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桥乡党委关于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昌桥乡党委及所属贫困村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8-07-17    点击量:5742 次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8年3月14日至4月9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我乡党委进行扶贫领域专项巡察,2018年4月27日向我乡党委反馈了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刻领会扶贫巡察重要意义,立即召开整改会议

乡党委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委会及整改工作会议。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了传达,对下一步如何整改进行全面部署。一是加强学习,提升对巡察工作的认识。二是反思巡察反馈问题存在的根源,全方位开展扶贫领域问题大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并做到长期坚持。乡党委要求全体乡村干部认清形势,端正态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整改落实工作上来。

(二)加强整改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

1、专门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乡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乡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扶贫办为牵头单位,组织、纪检、司法、党政办、计生、综治、安监、人社、财政、民政、农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

2、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成效。一是为确保整改任务顺利完成,取得实效,领导小组研究印发了《关于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昌桥乡党委及所属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针对反馈意见存在的问题,逐条逐项列出了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责任人,整改目标,整改时间。各村、乡直相关单位立足实际,对照问题清单,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目标,整改时间,保证整改落到实处,取得成效。二是乡纪委负责整改的监督落实,对重点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对整改工作不积极,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严肃进行问责处理。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脱贫攻坚工作“六个精准”仍然存在不到位问题

1、扶贫对象识别不精准。

整改情况:一是对照问题,对巡察反馈的共同生活亲属识别不精准问题如:新垅村姚某、童疃村刘某、王某等14户重新上门核查,根据实际情况做好记录,同时结合“重精准、补短板、促攻坚”专项整改行动及2018年动态调整工作,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入户大排查,核查17个村1515户2859人贫困户识别是否精准。根据排查情况,目前,我乡新识别贫困户9户24人,户内增加补录84人,户内减少61人,已上报县扶贫局进行审核,随后,将会完成国办系统的录入工作。二是对华盘胡某、邱某等户群众反映不具备贫困户条件人员被识别为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情况。各村已在全村开展摸排并召开村两委会,共上报27户44人拟清退人员,经县扶贫局入户审核及上报省扶贫局审核,我乡符合清退条件的为9户14人。三是扶贫办统一印发贫困户动态调整工作导则,并按照要求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动态调整程序,完善相应软件资料。

2、政策措施到户不精准。

整改情况:一是乡扶贫办根据反馈问题,在全乡范围内对贫困户应享受帮扶措施未享受、不应享受帮扶措施已享受等情况开展全面自查整改,经核查,多数存在问题实际为手册帮扶措施及成效填写不规范,存在漏登或多登情况。二是乡扶贫办统一制作了2018年帮扶措施告知单,要求各帮扶联系人按照要求梳理各贫困户帮扶措施,一式两份,一份放于一户一档,一份放于户上。同时,统一印发帮扶政策一单清,加大扶贫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贫困户和帮扶联系人对政策的知晓率。三是我乡将对17个村一村一村的查摆、对档案一户一户的校准、对帮扶一项一项的落实、对资金一笔一笔的审核、对政策一条一条的落地、对责任一级一级的到人,实现贫困户识别零差错、贫困户退出零差错、精准帮扶措施切实可行、扶贫资金使用零差错,确保脱贫攻坚工作的精准度、社会的认同度和群众的满意度显著提升。

3、帮扶成效填写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各村根据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开展自查,认真核实贫困户帮扶成效,及时修改手册帮扶成效栏,并修改一户一档等相关基础资料。二是扶贫办统一印发了《扶贫手册》内页填写说明,明确规定了帮扶成效填写的时间、实效内容和签字规范。三是乡扶贫办统一印发了帮扶干部指南,各帮扶联系人进一步加强扶贫政策及业务学习,针对贫困户致贫原因有针对性的梳理帮扶措施,并加大宣传力度,使帮扶成效更加准确。四是针对此次巡察反馈的问题,全体帮扶联系人深入贫困户家中实地查看并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基础数据失准、填写不规范等问题,对照《扶贫手册》填写说明再次入户修改,及时更正完善扶贫信息,乡扶贫办、纪委全程监督,并不定时抽查,防止填写不规范的问题再次发生

4、项目实施招标程序及协议签订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童疃村、新垅村、泉水村、汪店村对存在的项目实施招标程序及协议签订不规范等问题,提供相应情况说明,并严格按照“一项一档”的要求,进一步督查项目资料的完善性,对项目实施的事前、事中和事后加强监管。二是乡扶贫办已组织人员对5个贫困村开展扶贫项目专项督查,2018年中央财政资金扶贫项目华盘村暂未完成招投标,汪店村、泉水村、新垅村、童疃村入股项目已完成公示、实施方案制定、三级合同签订、资金拨付等程序。

