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对茂林镇党委及所属贫困村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8-10-23    点击量:4801 次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8年6月6日至6月22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茂林镇党委及所属贫困村开展了脱贫攻坚工作专项巡察。7月13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茂林镇党委反馈了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深化思想认识,强化政治责任担当

镇党委以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为指导,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政治担当,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始终保持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推进整改工作

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镇党委、镇脱贫攻坚领导组先后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了茂林镇党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镇长为双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纪委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扶贫工作的副镇长兼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整改工作协调,督促检查整改工作的落实等。制定了《县委第二巡察组对茂林镇党委及所属贫困村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茂发[2018]231号)。建立了反馈问题整改清单,明确了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完成情况和完成时限,并在规定的时限内报送县委第二巡察组和县委巡察办审阅。

(二)强化工作措施,严格落实整改要求

为了进一步推进问题整改,召开了茂林镇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会,14个村(居)、驻村工作队、全体镇干部参加了会议,成立了茂林镇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督查组,分成两组对各村(居)、相关部门就交办问题整改情况开展督查和再督查。针对各村、各部门在推进整改工作不力和督查中发现的新问题等方面,当即反馈,力求早抓、快改、真抓、实改。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力以赴扎实整改

针对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后指出我镇存在落实脱贫攻坚“六个精准”有偏差;脱贫攻坚“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脱贫攻坚工作工作作风不实;脱贫攻坚工作推进力度不大;违规违纪问题依然存在等问题。镇党委进一步深化认识,围绕《茂林镇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以严实的作风、有力的举措,逐项落实整改。

(一)关于“落实脱贫攻坚‘六个精准’有偏差”问题

1、精准识别方面。

(1)户识别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规范识别程序,9月17日镇扶贫工作站召开村级档案资料业务培训会(户识别和户脱贫材料),在培训会上将识别和退出程序进行了全面具体的解释说明,并就各村2014-2017年识别程序和退出程序文件中的问题,统一在现场进行整改,由扶贫工作站指导各村整改到位。8月27日,镇扶贫工作站安排专人对2018年茂林镇的新识别户程序总计2户4人进行重新审核,严格按照贫困户识别工作导则开展工作,确保识别程序不出问题。各村扶贫专干通过9月17日的业务培训会,深入学习了户识别程序和户脱贫程序,避免在下次的业务工作中再犯同样的错误,深刻意识到程序规范的重要性。

(2)户识别资料不齐全。

整改情况:茂林村社区缺少贫困户识别县批复文件,已通过复印镇里留存的文件补齐;溪里凤村无向镇申请审核确认贫困户报告,已通过复印镇里留存的文件补齐;茂林村社区缺少吴某某等2户的入户调查表,已通过复印镇里留存的文件补齐;溪里凤村缺少6月和11月新识别户的入户调查表,已通过复印镇里留存的文件补齐,分别为许某某和凤某某户。

(3)户脱贫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规范脱贫程序,9月17日镇扶贫工作站召开村级档案资料业务培训会(户识别和户脱贫材料),在培训会上将识别和退出程序进行了全面具体的解释说明,并就各村2014-2017年识别程序和退出程序文件中的问题,统一在现场进行整改,由扶贫工作站指导各村整改到位。各村扶贫专干通过此次的业务培训,深入学习了户识别程序和户脱贫程序,避免在下次的业务工作中再犯同样的错误,深刻意识到程序规范的重要性。

(4)户脱贫资料不齐全。

整改情况:唐里村缺少2015年和2016年村公示脱贫户名单照片,已通过复印镇里留存的文件补齐;溪里凤村无2017年脱贫户上门核实签字认可材料,已复印放入第三方评估2017年拟脱贫户核查表和第三方评估2017年拟脱贫户人均纯收入核查表,分别为王某某户和尹某某户,均有贫困户签字或手印。

(5)人口识别不精准。

整改情况:根据我镇开展的“重、补、促”大排查及“六大提升”行动等要求,各村严格按照贫困人口识别标准和程序,对本村的贫困人口进行再摸排,对识别不精准、群众不认可的贫困人口分门别类的建立工作台账,进行再识别,确保一户不漏、一户不错。对于本次巡察出的溪里凤倪某某户和许某户人口识别不精准情况,已上报至镇扶贫工作站,将在下次动态调整中进行识别录入。

