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泾县县委关于十届省委第五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时间:2019-03-07    点击量:20498 次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7月5日至9月5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我县进行了巡视。2018年10月11日,省委巡视组向我县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组织落实巡视整改工作

一是坚决扛起责任,以最坚定的决心抓整改。县委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10月11日巡视反馈大会结束后,立即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省委书记李锦斌同志有关讲话精神和巡视反馈会议精神。迅速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政府县长任第一副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了巡视整改动员大会和6次县委常委会会议、7次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全县巡视整改工作,切实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当前最严肃、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确保改彻底、改到位、不贰过。

二是细化方案措施,以最严格的标准抓整改。认真梳理巡视反馈意见,研究制定《中共泾县县委落实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制定179条整改措施和巡视整改工作计划表,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按照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实行“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整改工作机制,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全县11个乡镇和67个单位同步开展自查自纠,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全力抓好整改落实,推动整改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三是聚焦重点问题,以最迅速的行动抓整改。从巡视反馈的39个问题中梳理出14个即知即改任务,立行立改抓好落实。围绕巡视反馈意见和3个专项巡视检查,迅速制定3个专项整改方案,研究确定扶贫、生态环保、意识形态、基层党建和干部队伍建设、作风建设、担保贷款、工程招投标等7个专项整治事项,构建起“1+3+7”整改工作体系。对一些全局性、根源性的问题,县委主要负责同志主动扛起政治责任,亲自抓督查、抓调度,切实推动整改工作高标准、高效率、高质量开展。

四是加强督查调度,以最务实的举措抓整改。出台《巡视整改工作督查办法》,成立6个督查小组,创新运用巡视整改“红黄牌”制度,对整改工作进行跟踪督办,发放黄牌警示单5份。建立周报告、周调度工作机制,每周汇总更新整改工作台账,对进展滞后的事项进行重点调度、对账销号。严格按照“四个绝不放过”的要求,坚持把问题整改与责任追究、建章立制同时推进,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截至目前,已开展3轮巡视整改专项督查和3轮“一对一”督导调度,印发整改工作提示单54份,179条整改措施已完成173条,39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33项,基本完成4项,2项正在持续推进,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76项,省委巡视组移交的1件问题线索已办结,移交的123件信访件已办结110件,其余13件正在加紧办理。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推动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紧盯巡视反馈问题,对号入座、对症下药,全力推进巡视整改工作,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仍有差距”方面

(1)针对“脱贫攻坚落实落细落小不足”问题。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扶贫重要论述和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李锦斌书记在泾县调研脱贫攻坚工作时讲话精神,严格落实县委主体责任,2018年以来,召开11次县委常委会会议、22次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脱贫攻坚工作。深入推进“三级书记”遍访活动,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共走访贫困村17个、贫困户40户,全县各级干部共走访贫困户19657户次。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查处违纪问题53个,处理84人(其中党纪处分32人、组织处理52人),针对扶贫领域责任落实不力问题问责33人,印发典型案例通报5期。对6个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10个乡镇29个贫困村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发现问题230个,目前完成整改208个。三是严把贫困户识别关,建立拟新增贫困人口复核制度,严格落实贫困人口识别“两评议两公示一比对一公告”工作程序和动态调整机制,2018年以来新识别贫困户35户114人,户内增加1049人、减少1803人。四是强化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修订完善《泾县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项目审批、建设和验收程序。严格执行扶贫资金使用公示公告制度,对扶贫资金实施常态化监管,共开展2次专项督查和1次专项审计,发现问题78个并全部整改到位。五是坚持帮扶工作到户到人,逐户逐人细化扶贫对象“四项清单”,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边缘户进行拉网式排查,对“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共排查问题117个并全部整改到位。

(2)针对“污染防治成果有待巩固”问题。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要求,强力推进“2018绿盾行动”和扬子鳄保护区问题整改工作,扎实开展县开发区“四个一批”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关停拆除企业、养殖场32家,生态修复30.42万平方米,27个卫星遥感点位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二是强化铁腕整治,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环境行为。制定《泾县非法采砂超限超载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从严落实乡镇砂石整治属地管理职责,建立群众联防体系,严厉打击偷挖盗采砂石和超限超载行为。目前已查处非法采砂行为18起,清理非法采砂点33处,查扣非法采砂和超限超载车辆114台,刑事拘留7人、行政拘留2人。加强违法建设管控巡查,结合城市提品大会战对违法建设开展“清零行动”,共拆除各类违法建设3665平方米。三是加强小型造纸企业环境污染治理。制定《泾县书画纸行业环境管理办法》和《泾县书画纸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书画纸行业开展专项整治,要求一定规模的造纸企业淘汰燃煤设施,规范建设废水处理设施,完善环保手续;对27家企业核发排污许可证并要求按期上报执行报告,对市级重点污染源监控造纸企业定期开展监督性监测,督促指导企业提高治污水平。四是深入推进环境综合治理。积极开展“农村三大革命”,扩充各乡镇保洁员队伍,划拨专项资金更新补充垃圾处理设施设备,基本拆除“三线三边”露天垃圾池,加强农村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转运工作,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全覆盖、常态化。积极推进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成琴溪镇、黄村镇、蔡村镇、丁家桥镇、汀溪乡的污水处理厂建设。五是完善长效机制。制定《泾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进一步明确各单位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出台《进一步加强全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完善镇村网格信息员队伍,层层签订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将生态环保纳入全县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印发《泾县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实施意见(试行)》,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执法。2018年以来,下达《环境监察通知书》102份,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49起,对20起环境违法行为立案处罚,实施查封措施13起,行政拘留3起;巡视整改期间,因生态环保问题共问责9人。

(3)针对债务风险问题。

一是制定《泾县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统计监测工作方案》,对全县政府债务进行全面清理。二是制定《泾县人民政府隐性债务及支出责任化解方案》,明确2019年至2028年10年具体隐性债务化解计划。2018年以来,已化解政府隐性债务17000万元,其中巡视整改以来化解10960万元。三是依法规范融资举债,专项债券发行前均委托中介机构作自求平衡资金平衡方案,在省下达限额内发行新增一般债券、专项债券,拟申请2019年度棚改、土地收储等自求平衡专项债券额度。

