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琴溪镇委员会关于脱贫攻坚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8-07-13    点击量:5369 次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8年3月14至28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镇党委及所属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了专项巡察。2018年4月28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镇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镇党委对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问题,高度重视、态度鲜明,认真研究,专题部署,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细化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实效。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实责任

巡察意见反馈后,镇党委第一时间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卫景涛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蔡佩武任第一副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做到党委书记亲自抓、镇纪委书记和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其他成员主动担责,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坚持把脱贫攻坚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重中之重工作,扎实推进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

(二)细化整改,注重落实

制定了《琴溪镇关于落实县委第三巡察组对琴溪镇党委及所属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镇党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直接组织整改工作,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主动认领问题,挑实责任,全镇上下齐心协力,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措施。明确落实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具体责任人和明确时限要求,坚持不回避问题立行立改、不敷衍问题注重成效,确保整改出实效。

(三)标本兼治,巩固实效

镇党委认真对照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及提出的建议和要求,认真对照,细化具体措施,举一反三开展自查,扎实抓好落实。对整改过程中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干部坚决追责问责。为切实巩固巡察成果,推动工作规范,镇党委要求全镇上下在落实整改任务的同时,深入剖析原因,寻找弊端根源,把整改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立行立改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通过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将整改措施制度化、长效化,切实巩固整改工作成果。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结合琴溪具体实际制定科学、长效、有力的工作机制,持之以恒地抓好抓实,扎实巩固好整改成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反馈的4个方面20个问题,我镇逐条梳理、逐项分析,理清问题实质、找准症结,不怕揭短亮丑,敢于动真碰硬,认真落实整改。

(一)看内容方面,“六个精准”仍有偏差

1、扶贫对象不精准。建档立卡户中有财供人员,新元村建档立卡贫困户陈声发。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皖扶办[2018]66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建档立卡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建档立卡贫困户有财政供养人员、有商品房、有小轿车、有大型农机具、注册经营、嗜赌吸毒且屡教不改的予以清退。新元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有财政供养人员,经过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将作为拟清退出建档立卡贫困户,名单已上报到县扶贫局。二是针对全镇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有以上“六类”情形的人员予以清退,6月8至10日镇党委组织镇村两级专干对各村贫困户精准识别再进行一次全方位的排查,全镇共排查出建档立卡贫困户137户,严格按照清退程序在6月11日已上报县扶贫局,由县扶贫局再次入户核实。

2、资金使用不精准。向清退户发放扶贫产业收益分红,马鞍村发放了产业收益分红100元。

整改情况:一是马鞍村村委会在2017年实施贫困户产业帮扶措施全覆盖时,对不享受政策户发放的产业收益分红100元,已责令马鞍村村委会将发放的产业收益分红款退回,在5月24日贫困户已将产业收益分红100元已退还给马鞍村村委会。二是镇党委组织农业,就业、金融等部门对全镇在2017年实施贫困户产业帮扶措施全覆盖的资料进一步核查,未发现对不享受政策户实施了产业帮扶项目。三是在2018年贫困户实施产业帮扶项目,各相关部门对各村上报产业帮扶人员名单要严格把关,如再出现对不享受政策户实施产业帮扶,将对相关的责任人进行问责。

3、措施到户不精准。马鞍村某贫困户系宣城工业学校在校生,未享受2017年秋中高职在校生雨露计划。

整改情况:一是自2017年秋中高职在校生雨露计划是本人通过雨露计划官网申请,因该户帮扶责任人未通知本人在网站申请,造成雨露计划秋季教育资助漏发1500元。在2018年春季雨露计划教育资助发放时,在4月份已通知该户在雨露计划网站本人申请,所有程序已审核通过,目前补发的2017年秋和今年春季教育资助共3000元已上报到县扶贫局。二是将全镇享受雨露计划教育资助学生进行全面核对,2018年春季中高职雨露计划教育资助发放15人、本科2人名单6月18日上报县扶局。

(二)看责任方面,责任履行未压严压实

4、党委政府落实脱贫攻坚一把手负责制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2018年脱贫攻坚会议制度,镇党委每月召开两次以上党委会研究扶贫相关工作,每月至少召开一次镇村干部脱贫攻坚调度会,召开每次会议要求实行签到制并记好会议录。二是对省、市、县开展的督查和互查发现的问题,各村举一反三查摆问题,严格对照标准进行整改,建立整改台帐,不留死角、盲区,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三是镇主要领导每月到各村开展一次扶贫工作督查,督查内容省、市、县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及镇安排布置扶贫相关工作完成情况,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相关责任人坚决追责问责。四是镇党委向非贫村派驻扶贫工作队副队长和村扶贫专干12名,成立镇扶贫工作站站长为党委委员,专职副站长一名,成员二名。

