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县委第三巡察组对黄村镇党委及所属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报告的通报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8-07-10    点击量:9019 次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8年3月29日至4月14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我镇党委及所属贫困村(花林村、景星村)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了专项巡察,并于4月27日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开。

一、关于“看内容方面,‘六个精准’仍有偏差”问题

1.扶贫对象识别不精准。贫困户未能整户识别。

整改落实情况:1、召开黄村镇脱贫攻坚“夏季攻势”动员暨业务培训会,组织开展有关动态调整及识别程序的专题业务培训.2、结合“重、补、促”专项整改行动排查类似问题,拟通过动态调整整户清退26户65人,户内补录50人,户内清退6人,自然调整增加5人、减少22人。

2.项目安排不精准。景星村景星阁特色农家乐扶贫项目,2016年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0万元、地方债务资金40万元,合计90万元。项目地点在景星村甘溪、竹棵村民组,位置较偏僻。该项目未见村“两委”会议商议、党员会议审议,至今未成功招租,没有收益。

整改落实情况:1、结合“重、补、促”专项整改行动,重点排查项目安排、帮扶、施策、脱贫精准问题。2、通过微信公众号、政务平台加大对外招租力度,主动接洽浙安农业等企业商谈共同开发景星阁。3、安排景星阁三期30万资金用于环境整治,提升景星阁招租形象。4、印发《关于转发<泾县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办法>和<泾县村级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黄政字〔2018〕90号)、《关于印发<黄村镇村级财务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黄发〔2018〕44号),严格执行《关于印发<黄村镇涉农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黄政字〔2018〕15号)文件精神。

3.资金使用不精准。五保低保资金发放监管不到位。一是对少数死亡低保户继续发放低保金。二是清退多发、重发五保、低保金不坚决不彻底。

整改落实情况:1、举办有关项目工程管理及四议两公开内容的专题业务培训,发放宣传资料。2、结合“重、补、促”专项整改行动排查类似问题,举一反三,整改到位。

4.帮扶措施不精准。一是对残疾人的帮扶不精准。二是教育帮扶不精准。

整改落实情况:1、组织开展了有关识别程序、帮扶工作的专题业务培训。2、结合“重、补、促”专项整改行动,要求各村上报各学龄段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在校情况排查表,以纸质材料形式盖章交镇教育办,并汇总上报县教体局。对全镇教育帮扶进行全面核查,建立健全相关台帐。

二、看责任方面,履行责任不严不实

5.镇党委、政府对扶贫工作重视不够。未及时调整镇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2016年3月底,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人事调整,直到2017年3月才调整镇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整改落实情况:1、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系列讲话精神,始终将脱贫攻坚工作作为第一位的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镇党委会议2017年研究脱贫攻坚工作12次,2018年研究脱贫攻坚工作6次。按照县“五大会战”工作部署,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2、与各村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向扶贫工作领导组成员单位和各村传导压力,倒逼责任落实。完成2018年对村级扶贫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进行评先评优,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3、完善督查调度机制,推进工作落实。党委、政府年初制定脱贫攻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定期调度推进,年终检查验收,推进工作落实。印发《关于印发<黄村镇集中整治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广泛摸排扶贫领域问题线索,严肃问责,快办快结。4、印发《关于调整黄村镇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对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任正副组长的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进行调整。

6.花林村“两委”班子不健全。支委只有2人,村委只有1人,对扶贫工作缺少有力领导。

整改落实情况:充实花林村新一届“两委”班子,选拔后备干部,增强人员力量。

7.花林村、景星村对扶贫工作谋划不认真。一是“三年扶贫规划”两村基本内容一致。且两村规划在描述“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全部错写为“单位包户、干部包村”。二是景星村2015年及以后年度扶贫工作计划与总结基础数据不一致。

整改落实情况:1、花林村、景星村已重新上报三年扶贫规划,已对各项档案资料内的基础数据进行核对修正一致,扶贫工作站对其进行核实完善。2、镇纪委对花林村、景星村对扶贫工作谋划不认真问题进行初核调查。

