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委第二巡察组对丁家桥镇党委及所属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8-07-17    点击量:5191 次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2018年3月30日至4月13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我镇党委及所属贫困村(新渡村)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了专项巡察。4月27日上午,县委第二巡察组向我镇专题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存在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按照县委第二巡察组的要求,我镇认真迅速开展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履行整改责任

我镇高度重视县委第二巡察组发现的问题,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努力通过巡察整改深入推进全镇脱贫攻坚工作,确保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和镇长为组长,扶贫分管副书记和镇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任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为各村书记、主任、扶贫工作队、各相关站所负责人和镇扶贫站工作人员,为整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力保障。

(二)制定整改方案。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我镇按照巡察要求,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并将11个问题共计35条整改任务落实到每个部门和个人,明确了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部门,限定了整改期限。

(三)推动整改进度。镇整改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对整改工作的推进情况及时进行协调、督促,深入推进整改工作的落实。全镇上下认真对照落实整改情况,做到坚持问题导向,不折不扣抓好整改,不留情面、不留尾巴、不留后遗症,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对照反馈意见,落实整改措施

(一)脱贫攻坚工作“六个精准”仍然存在不到位问题

1、扶贫对象识别程序不精准。

整改情况:一是镇扶贫工作站根据最新要求,于6月5日组织各村扶贫专干进行扶贫识别、退出动态调整等业务知识培训;二是6月5日-12日确定镇扶贫站专人利用一周时间逐村对全镇6个村所有扶贫对象识别和退出程序材料进行了全面自查并指导整改,目前包括新渡和小岭村在内的6个村均已整改完毕;三是镇扶贫工作站严格审核把关,对往年的动态调整材料和今年正在进行的动态调整程序进行了全面自查,重新梳理相关程序,完善了不规范之处。

2、扶贫项目安排不精准。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项目谋划力度,抓好扶贫项目库建设。5月30日在坚持市场化基础上,充分考虑扶贫功能和脱贫效益,上报县扶贫局拟入库扶贫项目(基础实施和公共服务建设项目、到村到户项目)共计84条。二是重新定位思考蔬菜合作社运营模式,寻求新的盈利途径,调整新的合作项目。2018年新渡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投入运营状况良好的泾县明达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目前项目正在实施。另外处于亏损状态的该蔬菜专业合作社的蔬菜基地也已转包给泾县明达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经营,进一步提高了扶贫资金投资安全度。三是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监督,组织各项目监督小组每年定期对已实施项目进行效益和风险评估,确保扶贫项目资金安全。

3、扶贫(专项)资金监管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我镇实际情况,经镇党委政府认真研究,决定将丁家桥镇2017年第二批特色种养补助结余资金36276.6元退回县财政账户;二是加强扶贫相关资金使用规范程度。2015年新渡村美好乡村建设预拨款9万元已开正式发票入账,预拨付工程款申请、工程量进度清单等已按照规定补齐。三是2018年贫困户特色种养项目正在申报,我镇农综站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完成扶贫项目资金的拨付,确保无扶贫资金闲置滞留问题发生。四是强化专项资金监管,严格落实《丁家桥镇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丁家桥镇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财务收支及报账程序》和《丁家桥镇村级工程项目招投标实施办法》,加强村级财务监管,规范村级招投标工程项目实施。

(二)脱贫攻坚工作“两个责任”仍然存在落实不到位问题

4、镇党委政府对脱贫攻坚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立足工作实际,加强工作谋划。镇党委除部署扶贫迎检工作外,同时积极主动加强对脱贫攻坚工作的学习研究,坚持每个月至少召开党委会研究脱贫攻坚1次,做好扶贫工作谋划,切实落实各项扶贫工作任务。 4月份以来,我镇党委召开扶贫专题会议5次,各类动员、推进、调度、培训、座谈等扶贫会议11次。二是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将镇所有涉贫部门均纳入了镇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部门,人员、岗位变动时及时进行调整充实;与各村签订了2018年度《脱贫攻坚责任书》,倒逼责任落实,形成镇村两级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三是加强对贫困村领导班子建设。结合本年度村两委换届工作将新渡村空缺支委村委补齐全,目前换届工作正在进行中。