(4)针对“推动绿色发展的能力不足”问题。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五大发展行动计划,突出“生态泾县、绿色发展”主基调,大力实施生态立县、工业强县、旅游兴县、创新活县“四大战略”,先后出台《泾县落实“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建设“四个泾县”实施方案(修订版)》《泾县落实“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建设“四个泾县”2018年工作要点》《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泾县行动方案》《关于贯彻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严格执行《泾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严把项目准入审批关,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一律不予核准(备案),对落户开发区以外的项目实行招商引资项目预审制,严格执行产业准入、生态环保、节能降耗、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涉水等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划规定,2018年以来共召开预审会5次,预审项目21个,通过16个,未通过5个。二是坚持项目带动。支持3户企业投资293万元开发工业旅游,支持江南泵阀、云岭星火开展绿色工厂创建,推进11户企业投资1620万元开展绿色智能改造,投资219万元推动3个工业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持续推进“工业提速大会战”,25个工业项目计划总投资20.48亿元,1-11月实际完成投资7.62亿元,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7.8%。三是持续推进乡村振兴、农村“三变”改革。印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大力实施“三乡工程”促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泾县整县推进农村“三变”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完成141个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落实42个村集体发展项目,村集体入股资金1033.8万元,云岭星火等一批农业产业联合体逐步发展壮大,马头祥养生观光园申报全省“十佳休闲农庄(园)”。截至目前,已争创省级农业龙头企业13个、市级农业龙头企业30个、省级示范联合体3个。四是实施全域旅游战略。完成《泾县全域旅游发展规划》中期汇报和专家评审,加强旅游基础设施、配套功能等31个项目建设。出台《泾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县旅游资源保护利用与开发的管理办法》,加大旅游优质资源整合力度,积极开发旅游新产品,桃花潭宝峰岩景区、皖南川藏线等一批旅游新产品逐步建成并开放,月亮湾牛肝马肺水上乐园、唐里生态旅游等一批新项目持续推进。加强宣传推介,赴合肥、南京、广州、西安等地开展10余场次旅游推介活动,举办2018年油菜花马拉松赛、桃花潭龙舟赛、自行车邀请赛,不断提升泾县对外旅游的综合知名度、美誉度。2018年前三季度国内游客接待量261.1万人次,增速22.9%;旅游总收入24.2亿元,增速37.3%。五是加快经济开发区转型升级步伐。以扬子鳄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为切入点,狠抓“四个一批”专项整治,关停拆除6户企业,停止建设33个在建(续建)项目,生态复绿21.3万平方米,拟收储土地288亩,为开发区转型升级和加快发展奠定了基础。六是着力发展特色产业。全力发展电机泵阀、宣纸等主导特色产业, 高效节能电机重大新兴产业工程入选省第三批“三重一创”名单,推荐电机泵阀、宣纸两个产业申报县域特色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帮助宣纸、电机泵阀企业争取省制造强省补助资金。

2.“政治生态修复仍然任重道远”方面

(5)针对“杨来富等案件负面影响犹在”问题。

一是彻底肃清流毒影响。印发《关于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县四大班子、全县11个乡镇和63个县直单位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杨来富、李明等典型案例全面查摆,深挖其腐败根源和政治毒害,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决肃清杨来富、李明遗毒遗风遗痕。加强对杨来富涉案人员的再教育,对20名杨来富案涉案人员开展回访教育并建立回访教育台账。二是注重正面引导与反面警示相结合。组织全县党员干部收看《平“语”近人-习近平总书记用典》《榜样3》等宣传教育片200余场,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经常性纪律教育工作的通知》,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若干措施》,征集4件廉洁文化作品在全县范围内推广播放,成功申报2个市级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印发《关于以杨来富、李明等案例为反面典型在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专题警示教育的实施方案》;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培训暨专题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并深入学习杨来富、李明等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及其教训警示;整理近年来发生的19个典型案例,编印《杨来富及其涉案人员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读本》,在全县各级党组织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切实做到教育在先、长效推进。三是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工作。整理16名杨来富涉案人员相关案件材料发至15个案发单位,督促案发单位切实加大问题整改力度,进一步推进廉政风险点排查,制定完善严禁赌博酒驾、规范公务接待和管理及加强日常监管等方面制度。四是及时开展以案警示。出台《关于加强县纪委对县委常委会及其成员同级监督实施办法(试行)》,规范同级党委权力运行,履行纪委监督责任。对具有典型性的8名党员领导干部违纪问题进行通报,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6)针对“红色基因传承弘扬不足”问题。

一是大力传承和弘扬新四军铁军精神。编印泾县干部党性教育基地宣传手册、红色故事会,编排《华侨赤子心》参演全市“红色家书诵读会”。扎实开展“铁军精神”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课堂等四进活动,印发《“铁军精神”进机关实施方案》,将《新四军“铁军精神”内涵》作为单独篇章纳入全县《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基本知识汇编》,开展系列活动100余次,在社区多角度、多层面解读宣传铁军精神,在全县中小学开展传承铁军精神活动180余次,在县委党校开设《新四军铁军精神》专题课程15门用以教学。二是全面打造红色党性教育基地。开发《用生命谱写的誓言》《用一生坚守的信仰》《从新四军军歌谈起》等各类提升党性教育的课程7门,举办各类培训班13期,培训党员干部787人次,党性教育基地承接外培班113期,培训党员5000人次,吸引20万余名党员干部赴新四军军部旧址纪念馆接受党性教育。三是创新党内生活形式。完成中共泾县县委创立初期史料陈列馆布展并正式对外开放,积极推进“两岭一园”开放式组织生活基地建设。

3.“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方面

(7)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县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大问题,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巡视整改以来,召开县委常委会议13次,累计研究事项60个,县政府召开常务会议1次、党组(扩大)会议10次,累计研究事项64个,每个事项均在会前广泛征求意见、会中充分讨论,发扬民主、集体决策。二是坚持实行谈心谈话、民主生活会制度,2018年以来,县委、县政府班子累计召开5次民主生活会、2次专题研讨会,其中,为进一步解决好团结协作不够的问题,县委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参加县政府党组民主生活会。县委、县政府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同志之间进行了广泛深入的沟通交流,县委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36人次、与部门和乡镇负责同志开展谈心谈话93人次;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21人次、与部门和乡镇负责同志开展谈心谈话79人次。通过谈心谈话、批评与自我批评等措施,进一步增强了县委、县政府班子凝聚力、战斗力。三是召开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县委常委、县政府党员副县长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违纪违法案件教训警示、作风建设四个方面逐一进行对照检查,开门见山指出问题,并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形成了增进团结、共同提高的良好氛围。四是县政府班子进一步加强政治学习,10月以来,县政府召开6次党组(扩大)会议学习中央和省、市会议精神及重要文件精神,不断强化政治建设,提高政治站位。五是健全完善县政府会议制度,修订《泾县人民政府党组议事规则》《泾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泾县人民政府会议制度》,规范常务会议议题申报,加强议题审查,经精选精简、严格把关,对存在意见分歧未经协调和充分协商的议题原则上不上会研究,10月下旬以来,县政府召开1次常务会议、10次党组(扩大)会议,累计研究事项64个。严格执行县政府工作规则,属班子成员自身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均由班子成员牵头研定。

