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专项巡察桃花潭镇党委及所属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情况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8-07-16    点击量:1915 次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县委第二巡察组于2018年5月14日至6月5日,对桃花潭镇党委及所属的四个贫困村(观阳村、鸿峨村、苏岭村、龙潭村)进行了脱贫攻坚专项巡察。2018年7月13日上午,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专项巡察桃花潭镇党委及所属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情况。

反馈会上,县委第二巡察组副组长程雪芹就巡察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反馈,主要是:落实脱贫攻坚“六个精准”不到位;脱贫攻坚“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脱贫攻坚工作作风不严不实;对脱贫攻坚思想重视不够,贯彻落实不坚决等方面问题。

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巡察组提出了五点意见:一要强化责任担当,建立长效机制。二要完善信息台账,提升工作实效。三要加强宣传力度,提高政策落实。四要加强资金监管,防范廉洁风险。五要加强监督检查,强化作风建设。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陈发贵就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二是要高度重视反馈意见,提高责任担当,切实抓好整改落实。三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整改出成效。

镇党委书记吴志云代表镇党委、政府作表态发言:第一,充分认识巡察工作对全镇扶贫工作的推动作用,不断深化巡察成果。第二,认真贯彻巡察组工作指导意见,切实加强整改任务落实。第三,以更加严格的要求,进一步聚焦脱贫攻坚工作。

桃花潭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镇机关全体干部,扶贫工作队全体成员,基层站所长和各村、社区负责人等人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