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索来源】
2018年4月,萧县纪委监委在办理大屯镇高楼村村委会主任李辉违规违纪问题时,发现该村会计王孝民存在违纪问题,立即调查核实。
【情况核查】
经查,2014年王孝民两次从镇财政所领取禁烧资金7.63万元,没有在村集体“三资”账户入账,而是直接分给各自然村,且王孝民经手的禁烧资金有0.5万元说不清去向;2017年县纪委调查期间,王孝民安排该村村委委员丰某向组织提供虚假禁烧资金开支明细作伪证,对抗组织审查。
【处理结果】
2018年7月20日,萧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孝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违纪者说】
我当时心存侥幸,犯了糊涂主义,在组织调查时,没有抓住自我救赎的机会向组织坦诚,而是安排他人说假话、伪造财务支出清单,对抗组织调查,现在很后悔,我已深刻认识到了自己错误的严重性,愿意接受组织给我的任何处理。
【执纪者说】
忠诚是党员干部生命线,要像热血一样融入身体,内化于心,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外化于行,不搞两面派、不做两面人,特别是在组织调查了解情况时,要实事求是向组织说明情况,有一说一、有二说二,决不能夸大事实也不能隐匿情况,更不能串通一气欺骗组织、出伪证对抗调查。纪律是块铁,谁碰谁流血。各级党员干部要时刻警醒自己,自觉强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正确行使权力。否则,等待他的将是纪律和法律严惩。(萧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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