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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警示】整改落实不力 难免追查问责

时间:2018-11-19 10:17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以案警示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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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索来源】

2018年4月,六安市委第四轮脱贫攻坚巡察组进驻舒城县张母桥镇,开展上一轮巡察整改“回头看”,发现该镇在落实市委第三轮脱贫攻坚巡察反馈问题时,整改不力。

【情况调查】

2017年11月,六安市委第三轮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反馈,舒城县张母桥镇白果村洪冲水泥路路基拓宽项目中标价、送审价和审计价完全一致,要求相关单位落实整改。在后期的整改过程中,张母桥镇副镇长高某安排村支部书记胡仁贵负责落实,对该项目重新审计。胡仁贵再次委托第一次参与审计的舒城县某公司重新进行审计,并擅自答应项目实际施工人周某提出提高原材料价格的要求,将1240多立方的浆砌块石每立方上涨10元,致使该项目重新审计时,送审价由原来的400071.52元人为增加12403.69元,变成412475.21。审计公司重新审核,在送审价的基础上核减12770.47元,审计价为399704.74元,实际仅核减366.78元。

【处理情况】

经过市委巡察整改“回头看”反馈后,张母桥镇党委政府再次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合肥某公司对该项目重新进行审计。经审计,在原送审价基础上,核减金额14748.95元,核减率3.69%。

鉴于胡仁贵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虚报整改材料,造成不良影响,且因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8月21日,舒城县纪委给予胡仁贵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对负有整改主体责任的张母桥镇党委通报批评。

【违纪者说】

虽然我在主观上没有作弊思想,但我作为村主要负责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给各级组织和领导带来负面影响,深感内疚。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牢固树立法制意识、规矩意识、法律意识,遇事多请示汇报,不能自作聪明。

【执纪者说】

落实巡视巡察整改,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必须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对待、全力以赴,来不得丝毫含糊和懈怠。对整改工作不主动担当、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具体、整改不到位或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要坚定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做好“后半篇”文章,真正发挥利剑震慑作用。(六安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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