予以核销,对不符合规定的公务接待费支出坚决不予核销。

14、无依据发放津补贴。

整改成效:根据要求,开展自查自纠清退,对不符合规定的津补贴5月15日前全部清退到位。今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津补贴发放,不搞变通、不打折扣,坚决杜绝无依据发放。

(五)财务管理方面

15、财务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成效:2017年7月13日、2018年1月8日、2018年4月10日参加财务知识学习,研究印发《泾县金融办财务、接待及办公用品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支出,严把报销审核关,切实做到每笔支出必须有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批、审核、经办人共同签字。5月15日前违规报销清退到位,今后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泾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6>186)号文件执行。

16、会务费支出无清单。

整改成效:印发《泾县金融办财务、接待及办公用品管理制度》,加强对单位财务管理,和财务相关知识培训,确保各类费用报销手续和资料完备,今后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泾县县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6>215)号文件执行。

17、固定资产未入账。

整改成效:根据财政局有关规定和程序,计划5月底前将未入账的尼康数码相机、数码相机、复印机及网络打印卡、3台办公电脑入固定资产账户,接下来要求财务人员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做到对应当入账的固定资产及时准确入账。

(六)其他方面

18、日常管理与监督力度不大。

整改成效:加强对“两类机构”的日常监管,严格要求“两类机构”每月真实、准确、定期向金融办报送“小贷月报表”、“担保月报表”;2018年3月22日、23日对县域内担保公司进行现场检查、2018年4月18日协助市金融办对县中小企业融资性担保公司进行现场检查,2018年小贷公司现场检查通知已印制发出,计划5月中旬完成检查,并将相关检查记录留档备查。

19、协调县金融机构、融资性担保机构对支持本县中小微企业发展作用发挥不明显。

整改成效:召开金融联席会专题报道,建立“月通报”制度,2017年12月14日每月定期印发《各金融机构信贷投放情况通报》,重点强调各金融机构、融资担保机构,要以缓解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为己任,不断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切实改变在保余额低、担保放大倍数低、金融杠杆作用低的被动局面,积极发挥资金优势,避免国有资本大量闲置,为打造“四个泾县”、打赢“五大会战”助力,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20、深化新型政银担企合作不够深入,尤其是新型政银担担保余额,特别是担保放大倍数完成情况与市对县下达的考核指标差距很大,政银担效率需要提高。

整改成效:2018年3月29日,组织县内10家企业参加市银企集中对接会;加强协调调度,督促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充分发挥为小微企业融资担保的主力军作用,不断做大担保业务,提高担保放大倍数;大力开展“税融通”业务,鼓励开展“劝耕贷”等新型业务;对照市对县下达的考核指标,积极组织调度,深入推进银企对接,不断提高政银担效率。

21、县金融办自2010年成立以来至今未拟定本县金融发展的中长期规划。

整改成效:已起草《泾县金融发展中长期规划》,修改完善将经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后出台。

22、组织金融机构之间的交流学习、开展金融机构与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调力度不够。

整改成效:2018年3月15日召开金融扶贫暨金融联席会、2018年4月16日、4月25日召开金融扶贫调度会,切实加强信息交流、分析问题、研究对策,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2018年4月17日至19日组织全县金融机构参加外出考察学习,积极学习借鉴先进地区金融工作成功经验;2018年3月29日组织企业参加宣城市银企对接会,积极推进政银企合作,为企业融资创造条件;实行工作通报,按月通报各银行机构信贷投放情况,营造积极进取的氛围。

23、单位人员均非金融专业出身,业务知识储备不够,工作中存在被动应付思想。

整改成效:2018年争取到一个事业单位报考职位指标,目前正在面向社会招考;2018年3月18日填写《宣城市2018年度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需求计划申报表》,引进金融专业型人才;对内加强学习,引导督促单位职工主动学习金融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继续克服人手少、力量弱的困难,树立信心,主动作为,努力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三、举一反三,巩固整改成果

下一步,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坚持举一反三,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切实巩固整改成果。一是抓紧抓牢“两个责任”。全面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思想、作风和纪律建设,持之以恒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主线,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二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注重建章立制,建立完善财务管理制度、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谈心谈话制度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完善一套有效制度,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三是充分运用整改成果。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契机,以落实整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为动力,促进全办作风转变,推动价格工作更好地服务县域经济与民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63-5101522;通讯地址:泾县金融办;电子邮箱:ahjxjrb@163.com。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