4.“部分基层党组织领导弱化”方面

(8)针对“开发区作为经济建设主战场的地位和作用没有彰显”问题。

一是加强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支部建设的意见》,向全县各级党组织发放《条例》《挂图》各1000册,向开发区非公企业派驻9名党建指导员,涵盖16个独立支部和37个未建立支部的企业。二是制发《关于开展“对标沪苏浙,争当排头兵”主题活动的实施方案》,通过理论学习会、“三会一课”、干部工作例会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发展理念、推进高质量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重要论述和省、市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有关会议精神,聚焦“怎么看”“怎么办”,召开专题研讨会,破除思想观念、体制机制、作风建设等障碍,营造比学赶超、奋力争先的干事创业氛围。三是修订完善《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集体议事规则》和开发区党工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建立开发区领导班子和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开展“两禁”以案释法典型案例主题活动和4次中心组理论学习,切实加强开发区党工委核心领导作用。推进党支部建设提升行动,打造宣城市聚源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党支部、安徽南方化工泵业有限公司党支部等3个党建示范点,配备2名专职党务工作者。四是进一步加强开发区纪工委队伍建设,选配1名政治素质高、担当意识强的乡镇纪委书记担任县经济开发区纪工委书记,配备1名纪工委专职监察员,目前县经济开发区纪工委人员增至4名。巡视整改以来,开发区纪工委已办理案件2起,移交上级案件1起,开展1次“以案促改”专题警示教育。五是完善《泾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机关工作人员考勤制度》,严格执行《泾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干部管理考核办法》,巡视整改以来,开展机关效能督查7次,调整3名同志的工作岗位。六是开展企业闲置、低效用地摸底排查,对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进行全面评价,对在建、新建项目加强监管,防止出现新的低效和闲置利用土地。倾力打造“两色两新”园区,坚持以“亩产论英雄”,提高项目入驻标准,将每亩税收由3.5万元提高到10万元;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企业转型升级,下大气力处置“僵尸企业”,对8户不符合产业功能定位和环保要求的企业进行关停拆除或转型升级;积极开展开发区环境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实施生态复绿21.3万平方米,明确11名县处级干部、46个县直单位对225家企业实行日巡查、日报告制度,引导企业安全生产、绿色发展,切实发挥开发区经济主战场作用。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5.“政治理论学习流于形式”方面

(9)针对县委理论学习问题。

一是丰富学习内容。制定《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实施细则》,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县委常委会和县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点内容,2018年以来,县委常委会专题学习18次、县委中心组学习14次。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纳入县委党校主体班和外培班重要课程,截至目前已开设55期。二是创新学习形式。印发《关于改进学习方法进一步加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通知》,采用“定题不定人,点名+点评”的方式开展4次专题研讨,将领导干部个人自学情况纳入意识形态目标管理考核和督查内容,常态化开展在线学习。制定《“泾川大讲坛”工作规程》,在县内主流媒体“新时代讲习所”专栏刊发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讲稿21讲,拓展学习渠道。三是做好结合文章。制定《泾县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加快推进县乡两级和全县所有建成的市级以上美好乡村所在行政村建设任务。四是建立健全学习制度。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的通知》,将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情况纳入意识形态目标管理考核。编印并发放《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基本知识汇编》,将党的十九大、党章、“两个维护”“四个泾县”“铁军精神”等内容纳入其中,积极开展“新时代新思想新作为”微宣讲等各类学习活动。

6.“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方面

(10)针对“县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县委常委会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不多,县委领导班子成员主动抓好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识不强”问题。

一是从严落实县委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制定《泾县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定期分析研判工作制度》,召开7次县委常委会、3次县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布置意识形态工作。二是进一步明确“一岗双责”要求。制定《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认真落实意识形态“一岗双责”要求,县委主要负责人在县委常委会上对未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求的县领导提出口头批评。三是强化督查指导。针对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2个方面7个突出问题和“大摸底、大排查、大整改”自查情况,全面梳理制定问题清单100条,重点开展督查,目前已全面整改到位。针对巡视反馈的具体问题,对县文旅委领导班子分工进行了调整,明确由党组成员、副主任分管意识形态工作;制定《县委党校外请教师报告报备制度》,对外请教师情况作出明确规定;蔡村镇党委及时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工作,并严格按照《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报告和专项督查制度》抓好落实。四是进一步完善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报告和专项督查,强化跟踪问效。对2017年度意识形态目标管理考核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开展了督查,反馈的242个问题均已整改到位。针对巡视反馈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在县委常委会会议上对相关县领导提出了口头批评;运用“四种形态”对具体问题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问责。

7.“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存在缺失”方面

(11)针对“加强舆论阵地建设抓得不够紧,运用新媒体发声不够,对网民的正面宣传引导不足”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泾县人民政府发布”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订阅使用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政务类网站及“双微”运行情况检查的通知》,召开全县骨干网评员工作会议,举办全县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及舆论引导能力提升培训班,组织开展第二届正能量微信公众号评选和网友看“五大会战”项目建设现场活动。制定《泾县网络评论员考核考评办法》,将各单位网评员工作情况纳入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范围。二是从严落实党管媒体原则。将《泾县报》更名为《绿色泾县》,申请核发了内部资料出版物准印证,并严格落实“三审制”,每月底向省新闻出版局印刷发行处报送当月样本。三是印发《泾县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定期分析研判工作制度》,建立月会商制度,进一步加强对网站论坛的管理。对“泾县论坛”进行了全面整改。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8.“基层党组织建设较为薄弱”方面

(12)针对“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

一是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深入推进“1556”党建行动计划,制定《全县2019年党建工作计划》,完善《泾县党的建设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办法》,逐级压实党建责任。2018年以来,召开6次县委常委会和3次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全年下发基层党建月工作提示单12期。严格落实党建工作问责办法,约谈15名驻村扶贫干部和帮扶责任人。二是加大支部标准化建设。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支部建设的实施意见》《泾县基层党建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各基层党(工)委自查自纠问题2970个,整改完成2460个,长期坚持510个。全面完成第二批、第三批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验收。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规范“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全县各级党组织按要求召开“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出台《关于进一步严格和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建立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监督检查、报告公示制度,对县委、县政府等四大班子领导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摸底,下发提示单3期。出台《泾县党小组组长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进一步细化党小组组长职责。组织召开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指导各乡镇各单位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编制党支部建设指导手册,指导基层党支部建设全面规范纪实。

(13)针对“国有企业党建虚化弱化”问题。

一是明晰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目标。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压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对全县10个县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51个,整改完成40个,长期坚持11个。开展国有企业专项巡察,向国有企业和相关部门反馈问题173个,移交问题线索15件。二是强化国有企业党建工作领导。出台《关于建立县委常委联系指导县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制度的通知》,每名县委常委联系1-2家县属国有企业,定期到企业开展走访调研,着力解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完善国有企业党组织书记“双向述职”评议制度,开展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全面排查和党内组织生活专项检查,确保基本制度落实到位。三是严格落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完成县属4个国有企业党建要求纳入企业章程工作,开展国有企业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明确国企党员隶属关系。针对反馈的中国宣纸股份有限公司和县粮食储备库问题,约谈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责令限时整改。四是强化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保障。建立县属国有企业“1+x”党务工作者配备机制,为中国宣纸股份有限公司等7个国有企业配备党务工作者10名、选派党建指导员6名。五是理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机制。出台《泾县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督促国有企业党组织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