5、项目安排不精准,少数入股项目存在隐患,有风险,产权不明晰,成效近期难以体现。

整改情况:一是我乡已安排5个贫困村上报了2018年中央、省级扶贫项目,并经县扶贫局同意申报,已正式行文批复,中央扶贫入股项目已完成公示、实施方案制定、三级合同签订、资金拨付等程序,下一步将盯紧时间进度,对贫困村予以倾斜支持,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带动贫困户就业。二是加强项目监管,制定了昌桥乡项目监管制度,泉水村烟叶种植合作项目按照程序已经及时签订抵押担保的相关协议。三是在今后的工作当中,昌桥乡党委、政府将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注重从源头上查找漏洞,深入一线,逐村逐户走访调研,诊断出各村贫困的病根,并结合实际与合作社、村集体经济资金进行捆绑发展项目,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出现。

6、违规向死亡人员继续发放低保金。

整改情况:一是乡民政所会同计生、派出所等部门,对全乡农村低保再核实,责令新桥村、新垅村、童疃村、龙桥村、泉水村、袁店村等6村退还违规领取低保金额6470.6元(已全部退还)。乡纪委建立专项检查机制,针对低保金发放、各项救助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二是进一步严明纪律,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持续传导压力震慑,助力脱贫攻坚工作。

(二)脱贫攻坚工作“两个责任”仍然存在不到位问题

7、乡党委抓脱贫攻坚履行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重视程度不够,乡党委研究部署脱贫攻坚工作不全面。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抓好整改。乡党委多次召开党委会议,在2018年度述职述廉述德报告中涵盖脱贫攻坚工作内容。截止5月,乡党委会议研究脱贫攻坚工作5次。二是加强责任落实,明确职责分工。研究印发了《关于调整昌桥乡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乡党委班子成员分片包村指导,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三是调整工作方案,强化责任落实。制定了《昌桥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调研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2018年昌桥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将按照此方案开展调研工作。扶贫项目方面昌桥乡已安排5个贫困村上报了2018年扶贫项目,并经县扶贫局同意申报,正式行文批复。分别是华盘村开展茶园升级改造项目,童疃村开展粮食加工项目,泉水村和新垅村开展中草药种植项目,汪店村开展小龙虾养殖项目,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按照既定项目实施方案,盯紧时间进度,对贫困村予以倾斜支持,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带动贫困户就业。四是实行分工督战,落实责任主体.研究制定了《昌桥乡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责任分工实施意见》的通知(草案)。《意见》明确要求乡党委、政府承担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负责制定本乡脱贫攻坚实施规划,优化配置各类资源要素,组织落实各项政策措施,乡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

8、乡纪委在扶贫领域工作中履行监督不够。

整改情况:主动作为,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查处扶贫领域存在的突出腐败问题、相关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并建立常规督查长效机制,乡纪委对驻村工作队开展专项检查3次,联合扶贫办开展“重精准、补短板、促攻坚”专项督查1次。截止5月,乡纪委对扶贫领域立案审查案件2件。查处追缴各类资金总计 115776.2 元 ,其中,退招待费共计64232.2 元,补助工资 51544 元。乡纪委将结合其它违纪案件收集排查脱贫攻坚领域党员干部违纪违规情况,做到举一反三,做到了抓早抓小

(三)脱贫攻坚工作口号喊得响、行动上落实不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依然存在

9、乡党委、政府布置扶贫工作任务习惯于文件落实、会议布置,抓细抓实不够,造成扶贫工作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对我乡2017年《昌桥乡脱贫攻坚工作总结》材料重新进行了整理,并提交党委会讨论通过后加盖了中共昌桥乡委员会公章。为进一步完善扶贫开发领导工作小组工作机制,研究制定《昌桥乡办文及汇报材料审查制度》,规范文件处理工作流程,严格落实办文工作责任;二是制定了《昌桥乡会议文件管理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印发会议文件并做好会议记录。三是要求报送年度扶贫工作计划总结材料雷同,涉嫌抄袭的村提供相应情况说明。各村根据实际情况上报2018年扶贫工作计划。景山村、童疃村对2016年年度计划与总结材料中与村基本情况不一致等问题均提供情况说明,并已经重新整改。四是针对问题,我乡组织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领会和贯彻落实中央对脱贫攻坚的部署要求和重大意义。类似问题,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细化各类工作方案计划,把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具体。

10、乡党委抓脱贫攻坚宣传政策不到位,对贫困户的教育引导不够,导致少数贫困户存在“等靠要”的思想。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结合“夏季攻势”入户大排查工作,对贫困户加大政策宣传,特别是健康扶贫、产业扶贫、小额信贷、特色种养等政策,印发宣传单页。二是做好典型的带动,通过脱贫致富先进典型、帮扶干部先进典型、扶贫项目先进事例在全乡营造宣传氛围,帮助贫困户树立主动脱贫致富的思想。目前在各类媒体发表宣传典型文章5篇以上。三是在乡村主次干道、村口要道等大量刷写墙体标语,各相关责任人进村入户,宣讲各类政策,提高群众对扶贫政策的认知度和知晓率。四是采取举办工作业务培训班、开展专题讲座、组织集中学习等方式,让各级干部准确掌握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一系统政策要点,切实做到学明白,想明白,说明白,做明白,解决好为谁,谁来享,怎样解决等问题。

