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十三届县委第五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8-07-04    点击量:4480 次  

按照县委统一安排部署, 2017年10月19日至11月3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工作。2018年3月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我局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研究讨论,深入排查问题,广泛征求意见,制定了整改方案逐条进行了整改,并建立长效整改机制。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主体责任,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巡察工作,第一时间召开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股室负责人、支部书记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层层动员部署,坚决落实县委巡察要求,扎实有序推进整改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亲自管,先后两次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并召开由局一般党员干部和群众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

(二)明确责任分工,细化整改任务。研究制定了《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对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梳理归纳5类44个问题,建立了整改台账,逐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并进行跟踪问效。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整改期限内能完成整改的问题,确保按时完成;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积极有序推进,按照既定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长效整改。局党组班子带头查找问题根源、带头抓整改落实;各部门负责人各负其责,对照问题线索认真梳理,落实责任。

(三)注重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果。局党组把巡察反馈问题与各项学教活动有机结合,与市场监管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边整改、边总结、边梳理、边完善,结合自身实际和突出问题,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切实增强主动发现问题、整改问题的意识,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检查,用巡察问题整改成果,扎实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三大安全监管、消费维权等各项重点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抓好整改

(一)党的领导弱化、意识淡漠方面

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有关精神不及时不深入。

整改落实情况:及时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有关精神,通过有关精神的贯彻落实,牢固树立干部“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的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习近平同志的核心地位,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一是制定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党支部集中学习制度方案,按照要求对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全会等会议精神进行学习贯彻;二是坚持每周一早学,重点学习传达贯彻中央、省市县会议精神;三是及时传达本局实施“四个泾县、五大会战”工作总方案及县委重大决策部署。

2.执行制度不严格。

整改落实情况:在加强制度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严格执行制度,用制度来规范、约束领导干部的行为。一是健全“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制度,修订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监督的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党组议事规则,明确了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议事决策原则。主要领导要发扬民主、善于集中,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确保重大问题事先沟通酝酿,由集体充分讨论决定。二是执行“三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县局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事、不负责审批财务、不参与工程建设。

3.执行县委县政府要求不坚决。

整改落实情况:对于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坚决执行;同时,加大督办力度,强化跟踪落实,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进行通报。一是认真学习上级主管部门各项举报奖励规定,对投诉举报实行台账登记制度,加大举报奖励审核,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投诉举报办法,及时准确的兑现各类符合规定的举报奖励;二是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泾县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的通知》(泾政办〔2015〕29号)和《关于印发〈泾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产出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泾政办〔2018〕9号)文件精神,我局已于3月15日具文县政府移交四处房产给县城镇化公司和国投公司。目前苏红广场房屋已评估并移交县城镇化公司,正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另三处房屋已移交县财政部门进行资产过户登记。三是结合财政部门资产清查,做好固定资产清查和管理工作。

4.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突出。

整改落实情况:认真履行党组核心责任,做好理论武装和思想政治工作,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一是加强党的建设,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认真研究党建工作,坚持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党建设工作一次。二是落实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制度,规范党组会的召开,一般每月召开1-2次,遇有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党组会议内容包括理论学习、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局长办公会研究日常工作、政务、资金等事宜;三是认真学习贯彻《党内监督条例》,明确监督职责,建立健全责任清单,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大廉政警示教育力度,坚持每周一早会学习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和会议精神。

(二)党的建设薄弱,战斗力不强方面

5.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严肃。

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开好民主生活会。一是修订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一年至少召开2次民主生活会,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围绕党的最新理论、思想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等方面,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充分开展谈心谈话活动,认真撰写剖析材料,营造良好氛围,进一步增强班子战斗力和凝聚力。二是在民主生活会上通报了领导干部受处分情况和有关书面函询答复情况。

6.党建工作基础薄弱。

整改落实情况:紧密联系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准确把握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内在要求,将市场监管工作与党建工作有机融合,形成了党建促市场监管,市场监管推党建的良好格局。一是制定机关党建的年度工作意见,紧紧围绕全局工作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认真分析研究党建工作面临的形势,以党建引领市场监管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全局。定期对基层党建工作开展调研,了解基层党建工作落实情况,将基层先进经验做法进行深入挖掘,适时组织支部书记开展观摩学习;二是明确各支部班子成员分工,确立支部纪检委员;三是按时交纳党费,完善党费台帐,对巡察组反馈的党费情况进行清缴,已补缴党费423.3元;四是严格执行支部各项活动的开展。切实的按规定召开好支委会、党小组会议和支部大会,切实抓好支部书记讲党课工作;五是对党建设工作的资料及时收集归档,按要求填写《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一本通》。