2、帮扶措施针对性不强。

整改情况:由扶贫工作站制定帮扶措施模板,各村依据模板,根据本村实际,因户制定帮扶措施,制定“一人一方案,一户一措施”,为每一位贫困户“量身定做”帮扶措施,对于缺技术的贫困户,根据贫困户自身需求和发展愿望,安排参加技能技术培训,确保帮扶实效。唐里村文某某户2017年主要致贫原因缺技术,但手册上未见安排参加技能、技术培训,在2018年的帮扶措施帮扶计划中安排其到兆林木材厂进行实习并安排了技能培训。溪里凤村的汪某某户的致贫原因为缺劳力,溪里凤村的凤某某户致贫原因为自身发展动力不足,并非缺劳力,为扶贫手册填写错误,现已完成修改。

3、产业政策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补报唐里村吕某某户特色种养业,并通知帮扶责任修改扶贫手册,要在手册的帮扶措施栏和帮扶成效栏有所体现。同时,举一反三,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排查,要求各村利用特色种养业验收的时机,对特色种养业补贴中错报漏报进行统计,及时补报整改,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要求各帮扶责任人仔细核对产业政策落实情况,及时在帮扶措施和帮扶成效栏体现。

4、项目实施不规范。

整改情况:茂林村社区重新修订与茂林花砖厂的项目协议,明确参股分红的方式和收益,在完善规定程序的情况下,按时足额进行拨付。溪里凤村委会重新修订石井水库旅游综合开发项目的协议,明确入股协议各项条款,特别是明确规范股份占比条款、期满后本金的处置条款、投资方资产抵押条款等。建立健全贫困村财政扶贫产业发展项目收益台账,对每一个项目进行单独结算,显示项目具体收支状况,确保每一笔资金都是用于扶贫支出。

(二)关于“脱贫攻坚‘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5、党委主体责任未完全落实。

(6)思想认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引导全镇干部增强政治敏感性,提升思想认识水平,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上级的安排部署上来,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工作抓手,推进我镇民生的改善。二是在干部综合考核工作中,突出对扶贫工作思想认识和工作开展的考核。三是将精准扶贫纳入村级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印发了《茂林镇2018年度村级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奖惩办法》(茂发[2018]39号),并与各村(居)签订了2018年度《脱贫攻坚责任书》。

(7)责任压实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茂林镇党委切实提高认识,严格责任落实。在思想认识上,充分重视扶贫领域的各项工作,定期研究部署脱贫攻坚工作的各项任务,充实扶贫攻坚基层力量,为各村配备了年轻扶贫专干,同时调整充实镇扶贫工作站人员,分管领导任扶贫工作站站长。二是加大涉农资金监管,调整涉农资金监管领导组成员及包村人员名单(茂政[2018]90号),签订了监管涉农资金责任状,明确了联系村干部监管涉农资金、工作职责及考核奖惩。

(8)对贫困村党建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认真履行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完成了党组织书记双向述职评议工作,向县委专题报告抓党建工作情况,并与各村(居)签订了2018年度党建目标管理责任书,把党建目标任务进一步细化为共性目标和个性目标,建立31个方面的问题,114条整改措施,18个相关责任单位的“三个清单”。镇党委每月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每季度召开书记例会具体布置党建工作。通过村委换届选举工作配齐配强班子成员,目前溪里凤村和奎峰村均已完成村委换届,不存在职位空缺或者空挂职务现象。

(9)村级资产监管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对村级资产的评估监管力度,对村级资产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常态机制,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对违纪违规现象严肃问责。二是切实加强集体资产、资源管理,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和谐健康发展。严格依据《泾县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办法》规范管理,对于奎峰村与工程承包方合同中存在的不合理条款,已要求奎峰村按照《宣城市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流转交易规则(实行)》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合同交易规则,保护村级集体资产。

6、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

(10)主动问责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主动作为,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扶贫责任落实不力问题,坚决纠正在脱贫攻坚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扶贫领域的“四风”问题,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进行通报曝光,形成震慑。二是对四起反映扶贫领域问题的信访件进行了调查、核实,其中敬老院漏发农补问题,进行了补发,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采取第一种形态,给予谈话处置;反映长征村方某某享受低保问题,进行核实,给予初核了结;反映社区危房改造及低保问题,已进行了调查核实,危房改造问题不属实,王某某享受低保问题,因不符合条件,已于3月调出,相关责任人问责正在办理中;来信访反映溪里凤村倪某某利用职务之便,将扶贫2万元资金用于修路修到自家东流山山场问题,经调查核实问题不实。