(14)针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队伍‘后继乏人’”问题。

一是实行村(社区)干部系统化管理。出台《泾县村(社区)干部系统化管理办法》和《关于建立健全村(社区)干部人事档案的通知》,完成村干部履历表填报工作,推行村(社区)干部系统化管理。举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培训班,全县144个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参加培训;安排9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参加省市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安排80名村(社区)干部参加村干部学历教育,继续安排2名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挂任乡镇党委委员。二是健全完善村(社区)干部激励保障机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社区)“两委”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按照村(社区)干部正职60%的标准,明确了村(社区)后备干部的基本待遇,并纳入县财政预算,全面提高村干部和社区干部工资待遇。圆满完成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共选举产生了207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其中:“一肩挑”村81个,占比达60.45%;女性村委会正职22名,占比达16.42%。出台《关于村(社区)干部绩效报酬发放办法(试行)》,全面推行村(社区)干部职称津贴,适当拉开差距,杜绝平均分配。三是拓宽村(社区)干部选人渠道。加大村(社区)后备干部培养力度,按照每个村不少于2名配备村(社区)后备干部288名,其中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社区)后备干部173名驻村工作,实行动态审批、动态管理,定岗不定人。四是充实村级扶贫攻坚工作力量。储备和选派210名优秀年轻干部到村担任扶贫工作队队长、副队长和专干。加强日常管理,开展督查暗访3次,调整不胜任、到龄退休等选派帮扶干部3名。举办全县第七批选派帮扶干部和选调生村官培训班,培训117人次。

9.“干部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方面

(15)针对“干部队伍结构整体不优”问题。

一是完善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制度。研究出台《关于适应新时代要求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实施意见》,实施“精挑细选”发现计划、“精耕细作”培养计划、“精益求精”选拔计划和“精雕细琢”监管计划,明确“123”工作目标,加大年轻干部发现培养选拔力度。2018年度新招录公务员、选调生97名,储备重点关注优秀年轻干部100名。二是定期选派年轻干部到先发地区、基层一线、急难险重任务中拓宽视野、砥砺品质、增强本领。其中,抽调18名干部参与县经济开发区环境大提升大整治、治砂治超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任务,选派4名干部到浙江平湖、上海松江、湖北神农架等地挂职锻炼,选派6名干部进行市县双向挂职锻炼,选派8名干部分赴上海等地驻点招商。三是积极向上请示,争取将桃花潭、茂林、云岭、榔桥、汀溪5个乡镇参照省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政策,扩大本市、本县户籍考生招聘比例。四是严格执行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等5部门《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对未满基层服务年限及其他不符合政策规定的新招录公务员不得调出。认真落实乡镇领导班子成员任期制,乡镇领导班子成员任期内一般不得调动。按照工作年限标准认真落实乡镇干部工作津贴制度,及时兑现扶贫工作队、选调生生活补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障措施,让基层干部留得住、干得好。

(16)针对“干部交流轮岗力度不够”问题。

一是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的学习,严格执行交流对象、交流范围、交流方式等相关规定,对全县在同一岗位任职满8年的干部进行综合分析研判,结合本人专业专长、性格特征、能力素质等制定交流轮岗计划,完成县编办、人社局等19个单位22名在同一岗位任职满8年的科级干部交流轮岗工作;结合正在开展的机构改革,对剩余18名在同一岗位任职超过8年的科级干部制定了有针对性的交流轮岗计划,其中7名学校、医院等专业性较强的岗位适时交流轮岗,2名在同一单位的科级干部分期交流轮岗,县档案局(馆、地志办)等单位的9名科级干部结合机构改革进行整改消化。二是根据《县直单位内设机构重要岗位交流轮岗全覆盖工作方案》,对县直单位内设机构重要岗位交流轮岗对象进行摸排,督促县委宣传部、县教体局等8个单位开展内设机构重要岗位干部交流轮岗16人次。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对泾川镇许磊案件开展了警示教育和以案促改工作。

(17)针对“少数干部违规兼职取酬、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严”问题。

一是完成45名干部在企业兼(任)职规范清理工作。对4名由机关事业单位交流到中国宣纸股份有限公司任职的人员,将行政、工资等关系转入企业,不再保留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对在国有企业兼(任)职的35名人员,由任职单位免去其兼任企业职务,对在民营企业兼职的6名人员,通过辞去企业职务、变更法人或转让股权等方式及时完成规范清理工作。二是结合县属国有企业改革,制发《关于深化县属部分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和《关于选配县属商业二类国有企业董事长、总经理人选的通知》,选配5名正职领导人员,对由机关事业单位选配到县属国有企业任职的人员,将行政、工资关系转入企业,不再保留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三是对兼职取酬的干部及时开展调查处置,4名在中国宣纸股份有限公司任职的人员已退缴领取的财政工资性收入;5名在安徽印象皖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兼职的人员已退缴在企业领取的薪酬工资,同时给予1人党内警告处分、2人诫勉谈话处理、2人批评教育处理;其余3名人员兼职取酬问题在巡视期间已整改到位。四是印发《关于开展清理规范党政机关干部兼任社会组织领导职务的通知》《关于开展社会组织不规范问题集中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全面完成干部在社会组织违规兼职清理规范工作。五是印发《关于从严控制和规范管理党政机关干部兼任社会组织领导职务的监察建议》,对违反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审批规定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六是对社会组织兼职进行梳理排查,建立组织、民政部门信息互通共享机制,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从严做好党政机关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报批工作,对未经审批的不予办理登记和备案手续。七是制定《泾县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办法》,严格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对15名不能正常上班的干部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10人,目前已有12名干部到岗履职,1名干部到龄退休,1名干部因病办理提前退休,1名干部因伤仍在住院治疗。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的通知》,对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在岗履职情况进行自查和监督检查。以全县“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严格执行《2018年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开展专项督查49次,印发通报18期,查处问题14个、处理27人。八是严格落实《泾县党委(党组)书记履行干部日常监督第一责任人职责暂行办法》,强化乡镇和县直单位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印发《关于开展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组织全县科级干部签订了《领导干部学习知晓因私出国(境)政策规定承诺书》,督促22名违规持有出国(境)证件的人员及时上交证件。对15名履职不力的帮扶单位责任人、扶贫工作队队长、结对帮扶人等进行约谈。九是加强对科级非领导职务在岗履职情况的督查和跟踪管理,对3名未经组织部门批准因私出国(境)干部相关问题线索移送县纪委监委处理。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0.“干部不担当不作为比较突出”方面