11、贫困村对布置的扶贫工作落实情况缺少跟踪检查,基础工作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2018年扶贫开发工作“重精准、补短板、促攻坚”专项整改行动,共排查扶贫手册填写、贫困户识别、一户一档资料收集不全、村级资料不完善等问题共912条,目前已基本整改到位。二是乡扶贫办组织专人开展专项督查1次,发现问题20个。对发现的问题现场整改12个,不能立即整改的制定整改计划,要求17个村在规定时间内必须整改到位。三是针对巡察发现的突出共性问题,各村、各部门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等制度,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完善内部管理制度,防范廉政风险,促进工作基础,充分发挥了巡察治本作用。

12、少数干部思想认识不够高,责任心不强,工作作风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各村已按照要求建立帮扶联系人工作群,加大对帮扶干部的业务指导。二是乡扶贫办统一组织开展帮扶干部业务培训,印制考试试卷,提高帮扶干部的业务水平。三是严格落实帮扶责任。加强扶贫工作队员管理,乡纪委对扶贫工作队开展督查3次。四是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公仆意识,真正提高干部的思想觉悟。首先,利用村党支部书记集中学习等时间进行理论学习,主讲扶贫工作的重要意义;其次,站在讲政治、讲正气的高度要求干部。在各级民主生活会上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以下看上

13、抓扶贫工作政治站位不够高,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委和县委关于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4月23日,组织乡干部学习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论述摘编》、《关于认真组织学习<安徽省脱贫攻坚重要文件汇编>的通知》等重要理论成果,并形成专题学习记录,始终将脱贫攻坚工作作为第一位的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二是建立机制提高政治站位。我乡将学习中央、省市委和县委关于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内容纳入到乡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中,强化学习。采取以会代训等学习模式,围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特点,进行学习。

14、十九大精神的学习落实较少。

整改情况:一是乡组织办已印发《关于集中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宣讲活动方案》、《关于全乡组织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昌桥乡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方案》等文件,并制定学习计划,将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重要内容,截止目前,乡党委、政府及五个贫困村已分别组织学习十九大精神1次以上。二是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把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当作当前或今后一个时期内的主要学习内容来抓好,并把其纳入乡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中。

15、所属贫困村两委落实脱贫攻坚工作力度不大。

整改情况:一是乡扶贫办统一收集整理了省、市、县扶贫开发会议、文件精神、学习贯彻脱贫攻坚政策和业务知识,五个贫困村已组织开展学习。二是加大对村两委工作的考核力度,严格实行请销假制度,定期督查检查,确保工作质量。并根据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建立健全17个村村两委工作的各项工作机制并上墙公示,做到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压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16、贫困村存在重村务、轻党建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昌桥乡印发了《2018年党建工作要点》,制定2018年党建工作“一单清”任务分解表,五个贫困村已按照要求组织开展学习,乡组织办组织人员对各村学习情况开展专项督查1次。二是认真组织研究党务公开议题,并组织学习《党务公开条例》,目前开展学习1次。三是针对农村基层党建存在薄弱环节,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亟待强化。在下一步的工作中主动对照认领,抓好党建促扶贫。

17、贫困村落实“四议两公开”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乡组织办统一印发了“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并明确了“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推行责任。我乡贫困村及非贫困村已对一事一议项目、扶贫项目等按要求进行了公示。二是指导贫困村党组织全面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完善“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把握问题产生的规律,从源头上预防、减少问题发生,做到防微杜渐。

18、会议记录混乱。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昌桥乡会议文件管理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印发会议文件并做好会议记录。组织专人做好会议记录管理,及时组织参会人员签到并及时完善记录,确保工作部署的严谨性。二是为防止类似问题的发生,会议组织部门安排文字功底好,字迹工整的工作人员进行会议内容记录,会议结束后,会议记录由会议主办责任人审阅签字后存档。

(五)巡察期间发现的反映其他问题

19、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仍有少数未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各村对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仍未整改的问题进行再次审核,并进一步提供相应材料。二是乡纪委加强监督和处罚力度。对昌桥村、新桥村、袁店村、柏山村、周冲村、汪店村、芦塘村、南湾村分别涉及的项目实施不规范、违规整合危房改造资金等问题出具书面说明,对汪店村、芦塘村立案审查,其余六村正在查核,村级招待费已全部清退到位。三是针对问题,进一步明确乡党委、政府的全面领导责任,要求17个村党(总)支部全面落实履责报告制度,认真查找、分析问题出现的原因,制定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法和管理制度。

三、强化主体责任,提高认识,切实巩固整改成果

乡党委将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增强“四个意识”,坚持把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把“件件有着落”作为重要的政治原则,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把整改工作抓好抓实。一是整改力度不减。对反馈的问题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全部整改任务。二是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针对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三是严格要求各村及乡直相关单位,认真宣传落实好各项扶贫政策,确保贫困户有实实在在获得感。四是加强监管,持续带头整改,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分解责任,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业务培训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



2018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