汀溪乡:让学习成果转化为履职效能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8-09-05    点击量:8368 次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印发后,汀溪乡纪检监察室迅速组织开展系统学、重点学、对照学,乡纪检监察干部纷纷表示,新条例的颁布施行必将不断提高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进一步扎紧制度篱笆,为新使命新任务提供纪律保障。

提高政治站位,形成“头雁效应”。4日上午,汀溪乡纪检监察室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安排部署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工作。会议强调,纪检监察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两个坚决维护”,充分认识新修订《条例》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乡纪检监察机关要通过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突出问题导向,深化履职担当。新条例补充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两个坚决维护”“四个意识”等内容,有利于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始终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确保全党令行禁止。新条例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的理论和实践创新,凝练为纪律规定,为执纪监督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要求。新条例新增了“四种形态”,规定了要重点处理的三类案件,并对“两面人”、利用未公开信息买卖股票等违纪行为的处分规定,认为在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下,新条例突出了问题导向,在防范问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方面要更加突出了针对性。

强化基层延伸,让学习全覆盖。纪检监察干部在加强自身学习的同时,将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新条例的监督检查,强化对乡全体机关干部的学习引导,对学习宣传贯彻不力的,严肃批评教育,推动新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