(18)针对“精神懈怠不想为”问题。

一是组织全县1653名党员干部到新四军军部旧址纪念馆、廉政史料馆开展党性教育,围绕杨来富、李明等案件及生态环保领域违纪违法案件,在全县各级党组织深入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宗旨意识。二是突出问题导向,对“五大会战”等重点工作、重点项目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共印发督查通报12期、下发工作督办单20份。县政府召开重点工作、重点项目调度会50次,细化分解目标任务,逐项开展督查,共印发通报6期、下发督办单6份。狠抓扬子鳄自然保护区和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工作,强化责任追究,9名责任人因履职不力被问责。三是深入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出台《关于加强干部工作作风建设的六条规定》,以“三查三问”为抓手,扎实开展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查找作风问题68个,印发督查通报5期,处理10名相关责任人,全年共印发作风督查通报18期、处理27人。三是修订完善全县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印发《泾县2018年度县直单位、乡镇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及《奖惩办法》,实行分类考核、末位淘汰、奖优罚劣。四是根据2017年度市对县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结果,对单项工作排名全市末位的14名责任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对县交运局、县住建委接受省厅考核成绩位居全省倒数问题进行问责并通报。

(19)针对“缺乏担当不敢为”问题。

一是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若干措施》,在全县目标管理考核中落实激励措施。严格落实省委《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力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2018年来已问责通报4个党组,并对泾川镇党委、纪委及县林业局、住建委、卫计委等3个党组履职不力进行通报批评,对脱贫攻坚责任落实不力问题问责33人。二是突出问题导向,对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实施更严格地项目化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目前共印发督查通报18期、下发督办单26份。三是严格落实“职责法定”要求,结合党政机构改革,对政府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进行细化分解,明确追责情形,认真制定权力运行监管细则,加强对不履职和不正确履职行为的监管。四是以“三查三问”和“五大会战”比学赶超考评活动为抓手,扎实推进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着力整治“中梗阻”和庸政懒政怠政问题,查找并责令整改作风问题151个,处理投诉3件,批评教育考评对象2人次。五是严格执行《关于支持保护干部履职担当干事创业容错纠错暂行办法》,在执纪问责中正确把握“三个区分开来”,运用容错纠错机制和澄清保护措施办理案件11起,正在研究制定容错纠错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六是针对巡视反馈的“省委巡视组了解情况时,县住建委有关人员互相推诿”问题,约谈了县住建委主要负责人,对具体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20)针对“激励不够不愿为”问题。

一是制定《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若干措施》,突出政治引领、强化正向激励,推进干部担当作为。组织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选取正反两方面典型进行交流发言和表态发言,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二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关于支持保护干部履职担当干事创业容错纠错暂行办法》,正确运用“四种形态”,在案件调查过程中保护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推动形成想作为、敢作为、善作为的良好风尚,已梳理出运用容错纠错机制和澄清保护措施典型案例11件,正在研究制定《关于支持保护干部履职担当干事创业容错纠错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三是坚持实事求是,对信访举报中经查不属实、查无实据的,通过适当方式及时为其澄清正名,让党员干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四是出台《县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一意见两办法》,对县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分2个类别、3个层次进行综合考核,体现不同岗位、不同层级职责要求,提升考核的科学性和精准度。制定《泾县2018年度县直单位、乡镇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2018年度泾县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奖惩办法》,将考核单位分为4种类型进行考核,同时增加“五大会战”、扶贫等重点工作及争先进位专项考核,切实解决“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五是加大干部统筹调配力度,选派工作经验丰富、年富力强的干部充实县交运局、林业局等领导班子,对县人社局等9个单位领导班子进行调整充实,选配1名政治素质高、担当意识强的乡镇纪委书记担任县经济开发区纪工委书记。

(21)针对“能力不足不会为”问题。

一是加大专业性干部储备力度,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时,合理设置专业需求,围绕城建、规划、经济、金融等专业需求申报2019年选调生招录计划8名。二是着力提升干部专业水平。针对干部知识弱项、能力短板和专业需求,举办科级干部进修班、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和城建、环保、交通等专题班7期,培训干部350余人次。三是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围绕“五大会战”等中心工作,引进城建规划、土木工程等紧缺专业人才8名。四是采取提醒、函询、诫勉等方式,对不会为、乱作为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2018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343人次,对22名违规持有出国(境)证件的人员进行提醒并督促其上交证件。五是集中开展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对履职不力的4个党组、14个单位主要负责人、33名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切实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六是对县开发区管委会原主任在处理与企业之间合同纠纷时存在的法制观念淡薄、不严格依法办事、不按规矩办事等情况开展“以案促改”工作,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作用。

11.“‘四风问题’时有反弹”方面

(22)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绝”问题。

一是制定并严格执行《中共泾县县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作风建设的实施细则》,对党的十九大以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总结,深入分析问题产生原因,研究防控措施。二是扎实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专项整治,发现并责令整改问题40个,并着手构建规范津补贴发放工作的新机制。三是对114辆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4个。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督促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建章立制,规范公车管理及租车行为。四是严格落实《省内公务活动禁止饮酒规定》,对各单位公款购买的桃花潭酒使用规范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对8个违反用酒出入库管理规定的单位公开通报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对8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用酒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强化纪律要求。五是严肃执纪问责,2018年以来巡察发现并移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14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1起、处理29人。加大公开曝光力度,已印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5期,其中整改期间印发1期,涉及党员干部4人。

(23)针对“‘文山会海’现象严重”问题。

一是严格贯彻执行《中共泾县县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作风建设的实施细则》,出台《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会议的通知》,进一步健全完善改进文风会风各项工作制度。二是进一步加强文件审核把关,对一些篇幅较大、质量不高的文件予以退回,对能够通过电话、便笺通知解决的问题一律不再发文。将属部门职权范围或以部门、领导组发文能够解决问题的文件,改为以部门或领导组名义发文,不再以县委、县政府或“两办”名义发文,10月份以来,共将5份文件退回改为部门或领导组发文。三是进一步严格会议审批程序,控制会议数量和会议规模,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须报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批准,对主题相近、内容相关的会议一律合并召开,倡导少开会、开短会。10月下旬以来,县政府召开常务会1次、党组(扩大)会10次,会议只安排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单位参加。落实现场办公法,县委主要负责同志针对扬子鳄保护区问题整改、治砂治超等工作带头到一线办公,增加现场办公频次,推动重点工作就地解决。

(24)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有所抬头”问题。

一是扎实推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大排查,开展专项督查49次,印发通报18期,发现问题14个、处理27人,督查结果公开曝光。对扬子鳄保护区问题整改、生态环保、脱贫攻坚、非法采砂超限超载集中整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和县水务局等职能部门开展作风督查,已处理9人。二是对巡视反馈的“桃花潭镇花海项目、黄村镇兰博基尼项目进展缓慢问题”开展实地调研并研究解决方案,对全县67个重点项目和100个招商引资落地项目开展大排查,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招商引资预审项目落实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准入、退出机制。三是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文明创建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针对重点区域脏乱差等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加大机械化清扫和城区公共水域打捞清理工作力度,全力整治占道经营、店外店和交通违法行为,目前已清理积存废弃物60余吨,查处交通违法行为6829起,增设灯控路口人行通道语音提示系统和3处机动车不礼让行人及行人闯红灯抓拍系统。强化文明创建工作作风督查,查找问题25个,印发通报2期,进一步压紧压实工作责任。针对巡视反馈的“文明创建顽症时有反弹回潮”问题,约谈县文明办主要负责人、县行政执法局主要负责人、县交警大队主要负责人,给予具体责任人谈话提醒和批评教育处理,并责令县文明办、行政执法局、交警大队作书面检查。