7.党建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以“三会一课”为抓手,加强对基层党员队伍的管理。一是坚持 “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支部党员大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每季度开展一次党课教育,由党组成员和支部委员轮流授课,从党务的知识、廉政防控、学习体会等多方面进行传授教育。二是各支部每年开展组织生活会不少于2次;强化党员目标责任制管理,严格落实党员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制度,把党员的教育、管理、目标完成进行有效管理和考评融为一体,激励党员的竞争意识,调动党员参加目标管理考评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各项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方面

8.党组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坚持以突出党建工作对市场监管工作的促进推动作用为出发点,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推进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一是每年年初专题研究制定党建年度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建工作;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过问、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促;二是进一步强化党组主体责任意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将党建工作纳入局党组成员个人及党组织负责人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三是建立内部管控机制。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开展内审工作,截止目前已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内审项目一项;四是严格执行各项制度,修订考勤制度和请销假制度,实行电子考勤记录;五是修订完善各项管理规定。对各基层所票证管理员采取月抽查、季核对的督查方式核查票据管理;六是修订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对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点进行了认真梳理,针对存在的风险隐患进行逐个排查,拉出风险点清单,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参与者的风险防控意识教育,在日常工作开展中能够有效预防和应对潜在风险点,结合实际出台机关《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若干规定》。

(四)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三十条规定不严方面

9.三公经费管控不严。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三十条规定,把强化“三公”经费管理作为重要抓手,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大力推进建立和完善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一是进一步加强对财经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学习,及时修订市场局财务管理细则,从严规范财务报销审批程序;二是严格按照县委办《关于印发〈泾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泾办发〔2015〕3号)和县财政局、县接待办《关于印发〈泾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行〔2014〕180号)文件精神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和规定。

10.搭车发放各类奖金7.3万元。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坚决杜绝出现此类现象。我局于2014年1月由原工商、质监、药监三局合并,2015年发放2013年考核优秀奖励时,我局对全局职工发放了优秀奖励,目前我局已对搭车发放的奖金进行梳理统计,清退搭车发放的奖金4.25万元,对调出的同志我局正在逐步进行清退。

11.重复发放窗口补助2.7万元。

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三十条规定,严控各类补助发放,杜绝重复变相发放各类补贴。全面清退重复发放的补助2.628万元,因窗口聘用人员2014年8月就已辞职,目前无法联系,故发放的720元未清退到位。

12.无依据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往返交通费用0.84万元。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三十条规定,落实财务报销制度,完善经费支出监督长效机制。一是通知已调离的职工退缴。二是在财务管理制度中制订相关政策,严格按照财政局《关于印发〈泾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6〕186号)执行。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13.违规使用协会和所属企业资金。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归还协会和所属企业支出资金,其中协会9.5万元已归还,信息中心因上级要求正在进行注销,故信息中心的2.4万元未于归还。二是对照财务管理制度,继续加大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力度,强化刚性约束,切实做到守纪律、讲规矩。认真学习“八项规定”和新颁布的财务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增强财经纪律意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三是规范完善财经制度纪律,严格按照“八项规定”的要求和财务制度的规定,严格预算管理,严控各项支出,坚决杜绝在下属协会和企业列支应由局支出费用。

(五)行政管理存在不规范,执法水平尚有不足方面

14.监督检查力度不够,投诉举报为多,主动作为少。

整改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是市场监管工作的抓手,是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最直接的举措。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年初制定措施,制定考核目标,开展定期检查机制,首先是加强基层市场监管所的人员力量,其次是责任到组到人,对市场监管所实行网格化监督管理,不留死角不存盲区。

15.举报奖励适用政策文件不准确。

整改落实情况: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各部门的举报奖励规定,对投诉举报实行台账登记制度,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投诉举报办法,及时准确的兑现各类符合规定的举报奖励。