8.责任落实不到位。2017年3月镇党委、政府与景星村签订的精准扶贫责任书,镇、村两级负责人均未签名。

整改落实情况:1、镇党委、政府与景星村重新签订责任书,确保严格压实责任。2、大力开展作风领域建设,通过排查,共梳理出存在的问题91条,已整改55条,36条正在整改中。

9.镇纪委监督执纪不全面。一是对贫困户直补资金的发放监督较少。二是花林村村务监督委员会班子虚化(村务监督委员会共3人,其中两人常年在外地打工),不能有效开展监督工作,督办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1、印发《黄村镇集中整治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方案》等文件,紧盯扶贫领域可能存在的侵占挪用、挥霍浪费、骗取冒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和群众反映的其他方面突出问题严肃问责,以铁的纪律推动精准扶贫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扶贫驻村工作队、扶贫专干、帮扶联系人等工作状态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动态督查。督查结果及时反馈给帮扶人限时做好整改工作,确保精准扶贫工作得到高效落实。2、第十届村两委换届后立即进行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选齐配强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进一步强化村务监督委员会力量。

三、看作风方面,工作责任心不强,基础工作不扎实,项目管理不规范

10.为应付检查补发文件,涉嫌造假。2016年至2017年共有8份关于扶贫工作的镇党委和政府发文,在镇党委和政府发文登记薄上按文号检索显示是其他内容的文件。如2016年3月10日党委发文(黄发﹝2016﹞15号)《关于成立黄村镇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在党委发文登记薄中为《关于开展2016年“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纪念活动的通知》。

整改落实情况:1、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发文程序和要求的通知公文》(黄发〔2018〕96 号),加强发文管理。2、“重、补、促”排查近年来印发的扶贫文件,暂未发现类似问题。

11.文件审核把关不严。重要文件中出现严重错别字。在《关于印发<黄村镇关于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泾县县委脱贫攻坚工作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通知》(黄发﹝2018﹞11号)第三页将《泾县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写为《泾县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

整改落实情况:1、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发文程序和要求的通知》(黄发〔2018〕96号),加强发文管理。

12.镇扶贫工作站工作要求不严不细。一是2017年度镇扶贫工作计划、总结基础数据不一致。扶贫工作计划中关于2014年建档立卡贫困户是982户1842人,扶贫工作总结中关于2014年建档立卡贫困户是974户1858人。二是对各村上报材料审查不严。如上报2016年困难群众定期生活补助材料时,有7个村存在没按规定签字、没有公示材料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组织开展有关动态调整及识别程序的专题业务培训,6月份组织村级脱贫攻坚互学互比活动,召开黄村镇脱贫攻坚“重、补、促”专项整改工作调度暨新配各非贫困村扶贫专干培训会议。2、明确2014年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为982户1878人,计划和总结中采取的数字是当时系统内部2014年建档立卡户数据,与建档时不一致是因为经过多轮动态调整,系统数字与2014年纸质材料数据有出入。两份材料不一致是因为2017年经过两轮动态调整,年初、年末系统内数字不一致。3、印发《关于转发<泾县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办法>和<泾县村级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黄政字〔2018〕90号)、《关于印发<黄村镇村级财务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黄发〔2018〕44号),严格执行《关于印发<黄村镇涉农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黄政字〔2018〕15号)文件精神。4、印发《关于印发<黄村镇脱贫攻坚“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黄发〔2018〕51号)由网格员每月对帮扶责任人走访帮扶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对镇级帮扶责任人走访不到位情况定期通报,限期整改,对县级以上走访不到位情况反馈到责任人所属单位或县扶贫局。

13.贫困户档案资料错漏项较多。一是扶贫手册内容不完整。部分手册未张贴贫困户的照片,身份证号码填写不准确,姓名不全,走访记录未签字,帮扶措施填写不完整等。二是帮扶计划、帮扶小结中脱贫年度与脱贫光荣证年度不一致。三是个别贫困户四项清单与扶贫手册上的帮扶人不一致、帮扶成效不一致。

整改落实情况:1、5月份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大排查、大走访”工作,印发《关于印发<黄村镇2018年扶贫开发工作“重精准、补短板、促攻坚”专项整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黄发〔2018〕45号),共排查问题1785条,已整改1720条,65条在整改中,对扶贫手册填写、资料缺失、档案不完善等基础问题进行全面清理排查整改。2、组织开展有关识别程序、帮扶工作的专题业务培训,在扶贫会议中穿插开展业务培训7期,针对镇村扶贫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指导,发放2018年泾县脱贫攻坚指导手册(修订稿)。