5、镇纪委深入开展专项治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主动发挥探头作用,加强扶贫领域项目资金监管,深挖细刨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结合“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开展,加强帮扶干部责任落实,以及驻村扶贫工作队驻村在岗情况督查,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影响全镇脱贫攻坚工作的开展严肃问责。

6、对项目资金无有效监管,资金安全隐患极大。马鞍村扶贫资金56万元投入旌泾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未办理抵押手续。

整改情况:2017年马鞍村扶贫资金56万元投入旌泾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抵押协议,对蓝莓基地约定抵押面积及四址进一步明确,日前正在积极完善抵押相关手续。

(三)看作风方面,工作不够扎实,有官僚主义习气

7、脱贫公示、公告中出现多处错误。

整改情况:在2018年动态调整过程,贫困户识别,脱贫程序严格按照安徽省脱贫攻坚操作规程操作,对各村动态调整资料严格审查,要做到程序上规范,时间节点上无逻辑错误。对镇村程序所有资料严格把关,做到识别和脱贫程序无误差。

8、基础数据不统一。

整改情况:由于2016、2017年两年对国家建档立卡系统进行了数据清洗,在2014年建档立卡户中进行补录和删除,所以造成数据不符。5月份在开展“重精准、补短板、促攻坚”专项整改行动中,镇党委组织镇村包保责任人126人对全镇974户贫困户识别是否精准、扶贫手册信息是否准确、填写是否规范、致贫原因是否精准及扶贫手册信息与国、省办系统是否一致等内容,进行逐户逐条核对,共排查出识别不精准49户,扶贫手册信息不准确67户、扶贫手册填写是不规范168户、致贫原因不精准2户,扶贫手册信息与国、省办系统不一致57条,已全部完成整改。

9、脱贫攻坚督查流于形式,通报错误频出。

整改情况:2018年5月镇党委会决定,镇主要领导每月对8个村开展一次扶贫督查,6月20日至22日镇主要领导扶贫办工作人员到8个村就“重精准、补短板、促攻坚”专项整改落实情况及“两个一致”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以文件的形式下发到各村,并限期整改,整改结果以形成台帐和报告上报镇扶贫工作站。

10、督导填写与管理帮扶手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6月4日至8日镇党委份抽调镇村专干14名,对全镇所有贫困户的手册填写是否规范,手册信息与国、省办系统是否一致进行逐户逐条大排查,此次大排查共发现问题手册填写不规范930多条,帮扶责任人走访不到位45户,手册信息与国、省办系统不一致180多条,已下发问题整改清单,并责令各村在20日前完成整改。二是6月19日至20镇党委要求包保责任人对村“一户一档”和贫困户家中档案进行自查,并对缺失的材料要做好补缺补差。三是6月20日至22日镇主要领导、扶贫办工作人员到各村就以上两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已通报到各村。

11、部分贫困户帮扶联系卡内容未更新和张贴。

整改情况:6月15至19日镇党委组织包保责任人对974户贫困户家中墙上张贴的帮扶联系卡、帮扶菜单,扶贫工作队联系卡等内容,进行逐户清理,对帮扶联系卡人员有新调整的、丢失、破损的立即更新和张贴,全镇共更换帮扶联系卡、帮扶菜单,扶贫工作队联系卡1200多份。

12、脱贫资料不全。

整改情况:一是对以前的脱贫资料进行梳理,有缺失、漏项的资料做好补缺补差。二是在2018年贫困户脱贫时严格按照户脱贫规范程序操作,镇扶贫工作站对镇村脱贫资料严格审查,严把时间每一个环节,在时间节点上无逻辑错误。确保脱贫程序无误差资料齐全。

13、镇扶贫办资料不完整。

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镇党委要求镇扶贫工作站和各村扶贫工作室的档案资料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做好补缺补差资料收集齐全。二是按照县扶贫局档案管理的要求,分年度,分类分项装订成册摆放,镇村要有专门扶贫档案柜,要有档案管理员,切实保障档案资料的完整性。