5、镇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针对软件资料不齐等问题,镇纪委加强软件卷宗管理,完善了6个村自查自纠书面报告和检查、整改等相关档案资料,并将村级及时报送纪委材料列入镇级党风廉政考核项目。二是加强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监督检查,严格按照文件方案部署工作,加强软件资料留存归档工作。三是继续深化扶贫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力度,着力聚焦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紧盯问题落实责任,今年以来开展扶贫领域作风检查6次,印发作风建设通报2次。

(三)脱贫攻坚工作作风仍然存在“口号喊的响、行动上不落实”问题

6、镇村干部思想认识不深,作风不扎实,造成扶贫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5月份开展了“重精准、补短板、促攻坚”专项行动,要求所有帮扶责任人入户对贫困户脱贫攻坚政策知晓程度进行了自查,对政策知晓度不高的贫困户进一步入户宣传,提高了帮扶责任人、基层干部、贫困户和群众对扶贫政策的知晓率;二是加强村级扶贫工作力量。全镇共配备村级贫专干7名;另外在贫困村(新渡村)已配备扶贫工作队基础上,又为5个非贫困村配齐扶贫工作队,配备队长5人、副队长5人、队员8人。同时加强了对扶贫专干的培训指导,强化了村级扶贫工作力量;三是开展“重精准、补短板、促攻坚”专项行动和“回头看”行动,进一步完善了镇村扶贫基础信息和档案资料,尤其是动态调整和一户一档资料的补缺补差、扶贫手册的规范填写等,并及时更新镇脱贫攻坚作战图。

(四)脱贫攻坚工作仍然存在落实上级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

7、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村两委换届工作,配齐配强村两委班子,筑牢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初步定于6月29日我镇进行村党总支第一轮推选工作。二是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加强党支部建设,今年已将新渡村党总支列入达标计划。三是开展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活动,坚持“三会一课”基本制度,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

8、新渡村村两委传达上级扶贫政策及县、镇有关脱贫攻坚会议精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各村加强扶贫相关业务学习,并结合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宣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最新指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重补促”实施方案、夏季攻势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二是镇扶贫站根据扶贫工作最新要求及时加强对各村、各部门的业务培训,如5月8日召开了全镇“重补促”专项整改行动培训会;三是加强督查指导,镇扶贫站逐村进行业务指导的同时,及时传达各级扶贫政策,并对各村传达学习扶贫政策情况进行了检查。

9、新渡村对扶贫工作不够重视、很少研究扶贫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各村加强对扶贫各项工作的研究和执行力度,每两个月至少召开1次村两委会议研究脱贫攻坚工作,做好扶贫工作谋划、部署和执行,如5月份研究部署了“重补促”工作、6月份研究部署夏季攻势工作;二是加强责任落实,明确联系村领导和村两委主要负责人为各村扶贫工作第一责任人,及时研究、谋划和部署各项扶贫工作任务,并要求新渡村党总支书记在村两委会议上作专题检讨。三是强化督查指导,镇扶贫站多次对各村扶贫工作及时进行检查,并通过现场直接反馈的形式进行通报。

10、执行“四议两公开”工作程序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各村认真执行“四议两公开”工作程序,做到事前公开决议,事中公开进程,事后公开结果,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对各个环节、决策结果、执行情况、问题处理等进行详细记录,如新渡村2018年扶贫项目、村两委换届选举情况;二是强化督查指导,在6月份换届前夕,镇组织室、镇民政所结合村两委换届工作前期调查,对新渡村和其他各村执行“四议两公开”情况进行了检查。

11、新渡村对一些水利设施建设薄弱。

整改情况:一是在全镇各村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全面摸排村基础设施尤其是水利设施缺失和不完善的地方,确保问题查找到位,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分类研究,编制计划,积极上报上级有关部门申请项目。二是新渡村会同水利站对相关村组沟渠排灌建设情况进行梳理,针对胜利组、井口组、村头组沟渠排灌建设还未到位情况,已上报县水务局争取了项目计划,预计将在9月份实施完工。



2018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