14.项目招投标不规范。2016年12月9日花林村召开清紫和西官村组道路、涧边组生产道路、祥边组道路等3项基础设施项目招投标会,当天公示名单和实际建设人不一致。

整改落实情况:1、举办有关项目工程管理及四议两公开内容的专题业务培训,讲解招投标程序,发放相关宣传资料。

15.个别项目立项程序不规范。2015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4万元项目“浙安油桃种植基地建设”,工程内容为混凝土道路硬化工程。工程地点:黄九路至浙安公司。项目施工合同系黄村镇政府与浙安公司签订,未通过景星村“四议两公开”程序。

整改落实情况:1、印发《关于转发<泾县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办法>》和<泾县村级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黄政字〔2018〕90号)、《关于印发<黄村镇村级财务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黄发〔2018〕44号),严格执行《关于印发<黄村镇涉农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黄政字〔2018〕15号)文件精神、2、目前对扶贫领域相关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情况党纪处理4人。3、5月23日召开黄村镇项目档案自查工作会,扶贫工作站、项目办、农经站联合开展项目档案自查,举一反三,排查所有类似问题,立即整改到位。4、举办有关项目工程管理及四议两公开内容的专题业务培训,发放宣传资料。

16.扶贫项目研究程序不规范。花林村经果林项目分为2016年一期和2017年二期实行,查阅该项目档案和村会议录,2017年2月5日村民代表会议只记载了实施的项目名称,未见商议的具体内容,未见支委会提议、党员大会审议会议记录。3月1日召开的“2017年扶贫资金落实项目”会议,会上议定的分红数额与项目实施协议上的村分红数额不符。镇政府与花林村村委会签订的2016年一期工程建设合同,未注明签订日期。

整改落实情况:1、加强项目谋划,印发《关于审核“十三五”脱贫攻坚拟入库扶贫项目的报告》。2、严格执行《关于印发<黄村镇涉农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黄政字〔2018〕15号)文件精神。3、5月23日召开黄村镇项目档案自查工作会,扶贫工作站、项目办、农经站联合开展项目档案自查,举一反三,排查所有类似问题,对不规范合同、协议进行了整改。4、举办有关项目工程管理及四议两公开内容的专题业务培训,发放宣传资料。

四、以下看上方面,落实中央和省市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

17.扶贫项目落实进度慢。2014年财政扶贫专项资金项目沙元路硬化工程一直没有落实,直到2016年6月13日镇党委会才研究决定调项。

整改落实情况:1、加强项目谋划,印发《关于审核“十三五”脱贫攻坚拟入库扶贫项目的报告》,通过镇村项目库建设,严格按照项目库实施项目,杜绝出现项目申报不严不规范问题。2、完善项目监管制度,定期将扶贫项目进展迟滞情况提交项目监管办,协调解决。

18.乡村旅游扶贫专项行动成果不大。全镇共认定2个旅游扶贫企业仅提供就业岗位2个。

整改落实情况:目前已完成正兴隆酱菜厂、三兔宣笔厂两家企业对贫困户的结对帮扶工作。与正兴隆酱菜厂合作建立蔬菜生产基地500亩,携手贫困户发展订单农业,将我镇特色种养(蔬菜生产)产品作为原材料收购定点来源,帮助贫困户增收。

19.落实省督查、市县互查整改工作不到位。未见2017年历次省督查、市县互查整改落实到人的责任清单与整改台账。

整改落实情况:1、印发《关于印发<黄村镇落实省反馈我县脱贫攻坚工作存在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黄发〔2018〕84号),强化问题整改。2、印发《关于印发<黄村镇2018年扶贫开发工作“重精准、补短板、促攻坚”专项整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黄发〔2018〕45号),针对历年巡查督查发现的问题,结合“重、补、促”专项行动,开展“大走访”“ 大排查”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排查出问题1785条,已完成整改1720条,65条在整改中。3、印发《关于印发<黄村镇脱贫攻坚“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黄发〔2018〕51号),严格奖惩追责制度。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