(25)针对“基层干部赌博、酒驾问题较多”问题。

一是开展赌博、酒驾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查处涉赌行政案件32起、刑事案件1起,办结25起,行政拘留40人,罚款62人,收缴赌博游戏机58台,收缴扣押赌资228161元。开展4次酒驾问题集中统一行动和11次专项整治行动,查处酒驾问题16起,其中醉驾问题5起,拘留3人、追究刑事责任5人。二是印发《关于在基层干部中开展严禁参与赌博酒驾法治宣传活动的通知》,制作专题电视节目2期、推送短信13批17160条,在《绿色泾县》开辟“禁赌博禁酒驾”专栏并刊发稿件10余篇,举办赌博酒驾以案释法案例展,广泛宣传禁止赌博酒驾法律和纪律规定。三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经常性纪律教育工作的通知》,严格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基层党员干部日常细微监督管理。加大典型案例通报力度,印发各类典型问题通报19期,在全县各级党组织中开展杨来富、李明等案件专题警示教育。四是严格执行公安部门查处的赌博、酒驾等违法问题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机制,截至目前,已督促相关单位移送2013年以来赌博酒驾问题线索136条。五是开展党员干部赌博、酒驾违纪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2018年以来共查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赌博问题24起、酒驾问题62起,印发党员干部赌博酒驾问题典型案例通报1期4人。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2.“县委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方面

(26)针对“纪律建设有所放松”问题。

一是强化经常性纪律教育。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经常性纪律教育工作的通知》,选派16人次分赴23个单位开展警示教育宣讲活动,受教人员达1256人次。在重要节点和村两委换届期间,累计向党员领导干部发送廉政短信5000余条。开展以杨来富、李明等案例为反面典型的专题警示教育,在15个单位深入开展以案促改。编印2个警示教育读本,及时对4名具有典型性的科级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通报。召开廉政文化建设现场会,谋划黄田廉政教育基地建设,全力推进宣城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泾县分中心建设。二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与党史教育。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制定和实施教学计划的通知》,在干部培训计划中有针对性地加强党纪法规和红色文化及传统文化教育。利用省纪委党纪法规学习教育平台,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知识测试。结合“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组织全县1653名党员干部到新四军军部旧址纪念馆、廉政史料馆开展党性教育。三是持续打造“一县一品”廉洁文化精品工程和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新建成2个市级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完成黄田廉政教育基地设计方案,在蔡村镇爱民村建成中共泾县县委创立初期史料陈列馆,征集4件廉洁文化作品参与省“廉洁文化精品工程”作品征集活动。积极推送廉政动漫片《总开关》《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走出“亲”“清”新路》。四是充分发挥网络宣传教育主阵地作用,对泾县纪检监察网站进行改版升级,突出监督曝光、审查调查和巡视巡察版块,新增党纪法规、廉政文化和视频图说栏目,2018年共更新网站内容1400余条,推送微信公众号60多批次,“泾县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新增关注人数4200余人。五是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分两批对具有典型性的4名科级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2018年以来,共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期8起13人,通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4期6起9人。

(27)针对“‘一岗双责’落实不力”问题。

一是强化责任担当,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2018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受理信访举报505件(次),处置问题线索432件(次),立案203件,结案200件,处分214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343人(次)。研究制定《泾县党风廉政建设“一案双查”工作实施办法》,明确“一案双查”条件、程序等内容。二是对全县2015年以来所查处的案件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县住建委、卫计委2起符合“一案双查”情形的案件,按程序进行问责,并要求相关责任人在年底召开的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三是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督促县住建委、卫计委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进行排查,举一反三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28项。

(28)针对“对巡察工作领导有待加强”问题。

一是切实加强对巡察工作的领导。2018年以来,先后召开5次县委常委会会议、4次县委书记专题会议、6次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推进巡察工作。修订印发《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18—2021年)》和巡察全覆盖工作方案,配齐配强9名巡察工作人员。二是建立完善巡察工作机制。制定《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县委巡察工作办公室工作规则》《县委巡察组工作规则》,围绕巡察工作标准、巡察流程、问题处置以及巡察反馈、整改等环节,研究制定工作制度13项,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16项。建立“一巡察两检查”巡察监督模式,目前已对6个县直单位党组开展专项检查。三是强化巡视巡察问题线索办理。建立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巡察整改及问题线索办理情况汇报制度,制定《县委巡察机构与县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协作办法》,及时移交巡视巡察问题线索。截至目前,巡察发现并移交问题线索192件,已办结172件,办结率达89.6%。四是加强业务培训,2018年共开展巡察业务培训5次,参训150人次,切实提高县委巡察精准发现问题的能力。建立巡察办、巡察组会商巡察报告和重要问题线索制度,不断提升巡察报告和问题线索质量。五是完善纪检监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机制,将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分值由40分提高至45分。六是巡视反馈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名责任人问题线索”已办结,分别给予诫勉谈话、批评教育处理;针对问题线索长期拖延不办的问题,给予相关责任人警示谈话处理。

13.“纪委监督责任没有压实”方面

(29)针对“‘三转’不到位”问题。

一是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持续深化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工作要求的通知》和《关于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开展纪检监察组织“三转”工作“回头看”的通知》,开展深化“三转”工作“回头看”,目前县纪委监委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保留12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均不再分管、协管或兼职业务外的工作。二是与各乡镇党委、县直有关单位党组(党工委)、纪检监察组织主要负责人签订深化“三转”工作责任状,明确责任内容、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等,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三是将持续深化“三转”工作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和纪检监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落实“三转”要求等情况进行考核。四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深入开展“规范建设 提升能力”活动,编印《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制度汇编》,以制度规范、教育培训、严格管理等为抓手,切实推进作风、方式的转变,建立完善制度规范45项、教育培训260余人次。