14、极少部分贫困户脱贫民主评议记录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户脱贫严格按照脱贫标准的四项指标,即该户年人均有可支配收入、住房、教育、医疗标准执行。二是脱贫程序严格按照安徽省脱贫攻坚操作规脱贫程序操作,在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程序上要做签到真实,评议实行票决,会议录记录规范,公示公告严把时间节点无差错误。

15、马鞍村委核算贫困户收入工作不认真。

整改情况:一是镇扶贫工作站加强对镇村干部的业务培训,做到户脱贫时收入和支出应算尽算,确保收入和支出无漏项。二是镇村包保责任人积极帮助贫困户理清帮扶项目、帮扶措施,算好收支帐,不断提升扶贫工作精准化。

16、项目招投标会议记录不规范。

整改情况:5月份镇党委召开了党委会专门研究镇招投标管理制度,成立了琴溪镇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领导小组,并制定了《琴溪镇小型工程项目招标管理办法》,明确项目招标操作程序相关规定,镇党委、政府要求在镇招标办进行招投标的项目严格按照此管理办法执行。

17、安排和实施项目未执行“四议两公开”规定。

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扶贫项目安排,必须召开村两委会由村两委和扶贫工作队根据本村资源条件,针对贫困户致贫原困和贫困户需求,合理安排扶贫项目。项目明确后提交到村民代表会上,在充分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同意后进行上报。二是项目实施村两委和扶贫工作队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下达批复后的10日内,将项目计划在村通过 公开栏内进行公示。三是实施过程中村委会必须按照批复的项目计划进行实施,不得擅自变更建设项目地点、建设内容、投资规模和建设标准等。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规定来执行。

18、项目建设不规范。

整改情况:新元村实施农家乐扶贫项目过程中,因前期新元村村庄规划未编制完成,造成房屋建设相关手续未办理。现新元村村庄规划已编制完成,目前正与县住建部门对接,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年底完成新元村农家乐项目的房屋验收工作。

(四)以下看上方面,落实中央和省市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

19、镇党委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脱贫攻坚政策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镇党委利用早会、党委会,组织镇村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系列讲话和省市关于扶贫脱贫的相关政策,进一步提高镇村两级干部的政治站位。二是镇扶贫工作站加强对扶贫工作队,村两委干部的业务培训,熟练掌握省市县脱贫攻坚相关政策,精准施策、全面帮扶,确保帮扶措施落地见效。

20、马鞍村对民生问题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马鞍村横冲村组未通自来水,村组合计17户,常住户数9户,均饮用井水,水质经检测可达到饮水安全标准。6月份镇水保站已将该情况反应至水务局人饮办,计划申报争取项目解决未通自来水问题。二是自来水管道无法通到农户,镇政府将采取打沉井、打压水井方式,确保横冲组村民饮用水安全,项目实施在10月份全部完成。

此外,对巡察反馈的新元村扶贫资金监管不严,在扶贫资金中列支330元餐费问题线索进行了核实,镇纪委对村党总支负责人、村委会负责人分别进行了批评教育和诫勉谈话。

三、强化结果运用,促进工作推进

虽然,我镇在整改工作上做了大量积极的工作,取得一些成效,但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下一步,我们将以这次巡察督导为契机,强化整改成果运用,突出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突出抓好扶贫重点工作。继续实施好特色种养业、教育扶贫、金融扶贫、就业扶贫、健康扶贫、旅游扶贫等工程,开展好帮扶干部精准帮扶工作,确保贫困群众直接受益。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工作,引导社会组织承建扶贫项目。扶持培育壮大贫困村优势产业,为贫困个体创造更多就业机会,持续稳定增加收入。

二是提高扶贫工作队工作实效。建立完善检查通报制度,进一步督促工作队扎实开展帮扶工作,切实落实帮扶措施。同时,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及时发现工作队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树立先进典型,学习推广辐射。

三是严格扶贫资金使用监管。积极争取更多中央、省、市财政扶贫资金,确保把资金用在最需要的地方。督促贫困村加快扶贫项目实施,有效的盘活村集体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率和精准度、实现村集体经济效益最大化。

四是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坚持开展“扶贫、扶志、扶智”三位一体的扶贫模式,充分发挥政府扶持引导作用,帮助贫困人口从内心深处消除安贫固穷的“等、靠、要”思想,树立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观念。加强各村“两委”班子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模范先锋作用,通过帮、扶、带等方式,激发贫困个体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和摆脱贫困的主观能动性,确保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生活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63-2316108;通讯地址:中共琴溪镇委员会;电子邮箱:1120432696@qq.com。



2018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