(11)开展专项督查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将扶贫领域的低保金、危房改造资金、五保资金等专项资金作为督查重点,开展专项检查。二是实行督查工作全覆盖,全面开展督查。三是对扶贫帮扶责任人工作落实进行督查,抓早抓小抓实,促进工作作风进一步好转。截止日前,镇纪委牵头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自查行动4次:2月26对贫困村扶贫工作对驻村情况记性督查,未发现问题;3月9日对扶贫工作阶段任务落实进行了督查,通报凤村村国办系统贫困户联系号码重复问题,凤村已立即整改;6月19日对扶贫工作阶段任务,镇村干部到岗情况进行督查,通报了2名工作人员未到岗,要求作出书面检查;8月2日,对迎接省督查巡察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未发现镇村干部不在岗情况。接下来将继续开展各类专项督查,贫困村与非贫困村同步进行。

(三)关于“脱贫攻坚工作作风不实”问题。

7、贫困村工作标准不高。

(12)贫困村识别、出列资料不完善。

整改情况:茂林村社区已通过复印镇里留存文件补齐村出列自查表,溪里凤村已通过复印镇里留存文件补齐村识别批复文件和村出列自查表。要求各贫困村对照贫困村识别出列文件,认真完善相关档案资料,补缺补漏,压实工作责任,在接下来的工作中进一步完善各类表格的签字认定工作,做到有据可依,有据可查,资料全面。

(13)贫困户扶贫手册与国办系统基础信息不一致。

整改情况:唐里村吴某某等3户、奎峰村吴某某等6户、社区洪某某等5户、溪里凤村李某某等6户,均按要求整改到位,做到扶贫手册与国办系统保持一致。各村结合我镇“六大提升行动”“基层基础专项提升行动”,再次对基础信息进行核实,根据贫困户实际情况进行整改,做到实际情况、扶贫手册、国省办系统相一致,共修改系统信息213条。

(14)一户一档资料收集不完整。

整改情况:唐里村蔡某某等4户、奎峰村吴某某等4户、溪里凤村汪某某等5户,一户一档均按照要求补齐补全了林权证、户口本、养老保险存折、医疗服务证复印件、家庭医生签约材料复印件等材料。依托“六大提升行动”和“基层基础专项提升行动”,各村展开细致排查,各帮扶责任人依照一户一档目录要求,修正户错误,完善户资料,补齐补全一户一档资料100余项。

(15)扶贫手册填写不规范。

整改情况:对溪里凤、奎峰、唐里、茂林等村发现扶贫手册填写不规范现象,已全部整改到位。同时依托“六大提升行动”和“基层基础专项提升行动”,各村(居)针对类似问题自查自纠,根据镇扶贫工作站下发的扶贫手册填写模板认真审核手册,修改手册不规范之处达200余项。

(16)户档案资料不全。

整改情况:对此次检查出来的缺少的档案资料,已责令帮扶责任人根据巡察整改要求补缺补差,同时,结合我镇“六大提升行动”、“基层基础行动”,对档案资料进行全面梳理,制定户上档案资料清单目录,帮扶联系人在走访的过程中认真对照资料清单,逐户进行排查,对于有缺失资料的及时补全,已完善户档案袋中的各项材料文件,做到应有尽有,同时,对于一些需要由其他部门申请下发的资料,已督促相关业务部门尽快办理相关证件资料,帮助补全补齐贫困户户中缺少的各类佐证材料文件。

(17)脱贫政策宣传不到位。

整改情况:加大脱贫政策宣传,提高知晓率。利用镇干例会对帮扶责任人进行政策培训宣传,做到应知应会,帮扶责任人利用每次的入户走访,对贫困户进行政策宣传,特别是脱贫标准、脱贫程序等基本政策,让贫困户做到心中有数。2018年以来镇扶贫工作站通过微信、QQ在茂林“脱贫攻坚”群、“两学一做”群、“茂林一家人”群共发出扶贫政策、工作业务类信息数百条,其中包括了多项关于脱贫方面的政策宣传和工作提示。

(18)政策措施未落实到位。

整改情况:针对危房改造、住房质量提升工程等未实施户,我镇已邀请县住建委进行了危房等级鉴定,后期将根据鉴定结果开展危房改造和质量提升工作,对不符合条件的认真做好解释说明,对符合条件的采取补救措施做到政策措施应享尽享。积极开展低保动态管理工作,督促相关村及时召开低保听证会。