(30)针对“派驻监督‘探头’失灵”问题。

一是对县经济开发区纪工委开展专项整改,分别约谈开发区党工委、纪工委主要负责人,将纪工委原主要负责人调离纪检监察系统并给予诫勉谈话处理,交流1名乡镇纪委书记担任纪工委书记,择优选配1名年轻干部担任专职监察员,同时建立健全县开发区机关人员日常管理办法、工作作风督查等相关工作制度。二是配优配强派驻机构工作力量,2018年以来选调11名年轻干部充实各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提拔任用2名派驻纪检监察组副组长。三是加强制度建设。研究制定《县纪委监委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县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履行监督职责实施办法(试行)》《县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对驻在部门“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办法》《县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报告工作制度》《县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干部请销假制度》,建立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工作周报告制度,统一规范作风建设督查、审查调查、案件讨论、约谈等记录台账,分门别类对档案进行规范管理。四是研究制定《2018年度县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将“两个责任”落实、深化“三转”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采取平时工作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加强考核管理。2018年以来,15个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均办理了案件或运用了第一种形态;县直各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立案45件、处分42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76人次。五是加大培训力度。2018年以来,共举办3次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培训230余人次,选派86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各类培训,推荐8人次参加省委巡视及审查调查工作,推荐1人到省纪委监委跟班学习,选调7名干部到县纪委监委挂职锻炼,7名干部到县纪委监委跟班学习。

(31)针对“执纪审查‘宽松软’”问题。

一是制定《泾县纪委监委问题线索管理办法(试行)》,明确问题线索管理范围、处置程序等内容,落实问题线索处置工作责任制。二是加大问题线索处置排查分析力度。全年共召开10次线索排查会,其中整改期间召开3次,分办问题线索67条。三是加大审查调查工作调度力度,抽调专职纪检监察干部集中办公,整改期间共处置问题线索116件。2018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受理信访举报505件(次),处置问题线索432件(次),立案203件,结案200件,处分214人(其中党纪政务双重处分10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343人次。四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县纪委常委会工作规则》等规定,确保案件准确定性,精准量纪,2018年以来共审结案件200件。五是完善纪检监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机制,将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分值提高至45分。六是针对巡视反馈的县政府违规出借(担保)财政资金和违规办理房地产开发手续涉嫌失职渎职问题,分别给予2人党内警告处分,7人诫勉谈话处理,1人批评教育处理,3人问题线索予以了结,2人正在接受审查;针对问题线索长期拖延不办问题,给予相关责任人警示谈话处理。

(六)反腐败斗争方面

14.“重点项目和工程建设领域问题突出”方面

(32)针对“违规返还土地出让金”问题。

一是成立以县政府县长为组长的“泾县2015年以来违规返还(奖励)土地出让金清缴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全面清查2015年以来涉及土地出让金返还(奖励)的各类优惠政策,大力开展优惠政策“废改立”工作,废止《关于鼓励支持泾县城市规划区外旅游项目开发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快乡村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鼓励支持泾县城市规划区外旅游项目开发建设的意见的补充意见》《关于印发〈泾县工业项目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通知》等四个文件;修订《关于支持宣纸文化产业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工业提速促进工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等两个文件;新增《泾县工业项目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泾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扶持意见》《泾县文化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三个文件。目前,县政府会议已讨论通过2个修订文件及1个新增文件,另有2个新增文件正在征求意见。二是明确县经信委、县经济开发区、桃花潭镇具体负责,制定违规返还(奖励)土地出让金清缴专项整治方案。三是通过强化预售管控、建立“双控账户”、仲裁、诉讼等多种渠道,强力推进欠缴土地出让金清理追缴工作。截至目前,已清缴企业所欠土地出让金及违约金2.32亿元,其中巡视期间收缴1904万元土地出让金及251万违约金。

(33)针对“多个项目应招标未招标”问题。

一是对巡视反馈的两个应招未招工程项目问题,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究问责。对泾县自来水公司相关责任人予以全县通报批评。同时,印发《关于开展省委巡视反馈“多个项目应招标未招标”问题排查工作的通知》,对2015年10月以来使用国有资金的100万元以上工程建设项目和30万元以上工程相关服务项目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其他“应招标未招标”的问题。二是编印《泾县工程建设招投标政策汇编》500册,分发至各乡镇、县直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和入库施工企业,加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宣传;分两批召开工程建设招投标业务培训会,乡镇和县直单位96人、代理机构和入库建筑企业73人参加培训;对14家代理机构和32家新入库施工企业开展招投标政策法规点对点宣传。三是严格规范工程项目招投标议题决策。按照《泾县人民政府会议制度》《关于进一步规范县政府党组会议、常务会议、县长专题会议议题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涉及招投标的议题,充分征求意见后,提交县政府相关会议研究;县纪委监委、财政局、审计局、公管局等全程列席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专题会议,及时为招投标议题决策提出意见建议。四是建立健全招投标工作制度,印发《关于规范泾县工程交易项目招标代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泾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操作流程》等文件,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履行审核程序。巡视整改以来,对21 个1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控制价实行了一编一审,共完成80个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文件的审核、备案、登记工作,召开10次招标代理机构周例会和2次重大项目招标文件集体会审。五是加强工程建设经费列支监管,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经费报批的意见》,规范支付流程,强化资金管理风险防控。六是严格招投标制度执行情况审计监督,开展协审机构审计质量检查,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严肃处理。

(34)针对“随意变更工程量”问题。

一是进一步梳理泾县二水厂二期建设项目,对项目业主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跟踪审计小组等七个单位开展调查。二是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标后管理办法和工程量变更的规定,在建设项目决算审计时,对于不符合规定、未按程序变更的工程量不予认可,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严肃处理。三是印发《建设项目现场签证管理暂行办法》,对《泾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细化,明确建设方业主代表、项目负责人、分管领导职责及管理权限,规范变更程序。四是对2015-2018年实施的29个造价在100万元以上的重点工程项目开展“随意变更工程量”问题排查,对其中部分项目因征地拆迁造成工期变更等问题进行了整改。五是组织全县招标代理机构、监理、施工等企业学习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建设项目管理等法律法规,编制《泾县工程建设招投标政策汇编》,结合大排查行动开展宣传。加强设计图纸管理,未经审查的图纸一律不得使用。严格按照《泾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暂行办法》,规范施工过程变更管理,对违反规定的严肃问责。严格执行工程质量保证金制度和建设项目规划核实、竣工验收备案、新建住宅项目综合查验程序。

(35)针对“违规开工建设”问题。

一是对桃花潭西路强电入地工程项目开展进一步调查,对设计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建设单位负责人、县住建委分管负责人分别给予通报批评。二是暂停对桃花潭西路延伸段强电入地工程付款,及时完善施工图纸、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及现场施工管理资料,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结算进行内部审核后,由县审计局进行审计,项目结算价格以审计价格为准。三是完善建设项目年度谋划、方案审查和清单审核机制,将建设项目纳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管理,统一安排财政预算资金,防止随意上马项目,年中投资额超过50万元的建设项目需报请县政府相关会议研究决定。印发《建设项目规划调整暂行办法》,规范项目方案调整机制和审批程序,杜绝建设项目因设计方案变化造成工程变更。严格执行《泾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根据建设项目规模选择专业协审机构进行内审把关、审计局进行控制价审计和跟踪审计监督。对施工单位虚报工程结算价款问题、建设单位把关不严造成审计核减率过高问题进行问责。四是对违法开工建设、应办施工许可而未办、违反资质承揽工程、监理履职不到位等问题开展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结合建筑行业质量安全监管,开展建筑工地质量、安全、环保与文明施工、农民工工资日常监督检查,形成建筑项目和建筑工地监督检查长效机制。

