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农业农村局(原县农委)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9-03-07    点击量:5270 次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2019年2月28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农业农村局(原县农委)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县委第三巡察组组长李华清传达了县委书记耿鹏在县委书记专题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并反馈了巡察情况。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县委非公工委书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吴治国出席会议并就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要求,县农业农村局(原县农委)党组书记、局长杨小俭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8年11月19日至12月14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农业农村局(原县农委)党组开展了巡察。巡察组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及省市县委巡察工作的新要求,以党章党规党纪为标尺,聚焦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夺取反腐败斗争、以及上轮省委巡视和市委巡察整改、脱贫攻坚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紧盯关键少数,深化政治巡察,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深入了解、谈心谈话、调查问卷、实地察看等方式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

李华清指出,2015年以来,县农业农村局(原县农委)党组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上级的重大决策部署,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我县“三农”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党的领导弱化;对脱贫攻坚工作重视不够,履职不力;对推进农业生态建设作为不够;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工作不力;政治理论学习教育工作不系统不深入不扎实;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话语权弱;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组织虚化弱化边缘化,战斗堡垒作用弱;选人用人规范性不强;对农业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谋划不足,不能满足乡村振兴工作需要;工作存在“拖、低、扯”现象;业务股室擅改文件,干扰巡察工作;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不到位;管理使用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经费不精准;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力;执行项目建设合同不严格;车辆使用管理不规范,公务专车不专用;公务接待用酒账账不符;差旅费制度执行不严;对市委巡察交办整改事项落实不力。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产业扶贫工作谋划指导不力;对脱贫攻坚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各乡镇上报的有关扶贫工作资料审核把关不严;落实特色种养业精准扶贫工作不力;派驻纪检组监督执纪力度不够;对市委第二巡察组整改问题浮于表面;产业扶贫认识不到位、对产业扶贫工作存在畏难情绪、帮扶工作不扎实、帮扶干部不专职;党建工作很不规范,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乏力等。

李华清对巡察整改提出了四点意见。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严落实党组主体责任;二是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强化政策针对性和落实力;三是要加强作风和工作激励机制建设;四是要扎实开展农业脱贫攻坚工作。

吴治国对巡察整改提出了三点明确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二是要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从严从实进行整改;三是要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全力推动机关及二级机构各项工作,确保整改取得扎实成效。

杨小俭表示,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将严格按照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和要求,认真做好巡察反馈工作,并以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着力解决在干部作风问题上的“拖、低、扯”顽疾,为拓面提质“三乡工程”、实施乡村振兴大会战、推进产业扶贫等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努力开创我县农业农村工作的新局面。

县委第三巡察组副组长卫庆宏、县农业农村局领导班子成员、全体机关干部、二级机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