(19)帮扶责任人调整不及时、走访不到位。

整改情况:针对奎峰村2名帮扶责任人因请产假,未及时调整的情况,已同其单位进行了商议,重新调整了帮扶责任人对点帮扶。要求各村认真落实帮扶工作,及时调整因请产假、人事变动而造成走访不到位的帮扶联系人,做好系统变更。同时,做好帮扶责任人调整后的培训对接工作,不定期对帮扶责任人的到岗情况、帮扶情况、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核查,确保帮扶到位。

(20)县直单位帮扶台账填写不完整。

整改情况:加大对县直单位的培训和引导力度,提升县直单位对扶贫工作的思想认识,对县直单位的帮扶台账进行定期督查,避免帮扶台账存在缺项漏项、过于简单的现象。

(21)少数扶贫工作队干部工作日志记录不详细,月度工作日志和工作日志本基本未记。

整改情况:扶贫工作队干部完善了工作日志的填写,日志的记录详细具体,月度工作日志按月填写,工作日志本严格按照要求填写,压实工作职责,提升思想认识,正确认识工作日志的重要性。

(四)关于“贫困村两委对脱贫攻坚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8、贫困村两委对脱贫攻坚工作重视不够。

(22)学习宣传贯彻脱贫攻坚政策和上级文件精神较少,大多数是布置迎检工作;研究扶贫工作过于简单,未细化到人。

整改情况:在2018年党委专题学习会上,着重对市县扶贫工作会议精神和工作布署的要求进行传达学习,同时要求党政班子成员认真做好笔记,学深学透,并将中央、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的精神实质和各项政策措施及时传达到全镇各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及各级帮扶责任人。2月1日在迎接市际交叉督查中,组织镇村干部、扶贫工作队全体人员参会,学习传达贯彻省市县扶贫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扶贫工作;4月9日召开茂林镇脱贫工作推进会,学习传达了市县脱贫工作会议精神及《泾县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布置4月份工作;5月21日学习《刘永春同志在全市扶贫开发工作上的讲话》文件;6月4日学习《泾县脱贫攻坚“夏季攻势”实施方案》并布置工作;7月9日学习《李锦斌书记在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讲话》;7月16日学习《张曙光在全省第三期脱贫攻坚专题培训班讲话主要精神》;7月30日学习《李锦斌书记、李国英省长讲话精神》并布置工作。继续组织贫困村两委专题学习会,着重对市、县扶贫工作会议精神和工作布署的要求进行传达学习,同时两委成员认真做好笔记,学深学透,并将中央、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的精神实质和各项政策措施及要求及时传达到全村广大党员干部及各级帮扶责任人。

(23)4个贫困村2017年“重精准、补短板、促攻坚”专项整改行动均未制定实施方案,无工作总结。

整改情况:已通过复印镇里留存的文件进行补齐,加大对贫困村档案资料的指导工作,确保村级各项留存资料完整齐全。

(24)4个贫困村2017年脱贫攻坚“大排查”均未制定工作方案。

整改情况:已通过复印镇里留存的文件进行补齐,加大对贫困村档案资料的指导工作,确保村级各项留存资料完整齐全。

9、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不到位。

整改情况:认真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各村“两委”本着公正、公平、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从乡情、村情、民情出发,务必坚持把“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贯穿到精准再识别扶贫对象工作全过程。严格落实村党支部提议,村“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以及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工作程序,切实做到“一个环节不能少、一个步骤不能减、一个程序不能乱”。

(五)关于“违规违纪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11、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

整改情况:针对奎峰村、溪里凤村违规领取误工补贴2960元,立即着手调查,已追缴违规领取误工补贴2960元,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坚持举一反三,巩固拓展整改成果

茂林镇将始终深刻领会政治巡察的重大意义,紧紧围绕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在思想认识、队伍建设、制度建设、能力提升、资金管理、责任追究等方面进一步深化,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不断巩固整改成果。

(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持续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重要论述,引导全镇人民,特别是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严格执行党的纪律。严格认真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摆在首位,深入推进作风建设,牢固树立作风建设事关脱贫攻坚成效的理念,驰而不息抓常抓长,促进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的全面落实。

(三)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全面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坚持“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落实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决纠正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杜绝数字脱贫、虚假脱贫,加强干部的日常管理,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把扶贫领域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严肃追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563-2265108

邮政邮箱:泾县茂林镇茂凤大道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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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泾县茂林镇委员会

2018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