15.“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屡禁不止”方面

(36)针对“在落实惠民政策、脱贫攻坚、民生工程实施中,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贪污私分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时有发生”问题。

一是对2015年以来查处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梳理,找准症结,明确整改重点。二是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进行大排查、大起底,重点督办完成11件、延伸督办3件。2018年以来,共查处问题80个,处理142人,针对扶贫领域责任落实不力问题问责33人。三是加大纪律规矩宣传教育力度,村(社区)“两委”换届期间,组织全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开展党性党风党纪专题培训,各乡镇同步组织开展任前廉政教育;2018年12月份,在全县各乡镇开展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印发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通报9期。四是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回头看”,修订完善《泾县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动态管理办法》《泾县城乡低保信访投诉举报暂行办法》等规范低保、五保制度13项,修订完善《泾县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办法》《泾县扶贫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5项,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及时堵塞制度漏洞。五是组织开展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涉及项目85个,督促问题单位限期整改;对6个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10个乡镇29个贫困村开展了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发现问题230个,整改完成208个,移交问题线索15件,目前已全部办结。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扶贫审计的实施意见》《强化审计监督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实施意见》,不断深化扶贫审计长效机制。六是对巡视反馈的违规享受城乡低保和五保生活补助问题,分别给予3名责任人党内警告处分、政务警告处分、诫勉谈话处理,并追缴资金39.98万元。同时,举一反三积极开展“小金库”问题专项再整治工作,对22个重点单位开展抽查,对2个“小金库”问题信访件进行了调查核实,发现的6大类11个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印发《进一步加强“小金库”防治工作方案》,对全县73个单位开展全面排查,要求各单位就“小金库”防治工作做出公开承诺,每季度报告查处情况。整改期间共查处“小金库”问题4起12人。

16.“财政监管存在重大疏漏”方面

(37)针对财政监管方面的问题。

一是针对巡视反馈的问题立行立改,相关预算单位财务经办员已全部归还备用金,377名财务经办员中以个人名义办理的342张备用金卡已全部注销,共清缴利息5.32万元,同时对县财政局廉政风险防控不力问题进行了公开通报批评,对县财政局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责令分管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给予直接责任人批评教育处理。二是印发《关于加强预算单位现金管理的通知》,要求预算单位现金额度一律不得转(存)入财务经办员(报账员)个人银行卡,已转入个人账户的必须缴入财政往来资金专户,并按《泾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现金管理办法》在额度内依程序提取现金用于支付本单位零星支出。三是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切实加强预算单位现金管理的通知》,深入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举办预算单位财务经办员公务卡应用培训班,修订《泾县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对纳入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项目,原则上不再使用现金结算。巡视整改以来,新增公务卡申报开卡1000余张。

(七)上轮巡视整改方面

17.“部分问题整改不到位,甚至边改边犯”方面

(38)针对“上轮巡视指出的‘部分干部担当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实’、‘会议多、文件多’、‘少数干部顶风赌博’等问题没有整改到位,有的问题还呈现加重趋势”问题。

一是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坚决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巡视整改工作的通知》精神,先后召开6次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相继召开7次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会议、7次专题调度会和10次一对一问题督导会,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调度推进。二是结合本轮巡视整改工作,对上轮巡视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针对桃花潭西路延伸段强电入地工程问题,成立专门调查小组,对设计、监理、施工方等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置意见,对设计单位和相关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同时进一步加强招投标管理,严格按照《泾县人民政府会议制度》规定,涉及招标方式等议题,须充分征求意见后再提交相关会议研究,杜绝违规决定招标方式;职能部门严格履行工程项目招标审核程序,杜绝违规邀请招标项目进场交易。三是持续推进干部作风建设,出台《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聚焦10种作风问题新形式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印发《关于在基层干部中开展严禁参与赌博酒驾法治宣传活动的通知》,利用报刊、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广泛宣传禁止赌博酒驾法律和纪律规定,深入开展党员干部“酒驾赌博”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查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赌博问题24起、酒驾问题62起。严格落实改进文风会风工作制度,出台《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会议的通知》,健全完善改进文风会风各项工作制度,杜绝“文山会海”。四是进一步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督查督办,出台《关于开展省委巡视整改工作督查的通知》,抽调人员组成6个督查小组,对牵头单位及各单位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目前已完成3轮专项督查,下发54份整改工作提示单。

18.少数问题整而未改

(39)针对“收入监管不到位”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财政收入秩序的通知》规定,依法依规加强收入监管,同时加大收入稽查力度,提高税收占比。1-11月份完成财政收入206715万元,增幅10.4%,非税占比29.83%,分别比9月、10月下降3.24和1.64个百分点。二是开展担保代偿有关问题专项整治,成立了担保代偿企业抵押资产处置领导组,制定“一企一策”追偿方案,高位推动追偿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追偿4708万元(含法院裁定以物抵债资产),其中巡视反馈提出的49户(次)代偿企业中已收回3950万元,5户企业已清偿完毕;10户企业签订了分期还款协议,涉及金额1500余万元;对11户代偿企业9300平方米的抵押房产强制执行拍卖,预计拍卖收入1800万元;对36名财供反担保人员执行扣款,涉及金额540万元;对17户代偿企业开展调查,其中1户企业涉嫌贷款诈骗已立案侦查。对代偿企业经营者实行征信惩处,74人上征信黑名单,同时,对在保企业全面梳理排查,加强保后监管,巡视整改期间化解代偿风险265万元。三是结合县属国有企业转型改制,推进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转型改制,任命泾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总经理人选,同时制定《泾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操作规程》等8项风控制度,建立保前管理、风险评估、保后监管的综合风险防控体系。

三、坚持常态长效,全面巩固提升巡视整改成果

一是坚持从严从实,驰而不息推进整改。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进一步提高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切实把巡视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有力抓手,不断压紧压实全县各级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以更高的政治站位和更坚决的行动,一刻不松劲的把整改工作往深里抓、往实处抓,确保所有问题改彻底、改到位、改出成效。

二是坚持标本兼治,巩固提升整改成效。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调度,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及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始终紧盯不放,持续跟踪问效,坚决做到不彻底整改不销号。进一步加强源头治理,针对问题易发多发的领域和环节,及时健全完善相关制度,通过建章立制将巡视整改的举措制度化、长效化,真正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

三是坚持统筹兼顾,持续推进成果转化。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重要动力,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实施“五大会战”、建设“四个泾县” 结合起来,引导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争先意识、廉洁意识,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扎实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切实将巡视整改激发的正能量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合力,奋力谱写泾县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63-5102515;邮政信箱:泾县县委巡视整改工作办公室(泾县谢家园路1号行政中心大楼706室);邮编:242500;电子信箱:ahjxjwb@163.com。