16.案件审核不充分,审查会议记录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秉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法规、规章为准绳的原则开展案件审核审查,在完善审核审查制度的同时,提升工作效率,提高办案质量。完善《行政处罚案件审批程序的规定》、《行政处罚案件评审制度》、《案件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行政指导工作制度》、《涉刑行政处罚案件移送暂行规定》等一系列制度规章,加强案件核审,截止目前已对一季度所办理的34件行政处罚案卷开展了案卷评查,今后我局将继续组织业务水平高,办案能力强的人员参加全局案件评查会议,对每件案件进行交叉式互评互查,并对评查结果进行通报,从而提高办案水平和案卷质量。同时,注意做好集体讨论会议记录工作,到目前为止,我局共召开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会议2次。

17.基层市场监管还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县委十三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四大战略,推动五大会战,坚持强队伍、抓市场、保安全、促发展一条主线,突出队伍人员、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商品质量四个安全,采取早抓、真抓、主动抓;重点工作抓突破,常规工作全覆盖;周调度、月小结、季考核三项措施,加强市场监管,落实“四个泾县”建设。一是充实基层力量,我局今年通过公开招考招录10名公务员充实基层监管力量。二是加大对基层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执法监督水平;目前为止,我局已经参加省市县组织的各类培训50多人次。三是是加强市场巡查力度,明确重点监管内容。截止目前已展市场巡察500余次,出动巡查人员2000余人次。

18.相关法律宣传力度还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进一步强化股、所、队普法工作的责任,健全完善“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形成良好的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营造良好的市场监督管理法治环境。及时制定了法治宣要点和责任清单,细化了部门责任和分工,要求执法人员、工作人员走进基层、深入群众,围绕企业、群众最关心的现实问题,加强市场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积极为各类经营主体和广大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我局今年已经开展各类法律法规宣传20多场次,有对被管理对象的法律法规宣传培训,有利用时间节点开展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如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3.31”食品药品举报投诉日等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三、用好整改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整改工作对促进全县市场监管工作发展、教育广大干部职工、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产生了积极影响,虽然我局在整改阶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着一些差距,需要常抓不懈、综合治理。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对照巡察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和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韧劲,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努力以巡察整改的新成效推进市场监管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一)全力抓好整改不放松,确保件件落到实处。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反思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增强党建主体责任意识,促进全局干部职工,在信念上更加坚定,在认识上更加清醒,在作风上更加过硬,在工作上更加务实。对于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深化落实主体责任,营造风清气正氛围。把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作为重点,为全县市场监管提供坚实的廉政保障。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组织者、执行者的职责。二是筑牢思想防线,以党的理想信念教育、从政道德教育、党纪国法教育、优良传统教育等为重点,强化思想教育,使广大干部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三是扎紧制度笼子。坚持关口前移,不断完善权力阳光运行机制、腐败风险预警机制、职务犯罪预防机制等建设,切实扎紧制度笼子。四是强化监督制约。落实民主议事会制度、“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制度,加强重大事项决策监督;加强党务、政务公开,积极接受监督;完善权力、责任清单,规范行政行为;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及时发现解决存在问题。五是严格执纪问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的监督作用,积极支持派驻纪检组工作,虚心接受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不护短,严格执纪问责。

(三)聚焦县委中心工作,深化责任担当意识。围绕建设“四个泾县”实施“五大会战”奋斗目标,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认识,转变作风,切实把广大干部群众的心思和行动凝聚到干事创业上来。一是以商事制度改革为突破,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推动“多证合一、一照一码”;二是加强食品安全基层建设,健全网格化、属地化监管机制,打通基层监管“最后一公里”,从严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三是以品牌建设为重点,扎实推进“质量强县”工作,四是以服务群众为要务,着力完善投诉举报机制,畅通12315、12365、12331等投诉热线,加强消费争议行政调处和“诉转案”,进一步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五是加大执法办案力度,树立市场监管严格公正的执法形象。通过巡察整改工作,不断激发系统内干部活力,努力打造勇于担当、争先创优的市场监管队伍,营造敢于负责、勇于创新和真抓实干的政务环境。

(四)巩固提升整改成果,着力构建长效机制。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尤其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重点解决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的问题,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积极探索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成果转化为管党治党的制度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在推动我县市场监管事业科学发展上来,全面推动工作发展,为四个泾县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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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泾县泾川镇谢园路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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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